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範圍內房屋權屬人同意《華僑經濟合作社舊村改造搬遷安置補償方案》且簽訂補償安置協定的已超過90%,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更新相關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的通告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3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一、華僑社舊村項目位於廣汕公路以北,龍朱路以西,包括:AG0407032、AG0407033、AG0407035、AG0407038地塊(復建區);AG0407032、AG0407033、AG0407037、AG0407038地塊(融資區),改造範圍面積約6.60公頃(詳見附屬檔案)。
二、華僑社舊村項目由華僑經濟合作社成立的廣州新僑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實施。
三、改造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改造工作,不得非法阻撓改造工作的開展。
四、華僑社舊村項目進入動遷和建設階段。禁止在改造範圍內實施未經批准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改造範圍內已到期的出租屋、出租商鋪的權益人以續簽租約等手段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根據民事法律相關規定不予補償;改造範圍內的各類經營業主應及時辦理地址變更或註銷手續。
五、為確保改造範圍內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改造單位要採取安全措施,對改造範圍進行圍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六、各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及時辦理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所需的相關手續,同時加大執法稽查力度;根據改造工作需要,水電氣通訊等市政服務企業應採取相應替代措施,並對改造範圍內的線路管道進行遷改,確保改造範圍內的良好秩序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順利推進。
七、違反本通告,拒絕或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附屬檔案: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範圍示意圖.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解讀
項目改造主體廣州新僑房地產有限公司近期啟動該項目的搬遷及建設工作。為加快推進該項目改造工作,黃埔區印發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的通告》,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四至範圍
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範圍地塊位於廣汕公路以北,龍朱路以西,包括:AG0407032、AG0407033、AG0407035、AG0407038地塊(復建區);AG0407037、AG0407038地塊(融資區),改造範圍面積約6.60公頃。
二、實施主體
穗開更新函〔2020〕436號已明確由廣州新僑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實施改造。
三、通告內容
該《通告》主要內容共有八條,包括:
第一條是明確華僑社舊村項目四至範圍;第二條是明確項目改造實施主體;第三至第五條是明確改造範圍內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需要支持和配合改造的有關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第六條是明確各職能部門應履行的職責和市政線路管道遷改要求;第七條是明確對違反本通告的有關法律後果;第八條是明確通告施行的有效期限。
廣州開發區城市更新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