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於2012年03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方剛,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行卡收單;等。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編號:Z2024044000017;業務類型及覆蓋範圍:銀行卡收單(廣東省、福建省)。

2023年8月,央行已將廣東信匯列為註銷許可機構。12月6日,中國銀聯在官網公告:自2023年10月11日起,終止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成員資格。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12年03月29日
  • 總部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建工路12號6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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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於2012年3月29日在珠海市成立,註冊資本3000萬,創立了國內創新型第三方支付品牌——信匯支付,致力於為商戶和個人提供滿足行業套用與家庭需求的第三方支付服務。

公司業務

目前,信匯支付全面布局支付業務,涵蓋便民支付、銀行卡收單、創新支付等。以各類覆蓋線下和線上的創新型支付終端。

公司願景

深耕支付行業,細化服務形式,為用戶提供全面優質的金融服務。

公司觀念

誠信為本、不斷精進;服務第一、用戶至上

公司事件

遭到處罰

2022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發布廣州銀罰字[2022]3號、廣州銀罰字[2022]1號、廣州銀罰字[2022]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節嚴重;超出核准業務類型經營支付業務;超出核准業務地域範圍經營支付業務;將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交由外包服務機構辦理情節嚴重,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被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警告,沒收違法所得677,176.82元,並處以罰款6,181,128.60元。
時任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趙玉華、時任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王春江對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分別被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2023年12月,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986652.54元,並處罰款9933262.70元,罰沒款合計11919915.24元。時任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王春江因對違反商戶管理規定的行為負直接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50萬元。

網路犯罪

2023年12月,山東濟寧微山警方破獲國內首例第三方支付公司特大網路犯罪案件。據悉,警方共打掉5個犯罪團伙,審查230餘人,抓獲犯罪嫌疑人41人,涉案銀行賬戶120餘萬個,涉案資金流水達95億元。警方一舉端掉“小X支付”平台的窩點,抓獲4名嫌疑人,並發現大量對公賬戶、工商執照、銀行卡、身份證件等犯罪信息。特偵組梳理髮現,“小X支付”平台的上家是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受非法資金結算暴利的驅使,2020年至2022年間,該公司發生過的資金轉移業務中,有多次因嫌轉移非法資金被各地警方協查的情況發生。經查實,這些涉案商戶資金的交易額95億元,代付資金263萬筆,涉案銀行卡120多萬張。經過近一年的調查取證,特偵組進行集中收網,搗毀涉案公司,抓獲總經理趙某華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山東濟寧微山縣人民法院對涉案的廣東信匯總經理趙某華等3人依法開庭審理,其餘30多名涉嫌“跑分”洗錢的涉案人員也已分別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或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中止資格

2023年12月6日,中國銀聯在官網公告:自2023年10月11日起,終止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成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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