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已於2015年9月25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條例宣講大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小川對條例進行宣講,副省長許瑞生就條例的貫徹實施作部署。
10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宣講大會。
本次宣講大會採用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開展,省人大常委會機關設立省主會場,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在當地人大設分會場。省、市、縣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共逾3500人參加會議。.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小川、副省長許瑞生出席宣講大會並講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鄭紅主持大會。黎進 攝
陳小川在會上對條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義、重點內容作了全面宣講。條例是針對我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一部具有廣東特色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納入了法制範疇,建立完善了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定,並從財政預算和垃圾處理收費等方面明確了經費保障。
陳小川強調,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學習和宣傳貫徹工作。一方面要精心組織,加強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尤其是一線執法人員的培訓,使他們全面了解、準確掌握條例的內容,從而正確執行法規;另一方面要周密安排,加強對行政管理和服務相對人、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使他們知道該做什麼、怎么做,自覺遵守,並監督執法。要通過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意識,倡導綠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公眾參與生活垃圾處理的監督活動。各市、縣(區)還應根據當地的實際,細化具體的執行條款和規範,使條例真正落地,並更好地貫徹執行。各類媒體要運用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公益宣傳,廣泛深入地宣傳條例。
許瑞生指出,要高度重視條例的全面貫徹落實的組織和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做到學深學透,學以致用,為條例實施打好堅實基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和新媒體等開設專欄專題,提高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創造垃圾城鄉處理工作社會全面參與和共建的良好氛圍;各地政府要結合實際,加快推進相關配套制度的建設及細化,引導城鄉居民積極投放,確保條例落到實處。要以貫徹實施條例為契機,推動我省城鄉環境面貌的全面改善。
本次宣講大會採用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開展,省人大常委會機關設立省主會場,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在當地人大設分會場。省、市、縣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共逾3500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