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足球協會成立於1954年,是廣州市職(專)業和業餘足球運動的唯一管理機構,主要業務包括青少年足球培訓、運動隊伍的管理、教練員、裁判員的管理和培訓,以及國內、外足球賽事的組織和舉辦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足球協會
- 成立時間:1954年
- 地區:廣州市
- 面向領域:足球
協會簡介
協會章程
本協會的正式名稱為廣州市足球協會,下稱協會,簡稱廣州足協。英文名稱為“Guang Zhou Football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GZFA”。
性質
協會是廣州市足球專項的、並具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體育團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遵守中國足協章程,宣傳足球運動,推動足球運動在我市持續發展;
(三)以滿足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擴大足球人口和提高運動水平為目的;
(四)為增強人民體質、豐富民眾業餘文化生活服務,為政治和經濟發展服務。
第四條 協會在中國足球協會註冊,是中國足球協會的會員協會,並享有中國足球協會章程規定的對自己管轄範圍內的足球活動的控制權。
協會接受中國足球協會、廣州市體育局、廣州市體育總會以及廣州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地址設在廣東省廣州市應元路越秀山體育場綜合樓六樓。
業務範圍
(一)推廣足球運動,組織民眾(特別是青少年)參加各類足球運動,推動轄內地區足球事業的發展;
(二)主辦和承辦各種足球競賽和培訓活動;
(三)負責足球項目的教練員和裁判員的管理、培訓、考核和評定工作;
(四)負責青少年足球運動員的管理,並通過選拔組隊參加國內外各類足球競賽活動;
(五)對轄內舉行的足球競賽及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活動進行管理和指導;
(六)負責與國內外城市、地區足球協會(總會)的聯絡、交往和進行學術交流活動;
(七)開展有償服務活動,解決活動經費。
會員制度
(一)凡承認中國足球協會章程和本協會章程的各區(市)、行業、大專院校、中國小校、(職業)業餘俱樂部以及足球學校(培訓中心),經自願申請、批准註冊可成為協會的團體會員;
(二)按本協會章程吸收的俱樂部在冊人員、運動員、教練員;在我市參加有計畫、有系統的業餘和半專業層次訓練(工作)的人員以及在該協會組織機構工作的人員自然成為協會的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或申請註冊;
(二)申請成為團體會員者,必須提交本團體的章程。該章程應包括本章程第八條第(一)點;
(三)經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
(四)由常務委員會或受常務委員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享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自願入會、自由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和名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予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交會費、註冊費及其他費用;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一年不交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