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教育局是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擬訂有關政策措施與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和上級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提出教育發展的目標、思路和策略,組織擬定我區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區教育部門負責的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下同)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分布。
(三)負責區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檢查本區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與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對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四)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事業與發展的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與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業務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五)根據上級要求及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按許可權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並指導實施,管理本區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六)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指導教研機構和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規劃、協調教育信息化工作,統籌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的建設;組織指導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的選用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政府採購工作;管理教育口的國有資產,推進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七)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內各級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合併的審核或審批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八)負責督政、督學工作,按照上級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規定,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及教育管理部門和區本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
(九)負責本區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校長、教師、教育行政幹部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改革和完善校長選拔任用辦法,統籌中國小校長的培養、考核、任免和調配,規劃、指導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負責本區教師管理工作,推進學校分配製度與人事制度改革。
(十)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國防教育、團隊工作、體育衛生、社會實踐與藝術、科技、環保工作;指導學校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工作和對違法違紀案件的審理。指導、協調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十一)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據法律、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主管本區的語言文字及國語推廣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 1.協助局領導安排全局性活動,負責機關的各項行政事務及督辦工作,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檔案和材料。2.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推進信息化工作,上傳下達各類綜合性信息,當好領導決策的參謀。3.負責全局信息管理、新聞與宣傳報導工作。4.負責機關的文秘及辦文工作,負責檔案資料的收發和歸檔及檔案的綜合管理。5.負責全系統的保密工作,協調辦理信訪及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工作。6.負責機關和直管單位公費醫療管理,按上級有關政策要求推進醫療制度改革。7.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管理機關人員人事與計畫生育工作、管理機關各類後勤事務。 |
督導室 | 1.監督、檢查下級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門、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2.對下級政府、教育管理部門及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質量、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3.及時反饋督導、評估的情況,總結經驗,提出調控意見供行政部門參考。4.協助區做好語言文字規範工作。 |
基礎教育科 | 1.負責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研究,研究、指導教育體制改革。2.負責規劃和調整中國小、幼稚園校的布局,鞏固九年義務教育,組織實施普及並鞏固高中階段教育。3.協調、管理和指導中國小教育業務、教育教學改革及教科研工作。4.協調、管理和指導全區托幼機構教育教學等業務工作5.編制中國小校的年度招生計畫,指導國小、國中招生錄取工作。6.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免費義務教育學生統計及審核。7.指導、管理全區學校德育工作。8.指導中國小安全法紀教育工作。9.管理全區特殊教育。10.指導家長學校工作。 |
學前教育科 | 1.承擔全區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2.開展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研究。3.負責城區民辦國中、國小、幼稚園和各鎮民辦國中、國小開辦、變更等審批工作,負責各鎮民辦幼稚園開辦、變更等審核備案工作。4.協調處理有關民辦學校的糾紛。5.負責查處有關民辦教育的違法辦學行為。6.指導做好社會力量辦學年檢工作。7.指導區民辦教育協會的工作。8.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工作。 |
綜合教育科 | 1.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本系統安全工作。2.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落實有關課程計畫;牽頭組織有關的全區性競賽、評比、交流活動;規劃、指導、協調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3.指導開展青少年科技活動、環境教育、學生綜合社會實踐等工作。4.指導中國小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5.負責中國小食品安全與食堂監管工作。 |
人事科 | 1.抓好本系統校長隊伍建設,開展中國小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管理和培訓工作。2.指導下級黨組織開展思想作風建設和組織建設。指導開展黨員思想教育、理論教育和宣傳工作。做好宣傳報導工作。3.指導開展統戰和僑務工作。4.負責教職工隊伍規劃、人員核編、錄用、獎懲、調動工作,組織、指導對教職工的考核、聘任工作。負責整理、提供人事信息。指導人事檔案工作。5.推進分配製度與人事制度改革,抓好隊伍建設,做好教師隊伍管理工作,指導開展教師(包括實驗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6.組織教師職稱的申報、評審和教師資格審核,負責教師初次專業技術職務認定工作。7.負責教職工勞資福利、住房福利(包括教師住房的調查、統計等)和計生等工作。8.負責公辦學校的設立、撤銷、合併等審核呈報工作。指導做好基層單位法人及機構的年審工作。9.負責所屬單位及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10.指導本系統維護穩定工作。11.負責高職中及片區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協助鎮紀委做好轄內學校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12.負責普法教育、行政執法、計生監督及有關紀檢監察的民眾來信、來訪工作。13.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14.負責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教育系統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15.指導本區教育系統的法制工作。 |
計畫財務科 | 1.協同計畫部門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計畫。2.協助區財政部門編制教育經費的年度預算安排。根據經費預算和實施計畫,分配和撥付教育經費及其它經費。3.負責教育經費的財務匯總、統計和本級經費核算、決算,提供經費預、決算分析,提供財務信息。4.檢查、監督教育經費的執行情況,指導合理使用預算內、外教育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5.指導所屬單位的經費核算、財務管理、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辦理收費許可證審核、收費備案審核)、資產管理和後勤管理。組織財務人員培訓。6.負責教育統計匯總和統計分析;指導基層的教育統計管理,組織統計人員培訓。負責基建辦、信息裝備中心建設項目的指導和監管。 8.做好對同級及管理單位的財務經濟效益、財經法紀的審計監督工作;做好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
工 會 | 1.負責所屬工會組織的建設和街鎮教育工會的業務指導。2.負責所屬工會幹部的隊伍建設。3.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為民眾說話辦事。4.配合局黨委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配合局黨委做好學校民主管理工作。6.積極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等建功立業活動。7.承辦局黨委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團 委 | 1.負責直管單位團組織(含教工團組織)的建設。2.負責區少工委辦公室工作。3.負責所屬團隊幹部的隊伍建設。4.配合局黨委做好青年教工的政治思想工作。5.配合局德育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工作。6.協助做好宣傳、扶困助學等工作。7.承辦局黨委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
現任領導
楊雄忠(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及行政全面工作。
胡 聰(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區教育局新聞發言人,協助黨組書記管理黨組日常工作、做好黨建黨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安全、綜治、信訪、維穩、組織、後勤、保密、工青婦等工作,統籌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團委、工會。
曾丹(副局長):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政策研究及擬定、中國小布局規劃、中國小招生及學籍管理、教育教學和教科研、德育、安全與法紀教育、禁毒教育、特殊教育、教育信息化等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科、教育研究院、信息中心。
張海英(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教育基礎建設、後勤裝備、計畫財務、結算、審計、統計等工作。分管計畫財務科、財務結算中心、基建服務中心、後勤服務中心。
李振權(主任督學,副處級領導幹部):主持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全面工作,負責各類教育督導評估、違規辦學行為督查、語言文字規範、招生考試等工作。分管督導室(語委辦)、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陳秀貞(黨組成員,副調研員):統籌民辦教育與學前教育工作,負責體育、藝術、科技教育、衛生、環境教育、國防教育、綜合社會實踐、食品安全與食堂監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行政審批等工作。分管學前教育科(審批管理科)、綜合教育科、少年宮、青少年業餘體育學校,聯繫區民辦教育協會、聯繫社區學院白雲分院。
孫旭(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分管宣傳、統戰、僑務、人事、計生、創文、法治等工作。分管人事科,聯繫關工委、退協,協助副書記做好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