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廣東法院案例精選》是廣東省法院近三年審結的經典案例彙編,由鄭鄂院長親自作序。全書所錄案例均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骨幹力量編寫,涵蓋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執行等各項審判執行業務。每個案例均有詳盡的案情和審理過程,並由資深法官撰寫評析,提煉、歸納同類案件的審理規律和裁判原則。《廣東法院案例精選》對廣東法院最新案例做了權威解讀,全面反映了廣東審判的新動態和新發展,是法律工作者開展審判工作、訴訟業務、理論研究的必備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廣東法院案例精選
- 作者: 鄭鄂,陳華傑,趙軍
- ISBN:9787811356717
- 頁數:523
- 出版社: 暨南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11-01
編輯推薦,目錄,前言,
編輯推薦
法官是一項高尚而神聖的職業,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不僅有賴於國家法制建設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更有賴於法官群體高尚的人格與非凡的政治、法律和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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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序
刑事案例
如何認定盜取出口配額並轉賣牟利的行為性質
關於非法證據與瑕疵證據、自救行為與犯罪的區分和認定
在被告人不認罪的情況下,如何正確適用證據規則認定內幕交易和泄漏內幕信息行為
如何認定在食品添加劑中摻入“蘇丹紅一號”行為的性質
如何認定利用銀行櫃員機的故障惡意取款的行為性質
對罪責劃分存在不確定因素的共同犯罪應慎用死刑
事後幫助能否按主犯涉及的罪名定罪量刑
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的犯罪應如何適用刑罰
關於刑事證據關聯性與事實認定的關係
對聚眾鬥毆罪轉化原因及其法律適用的分析
審理精神病被告人案件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非法行醫罪的法律界定
公安特情實施犯罪是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認定被告人作案後受傷為自救求人代報警行為的性質及處理
檢方發回重審的建議
履行契約中調包取走貨款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騙取銀行卡和密碼後盜取卡內資金的行為如何定性
知情不舉不構成包庇罪
對未能繳獲毒品的販毒案件如何定罪量刑
鐵路運輸法院刑事自訴案件管轄的確定
雇凶傷害者、受僱傷害者的罪責認定及死刑適用問題
民事案例
從一屍兩命案看公序良俗原理的運用
如何適用法律解決《公證法》施行前作出的公證行為導致的糾紛
僅對拆遷安置的具體標準有異議而提起的訴訟適用何種訴訟程式
契約履行過程中變更契約條款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式
貨運契約中的託運人告知義務的履行及賠償責任之承擔
儲蓄契約中銀行責任義務的承擔
購房認購書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房屋買賣中存在兩份買賣契約的情況下如何認定契約的效力
虛假售樓廣告不構成要約情形下的責任承擔
產權登記不明建築或者違章建築是否影響租賃契約的效力
無償委託契約的注意義務及其責任承擔
婚介服務契約中婚介中心對客戶資料的審查義務
電信服務契約中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
保險人解除失權的司法衡量
保險案件中不真正連帶債務的承擔
車損險的權利人有權選擇索賠方式
車輛轉讓過戶後變更保險手續前保險公司的責任認定問題
同一事故中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並存時如何處理
物權確認糾紛案件中確認物權歸屬的規則以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問題
物業公共區域的使用和處分問題
房屋交付後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的時效問題
勞動關係、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的界定及公平原則的適用
勞動關係協商一致解除的判定標準
勞務派遣關係中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的勞動報酬支付責任認定
勞務派遣中三方當事人法律關係的界定
工傷待遇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競合時的處理
公款私存被人民法院執行劃扣,引發損失應由誰承擔
案件中存在違約之訴和侵權之訴競合情況下的問題處理
“齊二藥”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系列案件審理的思考
貞操權應給予民法保護
冒用商品條碼的法律保護問題
會員卡作為遺產繼承的性質分析
股東在自己的利益受損時如何追究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中如何認定股東個人財產是否獨立於公司財產
公司派生分立中違約之訴的當事人資格
個別股東繞過股東會直接起訴請求分配利潤應否支持
股權轉讓“天價”違約之訴的利益衡量
審理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應當注意的問題
穩名股東的法律地位
破產企業清算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後追收對外債權工作的銜接
P2P(點對點)網路服務提供者侵權責任的認定
“原有範圍”在先用權抗辯案件中的適用
外觀設計專利“疊加”式侵權分析
銷售區域及數量對認定知名商品的影響
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與商標權的衝突與保護
基於同一事實的確認不侵犯專利權訴訟與侵犯專利權訴訟的處理
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如何解釋權利要求
侵犯商標權糾紛中的商標近似問題研究
從“榮華月餅”案看未註冊馳名商標與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之別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中契約抗辯的審查
反壟斷法在智慧財產權糾紛中的適用
關於對沒有被人民法院認可的台灣地區有關法院及檢察署的判決和不起訴
處分書的審查和認定
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個別股東的公司解散請求權的行使條件
沿海貨物運輸契約訴訟時效的起算
FOB貿易契約下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當事人的識別
訴訟擔保糾紛不同於債的擔保糾紛
保險代位求償訴訟不應審理保險契約關係
傳真件簽訂運輸契約的法律效力
未經審批的對外連帶保證案件的訴訟時效問題
未經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契約的效力審查和審理要點
行政案例
行為人在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事故的定性問題
職工退休後被聘用也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行政處罰不成立”的含義與確認判決的運用
正確認定土地權屬爭議的政府先行處理程式
能否給儲備的土地登記發證
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標侵權
行政機關履行政務公開職責行為的認定和審查
勞動監察行政案件的審理思路
征地補償行政案件中原告資格的認定
立案執行案例
與保險代位求償權相關的管轄問題
債權轉讓後原仲裁條款的效力如何認定
兩法院重複拍賣同一房產的效力
部分不予執行仲裁裁決體現公正與效率的統
上級人民法院在執行複議審查中發現下級法院遺漏審查當事人提出的
異議申請事項應如何處理
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計算問題
執行申請書未列明的連帶債務人執行法院不得推定為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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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在歷史發展的特定階段,有限和確定的法律總是無法窮盡無限而複雜的社會,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律在制定公布之日即與社會生活漸行漸遠。法官的職責要求我們直面紛繁複雜、日新月異的社會,需要我們在審判實踐中回答層出不窮的疑難問題,使法律條文適應社會生活的現實與要求,使“紙上的法律”真正變成社會中“活的法律”。而案例正是這有生命的法律,它回應了現實社會的變化,融合了法官的思考和智慧。
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是人民法院強化審判業務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提出的明確任務。近年來,隨著司法改革的不斷深入,加強案例指導的重要作用已越來越被各級法院所重視,也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認同。案例指導對於統一理解和把握各項法律制度和法律政策,正確適用法律,統一裁判尺度,平衡裁量標準,實現同案同判;對於確保裁判公正,穩定裁判質量,維持裁判權威和國家法制的統一;對於傳承審判智慧和經驗,提高法官調處矛盾、化解紛爭、駕馭案件的實際司法能力,提高辦案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加強案例指導,深化對典型案例的研究,以活生生的實例詮釋法律和司法解釋所蘊涵的立法本意,促進理論和實務、公眾與司法的溝通,能夠增強社會對司法裁判公正性的認同,推動司法與時代的融合和共同發展。
廣東地處我國改革開放前沿,毗鄰港澳,經濟總量大,人員流動頻繁,社會情況比較複雜。受此影響,全省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大,類型多,特別是重大疑難案件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湧現。這既給法院工作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又為法院的案例指導工作提供了得天獨厚的土壤。廣東高院一直以來重視典型案例對審判工作的指導作用,構建了覆蓋全省的典型案例報送網路,制定下發了加強案例指導工作的意見,對指導性案例的收集、遴選、發布等事項作出了規範。全省各地法院也自主創製了不同形式的案例載體,為同級、同類案件的裁判起到了指導作用。本書所遴選的案例涵蓋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執行等各項審判執行業務,每個案例都有案情和評析,從中歸納了案件的審理規律和裁判原則。這些寶貴的經驗,可供法官們學習借鑑,對於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統一裁量標準,保證裁判質量,提高裁判公信力將會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紙上的法律”真正變成社會中“活的法律”,有賴於一個強大的法官團體,法官對國家的法制建設,對各項法律的成長、發展和進步,擔負著重要的任務。法官是一項高尚而神聖的職業,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不僅有賴於國家法制建設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更有賴於法官群體高尚的人格與非凡的政治、法律和人生智慧。值此書出版之際,希望全省法院廣大法官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在自己的職業生涯中,不斷磨鍊人格,鍛造智慧,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和高超智慧成就社會的和諧和時代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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