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省體改委、農委關於深化我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是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政策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省體改委、農委關於深化我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 發布文號:粵府[1994]86號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體改委、農委《關於深化我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現批轉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關於深化我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
近年來,我省農村在試行股份合作制,發展鄉鎮企業,加強農村城市化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為農村的產業結構調整,富餘勞力的分流及二、三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但我省農村改革的狀況與建立現代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農業自身積累水平和比較效益呈下降趨勢。為進一步深化我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推進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使農民走向共同富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農村的基本經濟制度,必須長期穩定下來,並不斷完善。要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農業現代化要求的土地制度和經營形式。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要尊重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和使用權。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允許農民在承包期內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建立健全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土地流轉機制。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引導土地使用適當集中,通過投標、股份合作、租賃等形式,推進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
二、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結構,加快農村經濟發展
要充分發揮地方優勢,依靠科技進步,正確處理好發展一、二、三產業之間以及發展高效農業與穩定糧食生產之間的關係,合理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加快經濟發展。山區、丘陵地區要充分發揮資源豐富、勞動力充裕的優勢,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資源型產業,組織勞動力輸出,逐步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珠江三角洲和沿海開放地區要充分利用技術、資金優勢,積極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加快鄉鎮企業的升級、轉型。切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區,按照省人大頒布的《廣東省基本農田保護區條例》,建立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穩定糧食播種面積、產量和庫存,建設好50個商品糧基地縣,確保廣東糧食有較高的自給率。大力發展高產、高質、高效的“三高”農業,建設一批“三高”農業示範區,實施以出口為導向的農業發展戰略。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把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到第二、三產業。
三、建立和完善農村市場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
要搞好農村市場體系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快農村市場體系的建設。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收益”的原則,積極發展農村集貿市場和各類專業市場,建設一批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生產資料市場,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土地、勞動力、技術、信息、服務諮詢市場,以及各種形式的中介組織。
健全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鼓勵農民組建各種形式的流通組織,直接參與流通領域的經營。建立一批綜合性或專業性的農業企業,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農業科技工作的領導,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化農業科技服務體系,進一步落實社會化農業科技服務體系的有關優惠政策和措施,及時提供為推廣農業科技成果及實用技術所需的資金、物資和市場信息等,鼓勵經濟技術部門、專業協會和農民聯合建立為農業服務的農業科技網路。有條件的地方,可幫助指導農民組織各類生產項目的專業協會。通過服務體系將分散的小規模經營的農戶與日益發育的市場緊密聯繫起來。除國家規定實行統一管理的農副產品外,其它農副產品應面向市場,放開經營。發展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業集約化、基地化、企業化和現代化。建立健全政府對農業的支持、保障、調控和服務體系。
四、發展農村股份合作制經濟
珠江三角洲地區以及二、三產業比較發達,勞動力轉移有出路等條件具備的地方,本著互利互惠等原則,試行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等形式,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經濟欠發達和集體經濟較薄弱的地方,應尊重當地民眾的意願,通過試點,以點帶面,引導和推進農村股份合作經濟的發展。
發展股份合作制,必須注意政策,走民眾路線,切忌一哄而起。要注意解決好股份合作制企業及社區股份合作經濟組織中存在的政企合一的問題,逐步做到政企分開、行政組織與經濟組織分開。股份合作制的內部管理人員通過民主選舉或協商產生,政府行政人員不得在社區股份合作經濟組織中兼職。
省有關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儘快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政策規定,規範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行為,引導股份合作經濟組織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
五、進一步發展鄉鎮企業,加強對鄉鎮企業的地區布局及產業結構調整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鄉鎮企業若干問題的決定》(粵發[1993]15號),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我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及戰略任務扎紮實實地抓好。
(一)鄉鎮企業要完善經營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條件的要發展企業集團,進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制等組織形式的試點。要實行政企分開,通過深化產權制度、財政、稅收、金融體制等配套改革,理順鄉鎮企業與政府的關係,確保企業形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機制。
(二)打破“劃地為牢”等小生產者的地域經濟觀念,建立市場化、社會化的鄉鎮企業發展新格局。要在交通、通訊、電力、供水、排水等基礎設施較好的地方,集中發展一批較大規模的鄉鎮企業。鄉鎮企業布局要相對集中,避免“遍地開花”。
(三)提高農副產品深加工業在鄉鎮企業中的比重。目前我省鄉鎮企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產值僅占鄉鎮企業總產值的4.3%,加工的農副產品僅占全省農副產品總量的10%左右。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工業,特別是發展一批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高的產品,以適應“三高”農業發展的要求。
六、加快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
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必須進一步加強城鎮建設,加快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
(一)加快撤縣設市,提高城市質量。我省撤縣設市工作起步較晚,省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國發[1993]38號文的規定做好撤縣設市工作。新設市要按現代化城市的要求,確定城市性質和功能,提高城市質量和城市化水平。城市管理要下功夫解決髒、亂、差問題,務求抓出成效。
(二)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的步伐。要把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作為考核各級主要領導政績的內容之一。要按現代化的要求,編制和重新修編好鄉鎮發展規劃,制定和實施的規劃經科學論證和上級政府批准後,不得隨意更改。要認真落實建制鎮基礎設施配套專項費用,加快道路、通訊、供電、供水、排水、綠化、公共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環保建設。
(三)要改革現有的戶籍制度,使之與小城鎮建設相適應。對現行的農村戶籍制度要進行配套改革,適當增加落後地區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的比例。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幫助解決“農轉非”人口在城鎮的住房問題,放寬有關就業的政策。對暫不能“離鄉離土”的人員,要讓他們在從事非農產業時能獲得城鎮暫住權。我省非農產業用工,應優先在省內農村富餘勞力較多的地區招收,使我省鄉鎮企業發展與分流我省農村富餘勞動力有效地聯繫起來。
七、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大力發展外向型農業
與先進地區相比,我省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仍比較低,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還比較弱。因此,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機遇,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引進外資,引進技術,建立農副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出口基地,使外向型農業躍上新台階。
要進一步擴大外商對農業的投資領域。除國家禁止的項目外,積極吸引外商對農業領域,尤其是在引進良種,改造傳統農業種養生產技術等方面的投資。鼓勵外商合作興辦為農業服務的第三產業,如技術推廣、信息、諮詢等企業,優先發展高科技農業,加快“三高”農業的發展。
八、挖掘山區潛力,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要繼續貫徹省第八次山區工作會議精神,重點扶持老、少、邊、窮和革命老區,圍繞“四個層次”(縣、鄉鎮、管理區及農民的收入)的發展目標,進一步挖掘山區自身潛力,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一)以開發促扶貧,打好脫貧攻堅戰。繼續堅持開發或扶貧方針,通過多種形式搞好經濟開發。要幫助貧困戶發展“短、平、快”的種養業和加工業。大力抓好勞務輸出,力爭每一貧困戶輸出一名勞力。要解決7萬農民的溫飽問題和100多萬農民脫貧問題,使年人均純收入超過500元(以1990年不變價計),確保提前到1996年完成扶貧攻堅計畫。
(二)促進貧困鄉鎮管理區發展集體經濟。山區、貧困地區要進一步把外商和沿海地區的資金、人才、技術,引進到經濟開發區和鄉鎮工業小區辦企業,要落實扶持山區鄉鎮辦集體經濟的措施。市、縣機關要實行掛鈎扶貧,組織先富起來的鄉鎮和管理區對口扶持貧困的鄉鎮和管理區,並建立集體經濟收入達標責任制。
(三)挖掘山區潛力,強化自身脫貧手段。山區、貧困地區要克服“等、靠、要”思想,進一步挖掘山區潛力,發揮自身優勢,設法籌措專項扶貧資金,用於扶助特困農戶和特困鄉鎮搞好經濟開發。資金來源除各級財政安排外,可爭取各有關方面的援助,以及社會各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捐贈等多渠道籌集。興辦企業,可以採用同外商合資、合作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企業組織形式和扶貧基金會形式。
九、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制
農村社會保障體制是穩定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解決農村基層幹部後顧之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保證。要進一步改革養老保險制度。在城鎮要逐步擴大職工養老保險的範圍,探索建立養老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的機制;在農村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提高,根據農民自願的原則,在富裕地區可以先試行建立以農民個人儲蓄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險體制。繼續發展完善農村合作醫療等多種形式的民眾互助保險組織。
積極發展農村社會保障事業,包括發展農村鄉鎮扶貧福利企業,吸收農村貧困戶和殘疾人就業,並給予政策上的優惠。辦好農村敬老院,保障五保戶的生活,發展農村救災扶貧互助儲金會和社會福利基金會等,為深化農村改革服務。
十、積極推進縣級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縣級綜合改革,是以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協調發展縣域經濟為目標所進行的全面、綜合、配套的改革,是我國整個改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加強對縣級綜合改革工作的指導,國家體改委決定直接抓一批試點縣。省已推薦增城市作為全國縣級綜合改革試點縣(市),並正在報請國家體改委審批。全省擬選擇3至5個縣作為省的試點縣。各市也可選擇1至2個縣作為試點縣。各級政府要十分重視縣級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縣級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
廣東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農業委員會 一九九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