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保障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務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供水規劃、排水規劃等水務規劃。組織實施
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實施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區河道、湖泊、水庫等河湖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域及其岸線、河口灘涂的治理、綜合利用和保護。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五)負責轄區供水日常管理職能,組織協調屬地供水設施建設(含城中村改水、用戶共用用水設施改造)與搶修。負責轄區計畫停水審批。監督協調轄區市政消火栓的建設與維護。負責轄區二次供水設施(含非居民用戶)監督管理。
(六)負責排水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七)監督指導水利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水庫、堤防、水閘、泵站、水電站工程、中型灌區灌排工程、補水工程等水利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
(八)負責區級許可權的水務工程項目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水務設施建設、養護資金的統籌管理和監督使用。
(九)負責全區水務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組織水務工程建設程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和評價工作。
(十)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實施
水土保持規劃。按照許可權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
(十一)指導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導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水庫移民管理工作及有關政策。
(十三)組織實施洪澇乾旱災害防治規劃、防護標準。協調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指導城市內澇搶險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負責轄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監督實施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水務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水務行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水務科技和交流合作。監督實施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開展水務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務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領導分工
肖烈南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華東同志,負責安全生產和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水利科、河涌管理所、水務設施養護所。完成局長、黨組書記安排的其他工作。
黃牧村同志,分管河長制監管中心。完成局長、黨組書記安排的其他工作。
鄭容光同志,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分管給排水科、給排水設施管理所。完成局長、黨組書記安排的其他工作。
王玉寶同志,分管水務質監站,協助鄭容光同志分管給排水科、給排水設施管理所。完成局長、黨組書記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貴權同志,分管執法科。完成局長、黨組書記安排的其他工作。
張春同志,分管辦公室、審批管理科,協助王華東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完成局長、黨組書記安排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審批管理科)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外聯、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黨群、統戰、宣傳、信訪、教育培訓、建議提案、綜治維穩、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公章管理、職稱評定、出入境管理、政務公開、政府採購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辦理等工作,組織做好審批驗收。負責指導監督水行政執法,負責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組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法律顧問等其他法律事務,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處理涉及局職能範圍的各種糾紛和民事案件。負責審批視窗管理、政務公開工作。
計畫財務科
組織研究擬定水務行業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綜合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年度水務建設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水務工程項目統計工作。指導審核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指導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儲備庫填報工作。承擔水務資金管理使用、水務工程建設管理的審計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組織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統籌全局概預算工作,負責公費醫療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水務工程建設項目,檢查、督辦和統計項目實施進度。
水利科(水務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
負責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許可權的水利工程項目審核等有關工作。指導督查區內水利設施的建設運行管理工作。指導河湖和水利工程的劃界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開發、治理和保護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設施資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安置、政策扶持工作。負責水務科研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監督指導轄區內水務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上級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範。
給排水科(水資源管理科)
負責制定城市給排水項目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供水日常管理職能。指導城鎮排水防澇管理工作。負責區級許可權的給排水工程項目審核等有關工作。指導區內城市給排水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協調城市建設中供水管網線的改、擴建工作。指導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負責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指導排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宣傳保護工作,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組織編制並發布本區水資源公報。負責江河、湖泊、水庫及排水(污)管網水量監測,參與做好水質監測。負責擬訂用水年度計畫、節約用水和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
執法科
負責查處違反水務行政法規的行為。負責涉水政執法突發事故、糾紛及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水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涉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海珠區水務局第三黨支部被中共廣州市委授予“廣州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