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學院青年傳媒中心

廣州體育學院青年傳媒中心

廣州體育學院青年傳媒中心是在共青團廣州體育學院委員會指導下的學生民眾組織,是團學組織中的新興部門,是一支專業活動宣傳、資訊整合與分享發布的編輯隊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體育學院青年傳媒中心
  • 外文名:guangzhou sport university youth media center
  • 簡稱:廣體青年傳媒
  • 性質:校級學生組織
  • 內容:負責校團學工作新聞報導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廣州體育學院青年傳媒中心是在共青團廣州體育學院委員會指導下的學生民眾組織,是團學組織中的新興部門,是一支專業活動宣傳、資訊整合與分享發布的編輯隊伍。
第二條 青年傳媒中心的基本任務
(一) 遵守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弘揚"德厚學博,文精武傑"的廣體精神,為廣大師生打造互利互助的平台,動員團學幹部、青年學生力量在網際網路上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網路主旋律,傳播積極向上的活動信息,使同學投入到學習實踐中,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 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學校共青團新媒體體系建設,回響團中央要求團組織掌握新媒體主動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建設可傳播健康文明校園文化、倡導良好校風、營造良好學術氛圍的新平台。
(三) 加強學院、共青團與廣大師生的聯繫與溝通,通過媒體等其他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促進同學行使權利意識的提高。
(四) 負責校團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等網路新媒體平台的運營管理、規劃和開發,以及校團委各類線上、線下活動的策劃、宣傳等。
(五) 監督校級組織網站更新工作,與校內各組織和其他高校的新媒體、網路宣傳隊伍的進行對接工作,加強同其他院校青年學生的聯繫,樹立廣體學子的良好形象,互相學習、增進友誼、加強團結、共同進步。
第二章 成 員

  
第三條 凡有廣州體育學院學籍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可成為本組織成員。
第四條 成員的權利
(一) 有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參與討論、建議、批評、質詢、提出申訴和監督本組織工作的權利。
(二) 有參加本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 有享受上級給予的獎勵報酬、優秀個人評選、推薦實習機會的權利。
第五條 成員的義務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令和院紀院規。
    (二) 成員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正當權利。
    (三) 遵守本組織章程,參與本組織會議,執行本組織決議,在規定時間完成各項任務。
    (四) 積極參加本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六條 成員應當做到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堅持改革開放忠誠於黨的事業,全心全意為廣大師生服務,以身作則 嚴於律己。
    (二) 熱心於組織工作,注重實幹,勇於開拓創新。
    (三) 謙虛、謹慎、密切聯繫民眾,實事求是,注重發現研究,養成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習慣,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養和工作能力。
    (四) 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互相監督、互相幫助、互相學習,敢於與各種不正之風作鬥爭。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七條 本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共青團廣州體育學院委員會的指導下,按照國家的法律和法紀、學院的規章制度和本組織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 本組織成員在全校範圍內公開招聘選拔,在特殊情況下,經校團委批准可提前或推遲舉行。本組織的職權:
    (一) 聽取、討論和執行校團委安排的工作任務。
    (二) 討論和決定本組織的工作任務及工作方向。
    (三) 徵求廣大同學對本組織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青年傳媒中心的作用。
    (四)制訂及修訂本組織章程。
    第九條 本組織部門部長由校團委進行選拔聘任。
    第四章 內部機構設定
    第十條 本組織由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辦公室負責人和各職能部門幹部若干人組成。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綜合事務部、宣傳策劃部、文學采編部以及製作開發部四個職能部門,並根據職責範圍負責日常工作,由校團委聘任各部門一名幹部擔任該部門部長,具體指導該部門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各部門職責
    (一)綜合事務部
    1.負責青年傳媒中心各部門的協同交流,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傳媒運營專員的考核和評優工作;
    3.負責監督校級組織網站更新工作;
    4.負責與校內各組織和其他高校的新媒體、網路宣傳隊伍的對接工作;
    5.負責資料收集、行程安排和活動策劃,物資經費的申請與報銷。
  2. 宣傳策劃部
  3. 負責各類線上、線下活動的策劃及宣傳;
  4. 負責新媒體平台各個欄目的設計以及圖片、海報的設計;
  5. 負責微信、微博平台的編輯及推送。
  6. 文學采編部
  7. 負責校內外重大活動的現場采編,挖掘校內外實時熱點新聞;
  8. 蒐集學校各部門發布的通知信息,並對其中與同學們息息相關的重點資訊進行有效的整合,提取焦點信息,讓相關信息傳遞得更為通暢;
  9. 負責相關文章、書籍、新聞採訪稿件的寫作。
  10. 製作開發部
  11. 熟練網頁設計和程式管理軟體,負責新媒體平台新功能的開發、興建與管理;
  12. 負責攝影、攝像、後期製作、視頻的編排和導演。
    第十二條 本組織設中心主任1人,中心副主任2人,辦公室負責人1人主持日常工作。本組織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集召開各種工作會議,領導本組織開展各項工作,各職能部門部長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集召開本部門各種工作會議,領導本部門成員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三條 校團委及中心主任負責監督組織工作、監察組織章程和工作條例實施情況,審議組織工作報告、決定領導機構組成人員調整等重大事項。
    第五章 獎勵機制
    第十四條 校團委對新青年傳媒中心專員提供以下獎勵:
  13. 加分獎勵:對於超額完成規定工作量的青年傳媒中心運營專員,校團委給予一定的加分鼓勵。
    (二) 校團委青年傳媒中心職位:對於在青年傳媒中心工作表現良好且願意繼續工作和服務的同學,我們將提供更高職位選擇,並頒發相對應的聘書。
    (三)優秀個人評選:對圍繞新媒體工作,提出創新性、前瞻性、可行性的工作措施、思路和建議,且能認真負責、創造性地完成工作的新媒體運營專員,給予“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的評優機會。
    (四) 推薦實習機會:對於在青年傳媒中心工作表現出色的同學,我們將向社會媒體推薦實習、就業的機會。
    第六章 選拔方案
    第十五條 選拔原則
    面向全院在校學生進行選拔,選拔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廣大同學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拔結果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同學監督。
    第十六條 應聘候選人要求
    (一)有較高思想素養,為人正直,作風優良,政治上要求進步,思想上積極向上的在校學生,黨員優先考慮。
    (二) 有較強學習意識與學習能力,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行政處分,學習刻苦,無掛科,在校表現良好。
    (三) 有較強的溝通和組織協調能力,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具有開拓創新意識,思維活躍,能夠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四) 有較好的民眾基礎,在同學中享有良好聲譽,能夠代表廣大同學利益,反映廣大同學心聲;熱愛學生工作,執行力高;工作作風嚴謹,紀律性強,有為同學服務的熱情和信心。
    (六) 有新媒體平台運營工作經驗,有校、院級團委、學生組織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第十七條 公選程式分為報名、初選、試用、終選、公示、聘任六個階段。
    (一) 報名
    符合條件的同學可在校團委網站自行下載並填寫《廣州體育學院團委青年傳媒中心競選報名表》。
    (二) 初選
    初選將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並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比例40%、50%計算出總成績進行排名,根據正式人員與儲備人員1:3的比例確定儲備人員名單。
    (三) 試用
    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培訓及試用期(試用期由直屬指導老師給出實踐成績占總成績10%)。
    (四) 終選
    校團委將根據儲備人員的表現情況進行最終考核,並確定總監名單。
    (五) 公示
    在校團委網站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六) 聘任
    由校團委對青年傳媒中心部門部長進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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