廣東省衛生廳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廣東省衛生廳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是廣東省衛生廳於2011年4月18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衛生廳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 發布單位:廣東省衛生廳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醫療衛生
粵衛辦函102號
2011-4-18

法規內容

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屬各單位: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安辦〔2011〕18號)精神以及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夯實衛生系統安全生產基礎,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結合衛生系統工作實際,我廳制訂了廣東省衛生廳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廣東省衛生廳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2011年廣東省衛生廳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十屆八次全會和全省地方黨政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工作會議、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這一核心,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按照“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積極開展衛生系統的重點專項整治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加強衛生系統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遏制和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消防事故的發生,確保衛生系統的安全穩定。
一、突出預防為主,著力做好事故防範
加強對重點部門部位的排查整治,規範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認真落實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物品、有毒生物製劑(原料)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監管制度,並制訂處理放射性事故等意外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高壓氧倉、放射源、三級生物實驗室、危險品倉庫、壓力容器、配電室、電梯等部門安全的動態監督管理。保證醫療機構門急診、病房、急救中心、集體食堂、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地下空間的設定必須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無阻礙逃生的違章設施或違章建築,按規定製訂火災緊急疏散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二、完善預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救援體系
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火災、急性中毒事故、環境自然災害事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各級衛生系統的應急救援體系,構建省、市互聯互通的應急救援指揮平台體系。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建立相關部門間的工作聯動機制,提高協調配合能力,確保緊急情況時能迅速啟動和實施應急預案,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進一步加強全省急救體系建設,完善全省120急救指揮中心建設,重點加強縣級醫院院前急救能力建設。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急救人員技術水平。
三、加大力度,做好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
不斷加大我廳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力度,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摸清存在的火災隱患的底數,分類造冊,詳細登記,逐項整改,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抓好特殊工種崗位人員的業務培訓,分不同工種舉辦消防崗位人員證書班和業務培訓班,提高特殊工種崗位人員素質和業務技能,提高他們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做好五一、國慶、元旦等重大節日和重要紀念日及活動(建黨90周年、大運會)的安全大督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因素,確保節假日的安全。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組織參與省安委會開展的民眾性安全生產活動;不定期組織觀看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錄相;不定期舉辦消防、治安保衛和國家安全的知識講座,提高幹部職工的防範意識。
四、強化意識,加大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力度
進一步加大對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監管力度,加強對醫療、科研、教學機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生物安全意識和防範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對實驗室生物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完善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做好有關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審批工作。切實加強對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對疾控機構、醫療機構、教學科研機構、菌毒種的保藏機構、生物製品生產機構等生物安全重點部門和重點環節進行重點監管。加強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採集、運輸管理,重點做好菌毒種庫監管。繼續按照《廣東省衛生廳一、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規定》要求,推進實驗室備案工作,力爭全省21個地級市一、二級實驗室全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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