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廣州市番禺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番禺區市橋街禺山大道80號 
  • 所屬部門: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廣州市番禺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定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備案。組織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含智慧財產權、商務、鹽業領域)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監管領域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承擔區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區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指導廣州市番禺區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探索創新消費維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七)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推動轄區標準化工作重大事項。依法對團體標準制修訂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八)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強區、品牌發展等全域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組織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重點產品監督檢查,指導和協助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規定級別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風險交流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檢驗工作。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四)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機關黨委書記盧鼎: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提案。承擔綜合調研、綜合材料、保密、政務信息、統計、信訪、行政管理、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綜合接待、基建、後勤保障、裝備器材配備和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本單位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管執法與司法的銜接工作。負責規範本單位行政執法和案件核審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實施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有關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研究制定本單位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匯總編制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統籌安排本單位預算經費使用。負責本單位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預決算、“三公”經費等財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繳非稅收入。負責財務票據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四)執法監督一科。擬訂本單位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轄區內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轄區內重大經濟違法案件、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案件等大案要案工作。負責較大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負責推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單位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承擔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
(五)執法監督二科。擬訂產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查處商品市場和經營場所商品流通領域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商品、重大食品藥品安全案件,指導、監督、協調局派出機構監督執法工作。負責不合格產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食品安全、藥品質量管理規範,落實食品藥品安全風險分類分級制度。負責較大以上食品藥品突發事件應對、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六)協調與應急科。組織實施全局應急處理和應急值班工作。負責組織編制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和培訓。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草案。負責落實有關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實施轄區內有關事故、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有關產品安全隱患排查、研判與分析。負責統一收集、監測、分析相關產品輿情信息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承擔輿情事項辦理情況的指導、督辦和上報。負責擬訂推進國家、省、市、區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依法組織實施對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評議、考核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審批管理科。負責組織落實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工作。負責組織辦理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計量管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以及動產抵押物登記等相關行政許可和備案。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等政策措施。負責協調、指導轄區內政務視窗相關審批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黨委組織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小個專”黨建工作。
(八)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對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規範市場秩序的體系、制度和機制。開展社會治安綜治和社會建設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對市場主體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和指導、監督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維護、規範。
(九)信用風險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和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工作。組織指導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指導契約管理協會工作。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消費維權和消費者保護工作。指導查處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各類市場監管熱線和信息化平台整合,探索創新消費維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貫徹執行國家、省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依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配合對經營者集中進行反壟斷調查及其他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我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標準化監督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和政策措施。宣貫普及標準化知識。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相關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承擔商品條碼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
(十三)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的規範管理工作。協助開展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十四)廣告監督管理科。負責組織落實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內容監測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媒介廣告發布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
(十五)智慧財產權管理科。負責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智慧財產權代理執業監督工作。指導行業協會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落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商標印製和商標、專利代理違法行為。
(十六)質量發展管理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和規劃、品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區質量強區及標準化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轄區內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和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制定並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擬訂轄區內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組織開展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排查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監督產品認證和管理體系認證工作,協助開展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食品、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十八)食品銷售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轄區內銷售環節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銷售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銷售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監督指導食品銷售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協調、監督轄區內銷售環節食品(含特殊食品、肉品和食用農產品、林產品、水產品)監督管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畫,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十九)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轄區內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指導、協調、監督轄區內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餐飲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評定工作。監督指導餐飲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國家化妝品標準,以及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相關工作。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及安全用藥宣傳。配合區深化醫改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及社會醫療保險定點工作。
(二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的安全監察工作;參與有關環節的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和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組織指導查處違反特種設備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二十二)計量監督管理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國家計量制度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承擔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授權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後監督管理。
(二十三)人事科。承擔局黨組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本單位黨群、組織建設、計畫生育、公費醫療等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二十四)宣傳教育科。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統籌本單位幹部培訓和各類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單位僑務、統戰、外事工作。負責精準扶貧等援助援建工作。
(二十五)監察室。承擔局機關紀委日常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議、命令的貫徹執行情況。按許可權受理對本單位及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舉報投訴,查處本單位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實施黨風黨紀、廉政教育和執法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廣州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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