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統計局

廣州市越秀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越字〔2009〕15號),設立廣州市越秀區統計局(簡稱區統計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越秀區統計局
  • 類別:機關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區統計工作計畫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擬訂本區地方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實施本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本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本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及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能源、投資、勞動工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本區地質勘查、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依法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基本統計資料,建立健全統計信息管理及發布制度,定期向社會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六)對本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統計諮詢建議。
(七)審批區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和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八)組織統計人員教育和統計對外交流等工作,協同上級統計部門開展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統計經費使用情況。
(九)組織建立並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系統,建立並管理巨觀經濟資料庫,指導各部門和街道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的實施工作,指導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普法、意識形態和輿情管理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府採購、公車管理、物業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安全、應急管理、信訪、地方志、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福利、醫療、計生、培訓、退休人員服務和工青婦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擬訂相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辦理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制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綜合核算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本地區生產總值的核算工作,核算生產總值及有關領域、有關產業和行業的增加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負責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決策諮詢建議。組織、協調、管理全局統計分析和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區統計年鑑的編纂工作。匯總、管理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和有關區情區力統計數據。負責統計名錄庫、巨觀經濟資料庫的維護與管理,審查統計數據的使用,指導區各部門和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各類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管理本局各專業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區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負責區級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統計監測和社會發展水平評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諮詢、提供和統計新聞宣傳等對外綜合工作。組織統計人員教育和統計對外交流等工作,協同上級統計部門開展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統計經費使用情況。協同有關科室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三)專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電信業(含郵政業)、批發零售業、餐飲住宿業、房地產開發、服務業、物資能源、對外經濟貿易、固定資產投資、行政事業、人口和勞動就業等統計調查和分析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經濟普查、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工資統計和科技、勞動力等專業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對人口、勞動力和工資進行動態監測和分析。負責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各專業的統計基礎規範化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業務培訓。負責督促檢查街道統計基礎工作,組織街道統計人員業務培訓。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建立統計執法檢查工作檔案。

人員編制

廣州市越秀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統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六、附則
本規定由廣州市越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廣州市越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廣州市越秀區統計局局長:楊秀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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