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市民政局是廣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社團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平台建設;組織和指導全縣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四)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擬定城鎮社區服務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全縣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婚姻登記工作;依法實施婚姻登記管理;負責承辦全縣兒童收養工作。
(六)負責全縣鄉(鎮)、村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界、鄉、村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並向縣政府提出仲裁建議。
(七)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
(八)研究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推動社會救助體系的建設與發展;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城市“三無”對象、孤殘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工作;負責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九)負責全縣各類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和新辦福利企業審核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負責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十)研究擬定全縣殯葬改革辦法,實施殯葬管理;負責全縣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編制匯總統計年報和民政事業費決算。
(十二)開展慈善捐贈,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加強慈善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民政系統職工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務服務科、統計站)
社會救助科
兒童福利科
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
社會事務科(區劃地名科)
養老服務科(慈善事業促進科)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