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紅十字會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省級民眾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00〕28號) 精神和省委常委會議決定將廣東紅十字會設立為副廳級單位,單獨設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紅十字會
  • 單位級別副廳級單位
  • 主要任務: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
  • 內設機構:辦公室 社會賑濟部 
  • 直屬單位:中國紅十字會廣州備災救災中心
機構職能,組織結構,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歷史沿革,解放前,解放後,“文革”後,主要事件,

機構職能

主要任務是:
廣東省紅十字會
(一) 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指導全省各級紅十字會加強自身建設、組織建設和開展各項工作。
(二) 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在醫療和物資上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三) 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和衛生知識的宣傳,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
(四) 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動員、組織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遺體捐獻工作。
(五) 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活動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六) 宣傳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並依照其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七) 協助政府開展對台工作,促進兩岸紅十字組織的交往和合作。
(八) 承辦省政府和中國紅十字總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結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社會賑濟部 、社會籌資部 、衛生救護及青少年部

直屬單位

中國紅十字會廣州備災救災中心、 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廣東省管理中心
廣東省紅十字會組織結構圖廣東省紅十字會組織結構圖

歷史沿革

解放前

(1911年——1949年)
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中國東北三省淪為戰場,民眾慘受戰禍傷害,粵西醫師馬達臣等擬組織醫療隊赴東北搶救,但交戰國以中國尚未向萬國紅十字會加盟,無出入戰區權利為由,不準入內。至次年由馬達臣、朱柏良諸人呈請兩廣總督咨部立案給印開辦,初名為粵東赤十字社,後先後易為粵東紅十字總會中國紅字會番禺分會和廣州分會等。這是本省首個紅十會組織,也是全國成立最早的紅十字會組織之一。
民國期間成立紅十字會組織有中國紅十字會嶺東、汕頭(1916年)、江門(1926年)分會等。抗日戰爭期間,廣州紅十字分會曾為東征、北伐和省港大罷工的軍隊、工友和難民做過救護工作。民國10年(1921年)孫中山將舉其北伐,孫夫人宋慶齡親自知會番禺紅十字會組織15餘人救護隊隨軍出發。並遵章加入中國紅十字會,親自擔任南海、番禺、順德分會聯合會總裁。孫中山為番禺紅十字會分會題"博愛"二字。廣州紅十字分會組織4個救護隊救護傷員。宋慶齡女士親臨救護隊,勉勵隊員遵照孫中山先生的"博愛"遺言,為傷難同胞救死扶傷。當時廣州紅十字會設有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和5個診所,紅會的主要任務是向民眾施醫贈藥。廣州市市長陳策、陳濟棠軍第二軍原軍長香翰屏曾先後任會長。1949年建國前夕,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院長黃德先代理會長。

解放後

(1950年—1966年)
1956年9月15日,省紅十字會正式成立。省人民委員會組織省和廣州市有關機關團體推選43人組成委員會,副省長陳汝棠為主席,省衛生廳廳長古鴻烈、廣州市衛生局局長李達潮、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理事長柯麟為副主席,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廳內,編制6人。l963年9月16日,省紅十字會領導班子進行了調整,副省長李嘉人任會長,省人委副秘書長任泊生、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理事長柯麟、省衛生廳廳長古鴻烈、省衛生廳副廳長同久、省僑委主任田心、省教育廳副廳長劉望遠、省民政廳副廳長何寶松等任副會長。
1956-1965年間,共發展紅十字會會員18.4萬人,其中紅十字青少年7.2萬人;訓練紅十字衛生員9.8萬人;建立基層紅十字會組織及衛生站4753個。這一時期的任務主要是發展紅十字會會員,建立基層紅十字會組織,開展"衛生衛國"訓練,建立不脫產的衛生站;發動會員積極參加以除"四害"講衛生為內容的愛國衛生運動;開展衛生宣傳、衛生防疫和獻血工作。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間,各級紅十字會組織停止活動。

“文革”後

(1976年—至今)
1978年5月26日,省革命委員會批准恢復廣東省和廣州市紅十字會,廣東省紅十字會與廣州市紅十字會合署辦公,一套班子兩個牌子,辦公室設在中華醫學會廣州分會,設兩名專職幹部。省革委會副主任李嘉人任會長,省衛生局黨委副書記胡克明、廣州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張謙、省衛生局副局長張文彬、省外辦副主任楊可忠、省教育局副局長梁明中等任副會長。1980年改任副省長梁威林為會長。
1986年,廣東省紅十字會與廣州市紅十字會分開辦公。1987年11月,在省紅十字會第二屆代表會議上,選舉產生了省紅會理事36名,梁威林為名譽會長,副省長王屏山為會長,省衛生廳廳長黃光華、副廳長姜中舟、廣州市副市長陳綺綺、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程天富、省外辦副主任卓毅、省民政廳副廳長李純昆、省僑辦副主任許麗華為副會長。l988年2月,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省紅十字會辦公室事業編制8名。1991年4月,選舉產生省紅十字會理事會理事52名,省政協副主席王屏山為會長,副省長李蘭芳、省衛生廳廳長黃光華、副廳長姜中舟、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程天富、省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卓毅、省民政廳副廳長周明理、省教育廳副廳長周國賢、省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許麗華、深圳市副市長林祖基為副會長。1994年6月,選舉產生省紅十字會理事會理事50名,副省長李蘭芳為會長,省衛生廳廳長黃慶道、廣州市副市長姚蓉賓、省委統戰部副部長何開波、省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卓毅、省民政廳副廳長許道生、省教育廳副廳長陳錦鐸、省衛生廳副廳長張衍浩、省僑務辦公室副主任符聖榮、省國家稅務局副局長曹鳳檀、深圳市副市長李容根為副會長。1996年4月,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省紅十字會辦公室為正處級建制,事業編制10名;中國紅十字會廣州備災救災中心為差額補貼事業單位,正處級建制,事業編制15名。
至1998年底,全省21個市,121個縣(市、區)均已成立紅十字會,基層組織4004個,會員560444人。接受國內外救災款物共6512萬元,救護車、救護指揮車、獻血車共8輛,支援江蘇、安徽、浙江、河北、河南、湖南、湖北、四川、江西、貴州、雲南、新疆、西藏、青海和廣東等15省災區。l987-l998年底,先後接待了日本、德國、朝鮮、馬來西亞、法國、英國、捷克斯洛伐克、紐西蘭、美國、緬甸、印度尼西亞和越南、泰國、新加坡、瑞典、瑞士、荷蘭、西班牙、澳大利亞等12個國家的紅十字會、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台灣、香港、澳門地區紅十字會等組織到訪59批、254人次。派出人員赴美國、加拿大、法國、瑞士、緬甸、韓國等6個國家紅十字會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紅十字組織考察訪問共11批、252人次,開展與各國與地區紅十字會的工作交流和合作。

主要事件

2004年大事記
2005年大事記
2006年大事記
2007年大事記
2008年大事記
2009年大事記
2010年大事記
2011年大事記
2012年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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