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關於嚴厲打擊賣淫嫖娼等“七害”違法犯罪活動的布告》,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頒布,是為了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拐賣婦女兒童、私種吸食販運毒品、聚眾賭博、利用封建迷信騙財害人和黑社會組織或帶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團伙等違法犯罪活動(簡稱“七害”),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等規定,特此布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政府關於嚴厲打擊賣淫嫖娼等“七害”違法犯罪活動的布告
- 頒布時間:1992年4月18日
- 發布單位:廣東省政府
一、一切有“七害”行為的人,必須立即停止違法犯罪活動,併到當地公安機關或本單位的保衛部門投案自首,交代違法犯罪事實,爭取從寬處理。
二、凡投案自首、坦白交代,交出作案工具和非法所得,或有檢舉立功表現的,一律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輕微違法行為的,只要主動坦白交代,決心悔過自新,一律不予追究。
三、拒不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的;互相串通,訂立攻守同盟,銷毀證據的;阻撓他人坦白交代問題或對檢舉揭發的人打擊報復的,一律依法從嚴懲處。
四、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個體出租屋等單位和業主,凡縱容、包庇在本單位或所屬場所內進行“七害”活動的,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整頓,並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賓館、旅店、路邊店、髮廊、酒吧、美容中心、卡拉OK廳、歌舞廳等活動場所,一律不準設營業性的陪酒、陪唱、陪舞等服務項目,一律不準設定色情活動的設施,嚴禁搞異性按摩和進行各種色情、淫褻活動。違者,依法懲處。
六、廣大幹部和民眾要積極支持、配合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旅遊服務等部門開展嚴厲打擊“七害”違法犯罪活動。違法犯罪分子的親屬,要教育、規勸、督促有“七害”違法犯罪行為的親人投案自首、坦白交代問題。對檢舉揭發違法犯罪分子,或積極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案的有功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