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人民政府

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人民政府,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人民政府
  •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執行本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發布決定和命令。研究決定本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對本鎮內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履行組織領導、綜合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的職責。加強對以本鎮為主要工作及服務對象的各行政管理、執法和服務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評議。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村社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鎮黨委的黨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負責本鎮的行政監察工作。
  (三)統籌制定區域發展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執行本鎮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負責鎮經濟管理工作,制定符合鎮情的經濟發展規劃,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和落地。負責本鎮財政、審計、統計工作。負責本鎮的“三農”工作。
  (四)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民政等社會事務工作,制定本鎮民政事業發展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社區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工作,大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各類社會公益活動。負責優撫安置、擁軍優屬、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社會保障、民兵、兵役、僑務、科普、教育、社區文化、體育、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衛生、初級衛生保健、殘聯等工作。經過法定程式後,以鎮自身名義開展有關審批服務工作。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以民眾工作為基礎,以村鎮建設和城市管理為重點,組織協調落實轄區內社會管理工作。與區有關職能部門共同開展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工作。負責本鎮綜治維穩及信訪工作,負責本鎮出租屋和非本市戶籍人員登記管理,承擔勞動關係調處工作,維護本鎮社會穩定。負責民事調解及法律服務工作,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統籌協調和指導本鎮社區矯正工作,協助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助區教育部門做好本鎮基礎教育工作,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與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落實學校計生有關管理責任。
  (六)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健全統一指揮協調的聯合執法機制。經過法定程式後,以鎮自身名義開展有關綜合執法工作,激發經濟社會活力,為本鎮創造良好的發展、工作和生活環境。
  (七)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負責基層政權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和幫助村(居)民委員會做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民眾自治組織作用。
  (八)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生態環保、美麗鄉村建設、民生保障、脫貧致富、統戰等工作。加強林業管理,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本鎮防汛、防風、防旱、防震、搶險和防災工作。
  (九)編制本鎮財政預決算計畫。負責鎮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保障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掌控經濟運行調整目標,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研究解決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做好人才引進和服務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鎮單位和幹部,對其負責人的獎懲、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職責介紹
黨政綜合辦公室
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及其他黨政綜合業務等工作。負責黨委、政府各項決定的督辦落實,協調各綜合性辦公室之間的關係。負責政協有關工作。負責文秘、會議組織、保密、檔案、信息和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後勤保障服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統籌鎮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總值班室和應急指揮職責。協調做好群團組織的工作。
人大辦公室
承擔人大有關會議的籌備、組織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負責鎮人大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和各項決定的督辦落實。負責鎮人民代表大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等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
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
負責黨的建設、幹部人事等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宣傳、意識形態、人才、統戰等工作,協助做好僑台、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推進區域化黨建和“兩新”組織黨建、村(社區)黨建、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做好黨員管理、發展黨員及轄區內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鎮黨員學習和培訓工作。
紀檢監察辦公室
承擔鎮紀委(區監委派出江高鎮監察組)的日常工作。承擔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具體承辦協助鎮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辦鎮監察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幹部進行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和對公職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區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
承擔公共服務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黨群服務以及新時代文明實踐等相關工作。負責各項社會事務報批工作。落實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組織、老齡、五保、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殘疾人、公共衛生、初級衛生保健、科普、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住房保障、教育等便民服務政策。負責基層政權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依法建設和開展自治工作,指導村(社區)做好黨群服務相關工作。負責鎮職權範圍內的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等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本鎮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協同處理區域邊界糾紛。
綜合治理辦公室
承擔綜合治理委員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建設、社會心理服務、加強法治社會建設等工作,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負責城鄉社區綜合格線化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出租屋和來穗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與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組織開展民事調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本鎮社區矯正工作,協助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社區戒毒和協同開展禁毒相關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
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日常工作。統籌指揮調度區以上有關部門派駐鎮的機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在本鎮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的市政設施、市容環境衛生、燃氣、城鄉規劃、建築施工管理、環境保護、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衛生健康等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事項。負責轄區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指導、支持和幫助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眾性的消防工作,按照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監察等工作,協調組織本鎮燃氣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負責處理轉辦、交辦和督辦的案件及民眾投訴的案件。協助對市區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服務管理。
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推動經濟發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負責鎮經濟管理工作,最佳化營商環境,擬訂經濟發展規劃,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和落地,注重研究解決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負責鎮招商引資、投資促進、企業建設服務等工作。負責鎮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本轄區內停車場、市場、商場等經營秩序的監督管理。開展本鎮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協助稅收征管和財稅政策的宣傳工作。
農業農村辦公室
負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推動農業農村發展,承擔涉農有關工作。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水產等工作,協調解決農業生產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負責“三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和組織實施精準扶貧。負責農業保護用地的管理。負責處理山林土地權屬的糾紛案件工作。協助做好本鎮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負責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村社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契約管理,配合開展農地流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土地徵收補償款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管理、審計監督、會計業務等工作,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監督和服務,並依法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規劃建設辦公室
負責自然資源管理、鎮村規劃建設等工作。負責編制鎮村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鎮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建設管理。負責本鎮土地資源的規劃、保護、開發工作。負責本鎮臨時性建築工程和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鎮鄉道、村道的規劃、建設、養護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鎮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險房屋督促治理以及應急搶險等工作。配合組織、協調和指導本鎮供水、用水工作。配合做好征地拆遷和人民防空工作。配合做好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活動。
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
負責生態環境保護、人居環境整治、城鎮綜合管理等工作,加強生態環境建設,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組織開展本鎮市容市貌整治維護、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等工作。配合做好本鎮防汛、防風、防旱、防震、搶險和防災工作。負責本鎮的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愛國衛生運動等工作。組織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等有關工作。
財政辦公室
貫徹執行有關財政法律、法規和上級財政管理制度,擬訂本鎮財政管理實施辦法。負責編制鎮年度財政預算、決算草案,擬訂鎮財政增收節文、平衡財政預算、財政績效等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鎮財政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統籌鎮財政預算資金的分配與調度。負責鎮行政、事業單位和社區的財務管理。管理政府性債權債務,負責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姓名
職務
工作分工
龍 飛
黨委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全面統籌推進社會建設和管理工作。兼任總河長、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查晶晶
黨委副書記、鎮長
兼任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主任、公共服務委員會主任、副總河長,管理經濟聯合總社日常性事務。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全面負責社會建設和管理工作,統籌綜合執法工作。承辦鎮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譚榮針
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日常工作。分管人大有關會議的籌備、組織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分管人大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和各項決定的督辦落實;分管鎮人民代表大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等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分管鎮總工會日常工作;分管扶貧工作。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分管人大辦公室、工會。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梁有威
黨委副書記
兼任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副主任、公共服務委員會副主任、關工委主任、應急辦主任。協助黨委書記統籌黨建、組織工作。分管經濟發展、招商引資、企業建設服務、重大項目建設和落地等工作;分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分管停車場、市場、商場、打私打假等經營秩序的監督管理工作;分管統計工作;分管協助稅收征管和財稅政策宣傳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科普、旅遊工作。分管編制年度財政預算、決算草案,擬訂財政增收節支、平衡財政預算、財政績效等措施的組織實施;分管財政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統籌財政預算資金的分配與調度;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和社區的財務管理;分管政府性債權、債務;分管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城市管理、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水務、衛生健康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分管應急管理、“兩違”查控、六亂整治、燃氣安全、交通安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工作。
分管經濟發展辦公室、財政辦公室、綜合保障中心(結算中心線口)、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聯繫江高交警中隊、白雲區消防救援大隊江高專職消防隊和神山專職消防隊、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白雲區稅務局江高稅務所、江高市場監督管理所、江高供電所、銀信等單位。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黃光炳
黨委副書記
兼任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主任。協助黨委書記統籌政法工作。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建設、社會心理服務、加強法治社會建設、退役軍人事務等工作;分管城鄉社區綜合格線化服務管理工作;分管出租屋和來穗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分管維護學校周邊的治安與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工作;分管組織民事調解和法律服務,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普法教育工作;分管協調和指導社區矯正工作;分管社區戒毒和協同開展禁毒相關工作。分管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糾紛處理工作。
分管綜合治理辦公室、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綜合保障中心(勞監中隊)、退役軍人服務站。聯繫花都海事處、江高交警中隊、江高派出所、神山派出所、司法所等單位。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陳志健
黨委委員、江高派出所所長
兼任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副主任、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副主任。負責協調江高、神山派出所工作。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董 鋒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具體承辦協助鎮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分管監察工作;分管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和公職人員廉政教育工作以及區紀委監委交辦工作。協調上級對鎮和村居的巡視巡察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區監委派出江高鎮監察組)。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易 洋
黨委組織(兼宣傳、統戰)委員
兼任公共服務委員會副主任、關工委副主任。主持鎮僑聯日常工作。分管黨的建設、幹部人事、機關工會工作;分管黨的組織、人才、統戰、政協等工作,分管僑台、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分管區域黨建和“兩新”組織黨建、村(社區)黨建、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分管黨員管理、發展黨員及轄區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分管全鎮黨員學習和培訓工作;分管機關幹部隊伍、村居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分管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團委日常工作;分管創文創衛、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分管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等工作。
分管黨建工作辦公室、宣傳辦、創文辦、團委。聯繫廣播電視站。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張 峰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兼任公共服務委員會副主任、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副主任。協助管理綜治信訪維穩工作,分管征地、民兵、兵役、人民防空等工作;分管征地工作。
分管武裝部、征地辦。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陳忠聯
黨委委員、副鎮長
分管自然資源管理、鎮村規劃建設等工作;分管編制鎮村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鎮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建設管理;分管土地資源規劃、保護、開發和違法用地處置工作;分管臨時性建築工程和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分管鄉道、村道的規劃、建設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具體業務工作;分管配合組織協調供水、用水工作;分管配合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險房屋督促治理及應急搶險工作;分管配合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分管配合做好通信建設與保護工作;分管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活動。協助開展征地工作。
分管規劃建設辦公室。聯繫江高國土資源和規劃所。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張 偉
副鎮長
兼任河長辦公室主任。分管黨委、政府各項決定的督辦落實工作;分管文秘、會議組織、保密、檔案、信息和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後勤保障服務、政府固定資產管理、外事、應急管理等工作;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管生態環境建設,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分管愛國衛生運動工作。分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分管防汛、防風、防旱、防震、搶險和防災工作;分管“河長制”“湖長制”等有關工作。
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業農村技術服務中心(水務線口)。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陳鉅豪
副鎮長
分管城鎮綜合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容市貌整治維護、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等工作;分管鄉道、村道的養護和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商會日常工作。
分管市政服務所、商會。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郭 凱
副鎮長
兼任公共服務委員會副主任、鎮老齡委主任。分管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黨群服務等相關工作;分管各項社會事務報批工作;分管擁軍優屬、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組織、老齡、婦女、兒童、五保、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殘疾人、公共衛生、初級衛生保健、住房保障審批、教育、精神障礙患者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管理等便民服務工作;分管基層政權組織建設工作;分管村(居)民委員會依法建設和開展自治工作;分管黨群服務、職權範圍內審批服務工作;分管數字政府建設等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分管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分管協同處理邊界糾紛等工作。
分管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殘聯、婦聯、綜合保障中心(公共衛生線口)。聯繫教育指導中心、白雲區第二人民醫院、江高衛生院、南方醫科大學附屬江村醫院等單位。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曹學文
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選
分管鄉村振興工作;分管農業、畜牧屠宰、漁業水產等工作;分管協助做好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分管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管理、審計監督、會計業務等工作;分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指導、監督和服務,依法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工作。分管村社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契約管理,配合開展農地流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土地徵收補償款管理等工作;分管農業保護用地、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分管“三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分管林業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分管農業農村辦公室、農業農村技術服務中心(農林線口)、綜合保障中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線口)。聯繫畜牧獸醫站。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賴成旭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主任
兼任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副主任、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具體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黃飛躍
區管二級調研員
協助黨委委員、武裝部長開展征地工作。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胡 猛
區管二級調研員
協助梁有威副書記開展工作。承辦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黃學東
區管三級調研員
協助梁有威副書記開展財政稅收工作。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23年3月,榮獲2022年度白雲區無償獻血先進集體。
2023年9月,榮獲2020—2021年度廣州市無償獻血和臨床用血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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