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工作辦法

《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工作辦法》是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工作辦法
  • 發布機關: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辦法全文,政策解讀,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以下簡稱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工作,支持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發展,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與本市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和軍隊建設需要相適應;
  (二)總量控制、人才優先;
  (三)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條 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統籌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工作,具體負責協調入戶指標申請、資格審查、相關手續辦理等。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引進退役士兵入戶指標納入全市年度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畫內管理,統籌安排年度入戶指標。
  市公安機關負責協調辦理入戶手續。
  廣州警備區負責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工作政策宣傳等。
  其他市直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引進退役士兵入戶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是指在駐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海軍廣州艦)部隊累計服役時間不少於2年,且服役期間政治思想強、軍事技術精、作風紀律嚴、完成任務好,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第六條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優秀退役士兵,可申請辦理引進退役士兵入戶手續:
  (一)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廣州市,已按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返回退役安置地辦理入戶,且享受相關安置待遇;
  (二)退出現役兩年以內,且退役時獲得師(旅)及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所開具的引進退役士兵入戶推薦函(附屬檔案1);
  (三)在我市就業,並與我市企業、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係、參加社會保險滿3個月以上;
  (四)獲得優秀士兵(官)、個人三等功獎勵、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軍隊)職業技能鑑定證書之一的。
  個人獲得二等功及以上獎勵和中央軍委、軍委機關部門實施的全軍性表彰,且滿足以上(一)(二)(三)項條件的直接納入入戶指標。
  第七條 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工作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申請人在退出現役前應當向所在部隊師(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門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寫《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隊和申請人各持一份,附屬檔案2)。所在部隊師(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門審批同意後,出具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士兵退役工作結束後1個月內,由所在部隊師(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門匯總推薦名單,並根據《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評分細則》(附屬檔案3)為推薦人員評分並填寫《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考核評分表》(附屬檔案4),會同《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申請表》及在部隊服役的材料(具體包括入伍批准書、退出現役登記表、退役證、獎懲材料或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一併報送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三)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初審部隊報送的推薦材料後,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申請表》,完善引進退役士兵入戶條件一欄中就業單位信息;
  2.加注用人單位意見的個人申請書;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契約或勞動契約;
  4.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
  5.學歷(學位)證書。
  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路核驗等能夠辦理的,無須提供材料。
  第八條 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在收齊申請材料後,會同廣州警備區組建審核小組。審核小組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對象資料審核,建立審查材料檔案(紙質和電子文檔),根據《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評分細則》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評分排序,總分相同的,按照以下順序優先排序,前項可以區分排序的,不再對比後項,依此類推:
  (一)烈士子女;
  (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三)立功受獎層級高的;
  (四)服役年限長的;
  (五)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時間長的;
  (六)獲得嘉獎次數多的。
  第九條 審核小組依據評分排序和入戶指標總量,擬定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建議名單並向社會公布,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定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名單並函告市發展改革部門、市公安機關。
  第十條 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確認名單,向申請人或用人單位發出入戶通知。
  申請人收到入戶通知後,在《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廣州分廳》填報入戶申請。
  申請人申請通過後持退役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擬入戶地址到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簽署《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個人承諾書》(附屬檔案5)。
  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入戶資料,開具《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入戶介紹信(附屬檔案6)。
  申請人到擬入戶地的區公安分局辦理戶口準遷、入戶手續。
  第十一條 引進退役士兵入戶人員辦理遷入手續時,應按照本市入戶管理規定順序選擇確定擬入戶地址。屬於應在公共集體戶入戶情形的,在其工作單位註冊地所屬的公共集體戶入戶。
  第十二條 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工作的規章制度,提供真實資料,如期辦理有關手續。對在申報過程中出具虛假鑑定、證明的,利用職權謀利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引進退役士兵入戶僅限於引進符合條件退役士兵本人,不同時辦理家屬、子女隨遷。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政策解讀

一、為什麼要制訂該《辦法》
  為支持國防和軍隊深化改革,服務我經濟社會發展,打造我市雙擁品牌亮點,推進雙擁模範城創建深入發展,根據《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命名管理辦法》《全國雙擁模範城(縣)考評標準》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我市推出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工作。駐穗部隊退役優秀士兵是國家和社會的寶貴財富,他們政治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技能突出。引進退役優秀士兵,是支持國家和軍隊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我市人才引進戰略的有效途徑。
二、《辦法》的適用對象包括哪些
  《辦法》所稱“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是指在駐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海軍廣州艦)部隊累計服役時間不少於2年,且服役期間政治思想強、軍事技術精、作風紀律嚴、完成任務好,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三、應具備什麼條件
  《辦法》明確了申請條件:一是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廣州市,已按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返回退役安置地辦理入戶,且享受相關安置待遇;二是退出現役兩年以內,且退役時獲得師(旅)及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所開具的引進退役士兵入戶推薦函;三是在我市就業,並與我市企業、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係、參加社會保險滿3個月以上;四是獲得優秀士兵(官)、個人三等功獎勵、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軍隊)職業技能鑑定證書之一的。
四、申請辦理程式和步驟是怎樣規定的
  《辦法》明確了相關程式:
  一是自願申請辦理退役士兵入戶的對象,在退出現役前應當向所在部隊師(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門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寫《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隊和申請人各持一份)。所在部隊師(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門審批同意後,出具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是士兵退役工作結束後1個月內,由所在部隊師(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門匯總推薦名單,並根據《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評分細則》為推薦人員評分並填寫《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考核評分表》,會同《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申請表》及在部隊服役的材料(具體包括入伍批准書、退出現役登記表、退役證、獎懲材料或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一併報送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三是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初審部隊報送的推薦材料後,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五、有指標限制嗎
  廣州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每年向市發展改革部門申請一定數量的入戶指標。符合申請條件的對象提交申報資料後,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廣州警備區聯合審查資料,結合推薦部隊的打分情況,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優中選優,提出年度入戶名單,之後進行社會公示,並不是符合申請條件的每一名退役士兵均獲得入戶指標。
六、每名退役士兵有幾次申請機會
  《辦法》規定,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兩年內均可申請辦理士兵入戶。比如,某同志2019年9月退役,部隊在士兵退役工作結束後1個月內報送推薦名單等資料,如當年因條件限制、排序靠後等原因而未能審批通過,那么他待條件成熟後,2020年仍然可以申請一次,並與當年度的申請對象一併打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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