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

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

《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是為指導各地做好廣播電視基礎設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編制印發的指導意見。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2021年4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4月30日
  • 發文字號:廣電辦發〔2021〕128號
印發信息,意見全文,

印發信息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的通知
廣電辦發〔2021〕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廣電總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有關工作部署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應急管理部關於做好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振興〔2019〕1813號)有關要求,為指導各地做好廣播電視基礎設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我們編制了《廣播電視基礎設施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的重要意義
我國是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災害的發生給災區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了重大損失。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是衡量執政黨領導力、檢驗政府執行力、評判國家動員力、彰顯民族凝聚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廣播電視基礎設施是提供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的基礎平台和廣播電視節目信息傳輸覆蓋的主要通道。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危機時,廣播電視可快速反應,及時發聲,引導輿論;同時在指導抗險救災、鼓舞鬥志、穩定民心、疏解心理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科學快速恢復重建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對於保護災區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災區民眾的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的總體要求
廣播電視基礎設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堅持科學重建,確保功能,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遵循科學規劃、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有序實施的原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要求,紮實有序推進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和建設項目,為快速恢復災區生產生活秩序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輿論引導和精神支撐。
三、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應急管理部《關於做好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振興〔2019〕1813號)明確,災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重建時序、把握重建節奏,優先建設災害防治、住房、教育、醫療衛生、廣播電視等急需項目。發生自然災害所在地的地方廣播電視管理部門,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啟動的救災回響級別、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部署及有關建設程式,以《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為指導,做好廣播電視基礎設施的綜合評估損失、隱患排查、受損鑑定等方面工作,科學組織制定廣播電視製作播出、集成分發、傳輸覆蓋、監測監管、收聽收看和應急廣播等各技術系統及技術運行用房的災後恢復重建方案,積極協調列入地方災後恢復重建規劃並申請重建經費,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積極穩妥恢復災區民眾廣播電視公共服務,促進災區經濟社會的恢復和發展。
四、完善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保障措施
廣播電視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統一有力的組織領導和指揮調度機制。加強統籌部署,整合資源,協調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要嚴格執行相關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保證工程質量,確保災後恢復重建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
附屬檔案:廣播電視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指導意見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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