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從化區民政局是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的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臨時救助、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對下設救助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三)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兒童福利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工作,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按職責負責殘疾人福利有關工作。
(四)負責慈善工作管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五)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監督婚姻登記、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六)負責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社會工作服務的業務管理和服務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志願服務、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志願者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七)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牽頭指導實施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培育發展社會組織,開展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建設,負責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能力建設。統籌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九)負責街(鎮)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地名命名、更名和銷名的審核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地名工作。
(十)按許可權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工作,承擔民政事業費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切實加強兜底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和基層社會治理。加強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兜牢民生保障底線。提升有關公共服務水平,推進有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工作重心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廣州市從化區民政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救災救濟科、優撫安置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社會福利科、社會事務科。
下屬事業單位有:區殯葬管理所、區殯儀館、區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區公墓管理服務所、區社會福利院、區婚姻登記處、區區劃地名辦公室、區社區服務中心、區救助管理站、區敬老院、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區慈善服務中心。
汪中芳(黨組書記、局長):主持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工作。
張帆(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安全生產、反恐、應急、政法、綜治維穩、扶貧開發、社會救助管理、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工作;分管社會救助科、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區救助管理站(區救助安置中心);聯繫呂田鎮、良口鎮、廣州市流溪河林場。
李海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管理、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等工作;分管社會服務科、區婚姻登記處、區敬老院、區社會福利院(區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聯繫街口街、城郊街、鰲頭鎮、從化經濟開發區。
李敏寧(黨組成員、副局長):局新聞發言人。分管組織人事、財務、政務公開、宣傳教育、意識形態、離退休幹部、工青婦、行政審批、基層政權、村民自治、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管理、慈善工作、社會工作、殯葬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審批管理科)、社區治理科、區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區慈善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區殯葬管理所、區公墓管理服務所、區殯儀館;聯繫溫泉鎮、太平鎮、區慈善會。
陸樹芳(四級調研員):分管黨務、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信訪、法治建設、保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計畫生育、行政區劃管理、地名管理等工作;分管區區劃地名辦;聯繫江埔街。
陳漢雲(區管幹部):協助分管領導分管辦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