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強

廣德強

廣德強,男,台灣著名的食人魔

2012年12月21日,廣德強被執行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德強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台灣
  • 逝世日期:2012年12月21日
  • 職業:食人魔
  • 性別:男
  • 主要罪行:性侵害女保險員後分屍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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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轟動台島、令人髮指的台中縣龍井鄉施姓女保險員肢解食人案,在歷經9個月後,法官共開了7次庭審理,台中地方法院前天宣判,認定陳金火、廣德強分別只因保險理賠糾紛、缺錢等因素,竟合謀對被害人性侵害、殺害、分屍,並油炸死者大腿等屍塊品嘗,法官痛批兩兇犯罪行令人髮指,依故意殺人罪等判處二人死刑。兩名兇手對判決結果神情漠然,表示不會抗訴;施女父親對這項判決表示,是遲來的正義。

人物審判

這起駭人聽聞的分屍吃人案,發生在去年12月間,施姓女保險員前往台中縣龍井鄉陳金火開設的機車行洽談保險事宜,卻踏入陳金火與廣德強師徒二人預設的死亡圈套。

合議庭3名法官在評議會中,雖對犯案過程的事實認定不盡相同,但對兩犯應判的主刑,卻都一致是死刑。3名法官給兩犯的評語是:“‘阿火’個性陰沉、狹隘,但供述實在。‘阿強’個性血氣方剛又殘暴,供述虛浮、不實。”

施女失蹤後,警方調查她的下落,發現廣德強曾拿著施女的計算機到電器行出售,警方循線追查,才查出施女被害經過。判決指出,陳、廣兩人都想“整”施姓女保險員。去年12月7日,廣德強電約施女到陳的機車行,施女進入後,陳抓施女的手腳,廣持繩勒昏施女,廣對她進行性侵害。隨後廣用刀割施女的頸部,至其流血休剋死亡,兩人再合力將屍體肢解成30多塊,棄置於化糞池內。該案偵破後,法醫進行“人肉拼圖”,目前只剩死者的子宮等女性特徵部位,至今未尋獲。

檢察官在偵查時,陳金火與廣德強二人,對於割人肉下鍋烹煮並食用一事,陳金火全推給廣德強。陳金火供稱,廣德強性侵害施女後,為了要毀屍滅跡,他則是幫忙先削下四肢的皮肉,兩人是輪流使用檳榔刀、美工刀分屍,後來也是廣德強將施女大腿等處的肉片拿去用平底鍋油炸,叫他嘗嘗看。

據了解,對於這起令人震驚的殺人吃人案件,陳金火與廣德強二人每每在開庭審訊時,都互相推諉責任,並稱對方是主導者。法官在多次審理後,終於在26日下午對陳金火與廣德強二人依故意殺人罪及強制性侵害等罪,將他們判處死刑。前往法庭聽審的受害者施女的父親,在法官宣判後落淚。

法官認定合謀犯案

檢方在今年2月初起訴陳、廣兩犯,陳被求處死刑、廣20年徒刑,歷經9個月、法院7次開庭審理,前天宣判,法官認定,“本案是共犯結構,兩人合謀犯案”。

法官表示,從犯案、藏屍地點在機車行,以及陳撕日曆教唆廣打電話等來看,陳是主犯。但廣不但全程戴手套犯案,對受害者性侵害,事發後還神色輕鬆地拿走死者的計算機,不但是殺人共犯身分,兇殘也不在陳之下。

人物事件

食人魔殺人分屍事件簿
2003.12.07
廣德強邀施女到機車行談保險,與陳金火兩人用繩勒昏、性侵害施女,並將她分屍。
2003.12.12
警方在機車行三樓水塔找到屍塊、垃圾桶里找到砸毀的手機、陳的口袋裡取出藍寶石墜子。
2003.12.16
廣被收押,供稱在陳施壓下,對施女進行性侵害。
2003.12.18
陳首次供稱他吃了剮下來的肉,被外界封為“食人魔”。
2004.02.06
檢方將陳、廣兩人起訴,分對陳求處死刑、廣20年。
2004.04.21
警方挖開機車行屋後化糞池,尋獲屍塊、工作證件和衣物等。
2004.04.22
法醫推定死者是在頸部遭切割,導致流血休剋死亡後,被兇手肢解。
2004.06.02
陳精神鑑定報告出爐,陳形容吃人肉時,猶如“美食者”。
2004.08.26
一審宣判,陳、廣兩人均判死刑。

執行死刑

2004年8月26日,台中地方法院判陳金火和廣德強死刑。2005年1月25日,高等法院二審仍判處兩人死刑。2007年9月6日,最高法院判決陳金火和廣德強死刑定驗。
2012年12月21日,法務部執行陳金火、廣德強與戴德穎六名死刑犯的槍決。廣德強一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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