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

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於1950年9月成立籌備委員會,1952年8月正式成立,至今走過五十多年的光輝歷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
  • 外文名:guangzhoushigongshanyelianhehui
  • 正式成立:1952年8月
  • 籌備委員會:1950年9月成立
  • 整委會:工商社團整理工作臨時委員會
  • 主任委員:林志澄
機構簡介,發展歷程,歷屆領導,聯合會章程,

機構簡介

在長達半個世紀的各個歷史時期,市工商聯始終圍繞著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與中國共產黨風雨同舟,肝膽相照。建國初期,廣州市工商聯協助黨和政府,在恢復國民經濟、發展生產、繁榮市場、溝通政府與工商企業的聯繫和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改革開放時期,市工商聯盡心竭力為四化,開展經濟諮詢、聯絡引進、協辦企業、辦學培訓、積極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1991年,中央賦予工商聯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光榮使命,從此,參政議政、宣傳教育、對外聯絡、經濟服務、光彩事業等組成了工商聯的新樂章。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為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發揮了重要作用。

發展歷程

廣州市工商聯五十多年的發展歷程。
〈 一 〉
一、廣州市工商聯在社會主義改造期間的工作
1950年6月,在廣州市召開有工商界代表人士55人參加的座談會上,通過成立了“廣州市工商社團整理工作臨時委員會”,簡稱“整委會”。即席推選17人為委員會的委員,籌組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9月,整委會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了反覆醞釀,協商產生了市工商聯籌委會委員和常務委員的名單,成立廣州市工商聯籌備委員會。林志澄任主任委員;林朗天、張君華任副主任委員。
市工商聯從籌備成立開始,至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的主要工作任務是:以宣傳貫徹國家過渡時期總路線為中心,團結、教育、引導工商業者愛國守法,積極經營,創造條件逐步納入國家資本主義軌道,最後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配合完成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歷史任務。這期間廣州市工商聯協助政府,著重進行了如下工作:
(一)配合調整改組工商業,開展城鄉物資交流
1950年,政府為了恢復生產,繁榮經濟,採取一系列調整工商業,調整公私關係的措施,在扶助私營工商業恢復和發展中,同時進行改組和改造。廣州市工商聯積極配合政府開展工作,廣泛宣傳有關調整措施,鼓勵工商業者搞好生產經營,並收集和反映情況,提出具體意見,作為調整工商業的參考。在開展調整工商業的同時,還輔導私營工商業者進行勞資協商,發動各行業成立勞資協商會議和訂立集體契約,通過訂立勞資集體契約,明確了資方的“三權”(人事調配權、經營管理權、利潤分配權),解決了工人的福利問題,推動生產經營的發展,協調勞資關係,這期間,市工商聯還成立勞資調解委員會,通過各種形式教育工商業者做好勞資協調工作以及督促契約的執行。
1951年,廣州市工商聯為配合政府擴展內外物資交流,活躍城鄉經濟,成立“廣州市工商聯物資交流促進委員會”,在各個行業組成分會。在宣傳發動的同時,輔導工商業者訂好購銷計畫,先後組團參加各地的物資交流,並組織全市工商界在本地舉辦了一次規模盛大的華南土特產展覽交流大會。
(二)支援抗美援朝活動
當全國開展轟轟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衛國運動時,廣州市工商界回響號召,積極支持抗美援朝。市工商聯組織工商界召開抗美援朝代表大會,成立抗美援朝工商界支會開展活動,活動中結合工商界實際,訂立以推動工商界完成繳稅,穩定節日物價為主要內容的愛國公約;組織200多人的工商界演講隊,大力宣傳抗美援朝的偉大意義;開展抗美援朝櫥窗宣傳競賽;舉行大規模的抗美援朝祝捷示威大遊行;組織工商界歡迎人民志願軍歸國代表團等。並發動我市工商界以最大的愛國熱情,出錢出力,捐獻飛機大炮支援抗美援朝,全市工商界捐款入庫金額共526億元多,折算可購買戰鬥機35架。
(三)擴大加工訂貨、收購包銷、經銷代銷
市工商聯為配合政府貫徹對資本主義工業的改造,擴大加工、訂貨、收購、包銷等形式,於1953年成立廣州市工商聯加工訂貨委員會,下設加工訂貨組,輔導私營工業接受任務。至1954年底,私營工業納入加工訂貨收購包銷的廠戶占全市工業戶80%以上,並推動工商業者嚴格履行加工訂貨契約,開展增產節約,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加工訂貨任務。商業方面,在市工商聯商業輔導委員會下,設立批購組,輔導私營商業納入批購工作,除配合米糧、棉布兩零售業早期納入經銷外,其他行業的5589戶也納入經銷代銷的國家資本主義軌道。
(四)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
1955年,市工商聯召開一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決定把協助政府對私營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作為當時的中心任務,推動工商業者參加全行業公私合營。在此期間,市工商聯組織了商業21個行業、工業31個行業的學習班,幫助私方人員提高認識,輔導和鼓勵他們申請公私合營,並與市人民廣播電台聯合舉辦廣州市工商界擁護社會主義改造廣播大會,由市工商聯主委黃長水作動員,組織全市工商業者及工商界家屬5萬多人,分別在70多個分會場集中收聽廣播。市工商聯執、監委員會還舉行聯席會議,作出《關於加速加快推動全市私營工商業者接受社會主義改造,迎接全行業公私合營》的決議,號召全市工商業者申請全行業公私合營。由此,推動公私合營的工作迅速發展,各行業紛紛集體提出申請,工商業者敲鑼打鼓,掀起申請全行業公私合營高潮。
1956年1月,市工商聯組織全市工商界及其家屬參加6萬多人的廣州市批准私營工商業全部公私合營大會,廣州市私營工業138個自然行業的4000多戶和商業、服務業、飲食業、交通運輸業等132個自然行業的1、62萬多戶實行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工商業者組織規模盛大的集會和遊行,分別向中共省、市委,省、市人委等報喜,慶祝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取得的偉大勝利。
二、廣州市工商聯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工作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至“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0年中,國家開始進入全面的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這一期間,廣州市工商聯的工作任務是:組織原工商業者參加理論學習和各項政治活動,繼續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在公方領導下,守職盡責,搞好生產經營,加強自我改造,積極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為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而努力。因此,這期間廣州市工商聯進行一系列的工作,主要是積極協助政府完成清產核資和定股定息工作;協助政府進行人事安排;輔導私方人員接受公方領導,守職盡責;組織和推動私方人員參加社會主義勞動競賽;開展工商青年和工商界家屬工作;舉辦工商界生活互助金;協助政府加強市場管理工作;進一步開展對境外工商社團的聯絡工作等。
(一)輔導守職盡責
全行業公私合營後,市工商聯把加強對私方人員守職盡責的思想教育作為這一時期的主要學習內容,協助市政協開辦工商界講習班,組織工商業者及其從業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脫產學習。同時,在會內舉辦時事政治講座,提高工商界人士的政治認識和理論水平。
1956年4月,召開有3900多人參加的接受社會主義改造積極分子匯報大會,表彰一批接受公方領導,守職盡責,搞好生產經營的私方人員。8月,召開廣州市公私合營企業私股代表會議,要求私方人員發揮生產經營積極性,貢獻自己才能,積極投身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努力完成國家計畫,在業務實踐中加強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把自己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這次會議還通過了給全市公私合營私方人員的一封信,闡明搞好公私共事關係,應該“求其在我”。市工商聯還召開工商界先進(生產)工作者座談會,以及舉辦廣州市工商界參加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先進事跡展覽會。
(二)開展“雙獻”運動
1958年,廣州市工商聯組織廣大工商業者回響“雙獻”(獻才能、獻設備)號召,共獻技獻計39644條,公開經驗、秘方554項,創新改革工具機、銑床、鑽床461台,改進工具5564件,捐獻各種設備一大批,還動員香港工商界朋友捐贈器材,折合港元200多萬元。1958年以後,市工商聯回響大力支援農業號召,推動工商界及其家屬投身支援農業生產的全民運動,利用業務時間開展造肥或積肥,製造或修理農具,組織貨源等支援工作。還發動會員聯繫海外及港澳親友以外匯投資或存款方式,委託購買化肥支援國內農業生產,匯入款額折合當時可購化肥4430噸。
(三)組織勞動鍛鍊
廣州市工商聯在推動會員加強改造,積極服務中,組織會員參加勞動鍛鍊,下車間、上櫃檯跟班勞動有3821人,參加市、區工商聯舉辦的工廠脫產勞動有1200人,臨時參加勞動的有7400人,參加短期義務勞動的有96000人次。
1958年,市工商聯與民建市委回響號召,先後建立躍進化肥廠、山村鋼鐵廠,與市各民主黨派合辦紅旗機械廠,組織工商界人士參加這些廠的籌建和勞動。並在廣州市郊筲箕窩興建工商界農場,組織工商界人士分期分批下放勞動,將2000多畝荒山野嶺開闢為耕地,興建耐火磚廠和水庫。水庫建設用了24萬個勞動日,工商界參加勞動者3600多人,土方工程達20萬立方米。全國著名工商界人士陳叔通、胡子昂、劉國鈞等曾前來參觀,對工地人員勖勉有加,後來筲箕窩農場與水庫合併,統稱龍洞水庫。成為廣州市郊一個風景秀麗的旅遊勝地。
(四)開展愛國主義、國際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
從1961年開始,市工商聯比較系統地進行愛國主義、國際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思想教育,定期分批選送會員參加省、市政治學校學習,幫助會員認清形勢,繼續加強自我改造,增強走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和決心,在學習中按工商界家屬、老年工商業者、青年工商業者等各自不同的特點,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和討論。
(五)回響號召辦學
為回響國家鼓勵民辦學校號召,市工商聯、民建市委聯合於1962年夏開辦建聯中學,並協助東山區民建、工商聯開辦建聯國小。至1964年底,工商界認捐辦學基金達54萬元,同年,建聯中學擴建後,成為全日制中學,開設18個班,學生918人。
通過以上各項工作,原工商業者加強改造,積極服務做出了成績,市工商聯先後召開各種經驗交流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座談會,表彰先進和交流經驗。此外還召開工商家屬先進生產(工作)者座談會,表彰先進工商家屬。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市工商聯由於會員要在所在單位參加“運動”,其後工商聯辦公大樓被侵占作印刷廠,幹部被送市幹校學習和勞動,因而被迫停止辦公。
〈 二 〉
“文化大革命”後,廣州市工商聯於1977年12月恢復了會務活動。恢復活動後,市工商聯與民建廣州市委會(簡稱市兩會)聯合辦公,共同開展工作。1980年1月,市兩會聯合舉行民建廣州市八屆、市工商聯七屆會員代表大會,這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後,市工商聯舉行的首次盛大會議,與會者第一次以社會主義勞動者的身份參加,大家滿懷激情,歡聚一堂,共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一致表示要做到 “堅定不移跟黨走,盡心竭力為四化”。大會傳達了全國工商聯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精神,總結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經驗,圍繞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中心,提出今後的任務,從而確定工商聯開拓前進的方向。大會選舉市工商聯執委202人;常委60人,梁尚立任主任委員。1982年10月,市工商聯遷回“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占作它用的原會址辦公。
市工商聯恢復活動後,開展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服務為宗旨的一系列活動:積極調查研究、參政議政;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經濟諮詢服務和培訓;大力支持老、少、邊、窮地區的經濟文化建設;廣泛開展與港、澳、台和國外工商社團的聯絡工作,協助政府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做出了新貢獻。
(一) 協助政府落實政策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全國開展複查和平反冤假錯案。市工商聯與民建市委會聯合組織力量,通過調查研究,反映情況,協助落實政策。共接待要求落實政策的來訪會員有2713人,處理來信1298件。1981年,根據民建中央和全國工商聯《關於協助中共和政府做好對原工商業者安排使用的工作決議》,市兩會聯合成立工作組,按照“廣開才路,合理安排,各得其所,人盡其才”的原則,對原企業合營後擔任過領導職務的會員作詳細的調查分折,提出建議,得到了合理解決,272人擔任各級領導;73人授予各種技術職稱,各司其職,人盡其才。至1984年初,會員中的冤假錯案和錯劃右派問題基本得到平反和改正,恢復了工作和獲得適當安排。由於工商聯的會員數量多,落實政策遺留問題也較多,1984年至1992年,市工商聯繼續安排力量協助解決遺留問題,結辦申訴案件共358件。此類案件多屬“老大難”問題,取得效果後影響力較大,其中為定居加拿大的本會前副主委潘永剛先生辦理收回自有房產業權和使用權,是經長達四年的不懈努力而取得突破,在海外引起良好的反響。至此,市工商聯會員、執委和機關幹部,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冤假錯案已全部得到平反改正。市工商聯還協助進行區別“三小”(小商、小手工業、小業主)工作,把小商、小販和手工業者16000人從工商業者中區別開來,恢復原來勞動者的身份。
(二) 開展經濟諮詢
工商聯的會員絕大多數從事工商業的經營,對工商企業的經營管理、生產技術有一定的知識。為配合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市工商聯和民建會緊密合作,自1979年開始,推動會員積極開展經濟諮詢服務,幫助會員企業搞好技術改造、改善經營管理,並提供培訓諮詢,市場信息,產銷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等有效服務。從1979年至1989年,“諮詢十年”成果有:政策諮詢方面,包括政策性、綜合性、專業性、行業性的諮詢,總計完成138項;單項諮詢方面,包括城區企業、鄉鎮企業、“老少邊窮”的企業微觀諮詢,完成1316項。可計算的經濟效益:利用外資2136萬美元;引進設備1296萬美元;創匯收入2936萬美元;節匯支出43、1萬美元;提高經濟效益9696萬元人民幣;挽回經濟損失350萬元人民幣;解決就業5007人;專業培訓6、4萬人;組織聽課3、5萬人;崗位“練兵”882人;編寫培訓教材248萬字。此外,為企業提供改善經營管理諮詢項目121項。
在總結十年諮詢工作成果和經驗後,市工商聯在1990年至1994年,經濟諮詢和工商專業培訓工作,以面向會員企業,面向工商行業,面向縣區鄉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圍繞發展生產,改善經營管理,研究市場經濟,加強橫向聯繫,促進協作交流為主要內容,與市屬各局、行業總公司的諮詢中心等單位加強協作,使諮詢工作出現新局面。1990年至1994年,完成諮詢培訓項目1016宗;可計算經濟效益(含挽回損失)4147萬元;幫助企業會員引進資金6676萬美元;舉辦各類培訓班培訓專業人員16464人。
(三) 做好聯絡引進工作
廣州市地處祖國南大門,毗鄰港澳,歷史上省、港、澳工商界有悠久的經濟貿易關係,不少會員與港澳和海外有一定的聯繫及影響,市工商聯利用這一優勢,加強與港澳台地區和世界各國工商社團及工商經濟界人士的聯繫。在愛國統一戰線政策和改革開放方針指引下,市工商聯的對外聯絡工作,從恢復對港澳工商界老朋友的往來開始,聯絡接待對象由過去經營國貨為主的港澳工商界朋友,逐步發展到兩地工商界中上層、知名人士、代表性人士的交往,擴大到結識一些外國籍僑胞和外國工商界人士,並接觸來自台灣或與台灣有密切關係的工商界朋友。從1978年到1990年,市工商聯接待來參加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洽談業務、交流技術、參觀訪問、旅遊探親的港澳台和海外工商界朋友6752批,1、73萬人。先後與加拿大、馬來西亞、澳大利亞、泰國、新加坡、日本、南韓等國家中一些工商社團建立了聯繫。
市工商聯在對外聯絡工作中,配合有關部門為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做穿針引線,鋪路搭橋以及協調關係的工作。從1980年到1990年,市工商聯協助引介成功的項目共有117項,金額達12億4千多萬美元。在引介項目中,較著名的有引介建設中國大酒店、穗深珠高速公路、深圳火車站聯檢大樓、廣州機械化養雞場、沙角發電廠B廠等。市工商聯主委梁尚立引介的中國大酒店是中國第一家利用外資、聘用外國人任總經理的中外合作企業,它既引進國際先進的施工機械技術,又引進國際高級酒店的經營管理方法,培養了一大批旅遊酒店的管理人才,是引進項目中一個成功範例。
(四) 健全組織,發展新會員
廣州市工商聯從1985年開始發展一批新會員,從國營企業、集體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三資”企業中分批發展吸收一部份企業會員;從行業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外商公會、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或聯誼會)以及與工商聯工作有聯繫的經濟團體中吸收一批團體會員;從工商企業經營者、個體工商戶的代表人士中吸收一部份個人會員;並發展部份與工商聯工作有聯繫的經濟工作者、經濟理論工作者和其他有關人士,如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為個人會員。至1990年,市工商聯發展新會員3052個,其中企業會員2124個(包括國營企業878個,集體企業917個,鄉鎮企業104個,“三資”企業180個,私營企業45個),團體會員65個,個人會員863個。大批新會員的入會,為工商聯添注了新鮮血液,為拓展會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廣州市工商聯從1987年開始組建同業會,先後成立了紡織、醫藥、製衣等5個市屬行業同業會。同業會的會員一般由同類的供、產、銷不同生產經營方式的企業為主體組成。有工商貿結合、工商結合、工貿結合,也有以商業為主或服務業為主。根據它的組織形式和活動內容,既不同於過去任何時期的同業公會,也不是過去的同業公會恢復活動,它是以行業經濟活動為主的新的民間性行業商會組織。1989年10月,市工商聯成立了兩個跨行業的民間商會,其一是廣州外商投資企業商會,是由廣州地區批准開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及中外方的投資者、經營者、管理者自願組成的民間商會;其二是廣州市民間企業商會,(後改名為廣州市私營工商業商會)是由廣州市的民營企業及其經營人員共同組成的跨行業的民間性商會。至1990年底,廣州市共建立商會、同業會27個,其中市屬商會、同業會7個;區、縣同業會20個。
〈 三 〉
進入90年代,工商聯的性質、任務、工作對象發生了變化,1991年7月,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關於工商聯若干問題的請示》的通知(簡稱15號文),賦予工商聯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務,為工商聯增添了新的工作職能。進一步明確了工商聯是統一戰線性質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 。廣州市工商聯肩負新的歷史使命,不斷開拓創新,積極開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工作,全面貫徹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團結、幫助、教育、引導”的方針,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一)會員組織建設有新發展
隨著工商聯工作職能的轉變,市工商聯的會員結構也有了新變化,會員中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的比例不斷增大。發展新會員的工作重點轉移到吸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方面來,重點發展有一定經濟實力和規模、有行業代表性、影響力大的私營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入會,建立起一支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隊伍。至2003年,共有會員12790個,其中非公有制經濟成份的會員有8452個。會員結構得到逐步調整和最佳化,總體素質不斷提高。
1995年8月,廣州市第一個街道工商聯分會——寶崗街工商聯分會成立,此後,部分區、縣級市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比較集中,條件比較成熟的街(鎮)相繼成立工商聯分會,截至2003年,已建立街(鎮)一級工商聯分會57個;市、區(縣級市)商會、同業會58個。形成了市、區(縣級市)、街(鎮)多層次、多形式的基層組織網路。
2002年1月,廣州市工商聯第十二屆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新一屆執委236人當中,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有199人,占84.32%;常委85人當中,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有63人,占74.12%;正副會長20人中,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有14人,占領導班子成員的66.66%。長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蘇志剛當選為第十二屆會長,以私營企業主的身份當選省會城市的工商聯會長,在全國是第一個。
(二)參政議政水平不斷提高
參政議政是黨賦予工商聯的一項重要職能,市工商聯把參政議政擺在重要位置,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積極參與黨和政府大政方針的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履行參政議政的職能。1991--2003年,市工商聯會員中當選為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共有 122人次;擔任全國、省、市政協委員 197 人次。當選為人大代表及擔任政協委員的會員,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加各種視察和調研活動,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商情,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建言獻策。先後向人大、政協會議提交議案、提案 190 多件,其中《關於加快我市勞動力市場建設的建議》被市人大十屆三次會議確定為該次會議的三件議案之一,市政府認真辦理,促進和規範了廣州市勞動力市場建設和廣州市勞動就業工作;在2001年10月廣州市人大舉辦的,有幾十萬市民參與評選的廣州市人民最滿意議案活動中,市工商聯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榜上有名。此外,《關於加快發展我市民營科技企業的建議》、《加大力度深入貫徹〈廣州市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關於擴大對民營科技融資渠道的意見》《抓緊制訂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真正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等提案被市政協評為優秀提案。
市工商聯把調查研究工作作為參政議政的基礎,圍繞經濟發展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專題調研活動,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十多年來,寫成專題調研報告或材料共70多份。其中《關於引導和調整個體、私營經濟行業結構,促進企業穩步健康發展的建議》、《關於加快發展我市個體私營經濟的建議》、《關於廣州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情況的調查報告》、《關於科技促進經濟發展的一些意見》、《關於鼓勵和支持私營企業參與國企改革的建議》等調研報告,受到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1993年,市工商聯參與對廣州市委制定的《關於加快個體和私營經濟發展的決定》的討論,整理形成《關於保護個體、私營合法權益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材料,許多建議被採納。1997年,市工商聯探索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轉制問題開展專題調研,調查了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參與收購、參股、兼併國有小企業的做法和成果,以及遇到的難題,及時形成《關於我會部分會員參與國有中小企業轉制解困情況的調查報告》,市領導對此作了批示,稱讚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參與國有小型企業改革轉制的“經驗很成功,很有說服力,應予支持推廣”,其後市工商聯與有關單位聯合召開部分私營企業家參加的促進國有小型企業改革轉制座談會,進一步探索如何發揮私營企業資金、技術、人才優勢,實現優勢互補,鼓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轉制解困,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的有效方式和可行途徑。1998年,寫成《關於加速發展我市個體、私營經濟的建議》的調研報告,對制定私營經濟參與國企轉制解困的有關政策措施,要求政府儘快出台關於加快我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補充規定等提出切實具體的意見和建議。市領導對此作了批示,要求市委、市政府兩個研究室“在工商聯建議的基礎上,儘快拿出一個意見,總之政策、法規各方面力度要大。”此外,市工商聯《關於非公有制經濟積極參與“再就業工程”的情況匯報》被選為中央統戰部和全國工商聯召開的工作會議經驗交流材料。《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公有小企業改革的實踐與思考》調研成果,獲中共中央統戰部、廣東省委統戰部頒發的1998年度統戰理論研究優秀成果優秀獎和一等獎。還有市工商聯課題組撰寫的《廣州私營企業和私營企業家行為初探》、《廣州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情況調研》等文獲2001—2002年度廣州市統戰理論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和三等獎。
(三)完善商會職能,服務會員
為會員服務,是工商聯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載體,市工商聯各級組織認真履行商會職能,拓寬服務領域,完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質量,開展行之有效的服務工作。
——抓好教育培訓,有效提高會員的綜合素質。 市工商聯根據形勢的要求和會員的需要,10多年來舉辦各類培訓班10多期,專題講座、專題研討和論壇30多場,培訓人數達6000多人次。其中與社會主義學院、市信息中心分別舉辦多期培訓班,學習鄧小平理論,講授《契約法》、《現代企業管理》,市場行銷策略、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等知識;與市委統戰部、市經濟管理學會舉辦“非公有制企業現代管理論壇”,以企業家主講,專家評點的方式展開研討;與大專院校、銀行、律師事務所和稅務、勞動、海關、技監等部門舉辦諸如市場競爭策略、稅務改革、貨物通關、法律維權以及WTO知識、ISO認證、CI戰略等講座和專題研討。開展這些培訓工作,對會員再創業參與市場競爭和應對中國加入WTO後企業的生存發展很有幫助。我們還把參加論壇研討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企業管理經驗體會和專家學者的文章編成了名為《真知的探求》論文集發給了會員。
——堅持服務宗旨,積極為會員辦實事。一是主動向會員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及時傳達有關政策信息,多次與市私營商會、外商商會舉辦政策諮詢會、座談會,邀請勞動、稅務、工商、海關、公安、外貿等職能部門為會員講解有關政策法規,解答疑難問題,使會員及時了解掌握政策法規。二是強化經濟服務工作。每年都組織會員參加廣州博覽會,還在 98廣州博覽會期間,主辦“廣州民營企業展示館”,幾年來,舉辦或協助會員舉辦的商貿展銷活動近百次,組織會員出國(境)商務考察、經貿洽談活動十多次,幫助會員拓寬銷售渠道,進入市場提供服務。三是開展為會員辦證和職稱評定工作。市工商聯積極為非公有制企業會員辦理專業技術職稱資格250多人,辦理會計資格證800人,辦理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手續1000人 次,共有162人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四)對外聯絡工作取得新突破
市工商聯藉助與港澳地區的地緣、人緣關係密切的優勢,努力開拓對外聯絡工作的渠道,加強以港澳台工商社團和港澳工商界新一代為重點的聯絡工作,深交老朋友,廣交新朋友。 1991年至2003年,接待港、澳、台工商界朋友 2887 批,11074 人次;與120多個工商社團建立聯繫,先後發展與香港總商會、台灣青年商會、台灣兩岸經貿協作促進會、美國夏威夷香港商會等工商社團的新關係,並與香港新界廠商聯合會,荃灣工商業聯合會、深水埗工商聯、香港黃大仙商會、澳門經濟建設協進會、澳門出入口商會和澳門廠商聯合會等結成友好商會。
為增強工商聯對外的影響,加強對外的交流和合作,1993年11月,市工商聯與深圳市工商聯合作,組織港澳台外商投資者20人組成赴京匯報團,受到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同志的親切接見。1995年2月,廣州市醫藥業同業會組團赴台灣訪問,與當地醫藥界同行進行交流,這是廣州市第一個民間社團的赴台交流活動。1997年,藉助香港回歸祖國的機遇,市工商聯組織訪問團,先後拜訪新界廠商聯合會、香港九龍總商會等團體,並在港召開 97穗港工商界座談會,就進一步加強穗港兩地商會的會務、商務往來和經濟合作取得共識。市工商聯還通過參加歷屆世界華商大會,海內外友好商會大會的活動,與海內外華人沒會廣泛接觸,鞏固和發展與境外友好商會和社團的合作關係。 1998年,與廣東省總商會聯合在香港舉辦了“攜手創輝煌”聯歡會,同時舉辦“廣東省外經貿、海關、涉外稅務政策演講會”等系列活動。同年6月,應邀組團赴澳門,參加由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貿易投資局主辦的“世界華商聚濠江、開拓經貿新里程”系列活動。為迎接澳門回歸祖國,加強穗澳兩地青年工商界的交流與合作,1999年3月,與廣州市私營工商業商會、廣州青年商會邀請澳門廠商聯合會青年委員會代表團來穗訪問,並共同舉辦了以“慶祝澳門回歸祖國,展望穗澳經濟合作發展”發展等主題的座談會。11月組成廣州青年工商界代表團應邀回訪澳門廠商聯合會青年和會受到澳門青年工商界熱情歡迎,並與澳門進出口商會簽定建立友好商會的協定。與此同時,邀請香港公民協會灣仔分會足球隊舉行迎澳門回歸的“回歸杯”邀請賽。通過互訪活動,推動穗港澳青年工商界的交流聯誼,收到很好的效果。
根據廣州市擴大對外開放的戰略和會員企業開闢國際市場的要求,市工商聯認真做好經濟引介工作利用請進來,走出去的機會,積極尋覓商機,穿針引線,為會員提供服務。1999年,組織私營企業參與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交流活動。如組織參加“第七屆韓中經濟貿易洽談會”“委內瑞拉投資座談會”“中國與南非經貿合作信息交流會”等對外商務洽談活動。10多年來,先後組織港澳工商界人士為慈善會、科技、教育、治安、殘疾基金會及東升醫院捐資2170 多萬元,引介和洽談項目122 宗,協助引進投資金額 629 多萬美元。
(五)投身光彩事業獻愛心
由包括廣州市工商聯副會長方小文在內的全國10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倡議發起的光彩事業活動,是以先富起來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參與主體,以幫助貧困地區“開發資源,興辦項目,培訓人才”為主要內容,致力於幫助貧困地區脫貧致富,同當地民眾共同發展、共謀利益、共創利潤、共享文明安樂的一項開發性扶貧工作。市工商聯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投身光彩事業,發揚致富回報國家、回報社會的奉獻精神,自覺為貧困地區脫貧致富作貢獻。
1995年初,市工商聯率先發動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和港澳工商經濟界人士為資助新疆和田地區打井工程捐資200萬元,為徹底改變和田地區人民民眾千百年來吃“澇壩水”的歷史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這一義舉在全國產生了極大的反響,受到黨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省,市領導的讚揚,全國政協李瑞環主席在北京接見了廣州匯報團。廣州日報以顯著的版面報導,讚揚“珠江水暖潤和田”。為此,市私營商會被評為廣州市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捐款最多的一位會員,私營企業家黃文仔獲民族團結進步獎先進個人。1995年11月,廣州市成立光彩事業委員會,其工作機構設在市工商聯,會長古和基任執行主任,委員會下設光彩事業辦公室。1996年,組成“廣州市光彩事業委員會赴清遠考察團”到清遠市經濟技術開發試驗區作扶貧投資考察活動。同年10月,光彩事業委員會引介江西省京九鐵路沿線“光彩項目”推介團與私營企業家洽談,介紹投資環境和推介項目。1997年光彩事業委員會向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發出倡議,為廣西百色地區扶貧獻愛心,有20多位私營企業家積極參與,共籌款82萬元為百色地區建造“百里光彩國小”“龍越光彩國小”。港澳工商界人士在市工商聯發動下,也積極參與百色光彩扶貧活動,到百色捐資興建了“廣州外商商會那審光彩國小”。此後,廣州大眾集團搬家公司董事長嚴銳忠先生捐款10萬元給清新縣小學生訂閱《小主人報》,捐款7萬元給從化市東明鎮國小幫助貧困學生就學。廣州攀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趙偉平向光彩委捐款30萬元扶貧助學。1998年4月、9月、10月,市工商聯先後組織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和港澳工商界人士40多人赴廣西百色市、田陽縣、德保縣、靖西縣等特困縣進行考察活動,分別簽訂了開發資源、食品加工、勞務招工、種植業、培訓人才及捐資辦學等投資開發項目的意向。廣州市自1995年開展光彩事業以來,全市先後有300多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加光彩事業事業活動,已實施和開展的光彩事業扶貧項目100多個,投入資金近10億元,公益及慈善捐款2億元,脫貧人數超過15000人。1998年,廣州市光彩事業委員會被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授予“廣東省光彩事業特別獎”,被廣州市評為1997—1999年度“兩個文明建設”表揚單位。1998年,市工商聯與廣州電視台聯合舉辦了“光彩事業放光彩”的電視文藝晚會,同時表彰了21位積極參與“光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積極分子。2000年6月,召開廣州市光彩事業委員會工作會議暨表彰大會,總結光彩事業的工作成績和經驗,並授予中國大酒店等7家會員企業和葉偉森等11名企業家“廣州市光彩事業突出貢獻獎”;授予東江飲食有限責任公司等2家企業和葉灼基等25名企業家“廣州市光彩事業優秀獎”;授予馮敬強等14名企業家“廣州市光彩事業表揚獎”。
2002年,光彩事業由市工商聯會長、長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蘇志剛積極捐款100萬元給廣州市慈善醫院,在他的帶動下,熱心的會員紛紛伸出援手,共為慈善醫院籌得捐款420萬元。廣州私營工商界人士的善心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揚,市委書記林樹森親自接見每一位捐款人,並向他們頒發了捐款證書。在同年9月份,廣東省光彩事業促進會召開全省光彩事業表彰大會,我市蘇志剛、方小文、黃文仔、謝仲余等38名私營企業家分別獲金銀銅獎和表揚獎,廣州市光彩事業委員會被授予光彩事業組織獎。方小文還被指定大會重點發言。廣州英吉利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方小文是全國光彩事業發起人之一,在從化神崗和清遠市以公司加農戶模式養殖鴯鶓,帶動周邊地區農民發展經濟,脫貧致富。2003年方小文被中國光促會授予中國光彩事業獎章。
2003年在抗擊非典的戰役中,廣大非公有經濟人士懷著對戰鬥在第一線的白衣天使捨生忘死的大無 畏精神的崇高敬意,毅然為抗擊非典出錢出力,共籌集資金52、6萬元,在捐款儀式上,民營企業家向抗非典一線的醫護人員發出《致敬信》,市委領導對非公經濟人士的該項行動給予很高評價。會員企業廣州立白集團分別向廣醫附屬一院、中山三院等7家大醫院捐款捐物總計200萬元。市工商聯黨組書記和市私營商會代表,對從北京小湯山凱旋歸來及抗擊非典堅守第一線的軍醫進行慰問,並贈送10萬元慰問金。據統計,在整個抗擊非典期間,廣州市工商聯及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捐款捐物總金額達1531、7萬元。
(六)加強機關自身建設,提高幹部隊伍整體素質
為了更好地擔負起黨賦予工商聯的歷史重任,培養建立一支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的工商聯幹部隊伍,市工商聯十分重視抓好自身建設,著重抓好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覺悟,改進工作作風。結合工商聯工作的實際,先後在幹部中深入開展學習鄧小平理論、江澤民同志“七一”講話、學習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思想的活動,認清形勢和任務,增強做好非公經濟人士工作的信心和決心,增強做好工商聯工作的歷史使命感和政治責任感。1999年,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在機關開展了“三講”教育活動,領導班子根據查擺出來的機關存在問題,制定了18條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學習和管理制度,並以此為契機,結合開展“做人民公僕”、“創四好部室”活動,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其次抓好乾部的教育培訓和選拔工作。基本完成對機關幹部進行電腦、業務等基本技能的培訓,機關辦公自動化、現代化程度有了大提高。近幾年,先後選送幹部200多人次到黨校、社會主義學院、業餘大學、電大等院校進修,幹部的文化水平和思想素質都有了很大提高。同時,根據市委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施了對幹部交流、輪崗制度,進行了中層幹部競爭上崗。還有從轉變機關作風入手,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形成辦事規範、運轉高效的服務機制,使機關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
從1997年起,在市直屬機關“雙評”活動中,市工商聯連續三年被廣州市評為突出貢獻表揚單位暨機關為基層服務表揚單位。在廣州市2002—2003年度基層評議機關活動中,市工商聯被評為機關為基層服務最佳單位。
2004年春節前夕,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林樹森走訪市工商聯時提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希望工商聯解放思想,大膽探索,真正發揮民間商會的優勢和作用,不僅將工商聯辦成“會員之家”,更要將工商聯辦成同業會、行業商會等“商會之家”。市工商聯的領導班子和全體幹部深受鼓舞,決心不辜負黨的重託和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期望,充分認識工商聯面臨的良好機遇和新的挑戰,不斷更新思想觀念,拓展工作領域,探索工作經驗,增強自身活力,增創新的優勢。不斷開創工商聯工作的新局面。
展望末來,任重道遠。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為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施展才華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更大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也為工商聯拓展工作領域開闢了新的廣闊空間,市工商聯將抓住機遇,開拓創新,引導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做合格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發揮積極的作用。

歷屆領導

附:
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歷屆正副主委(會長)、秘書長名單
籌備委員會(1950.9-1951.12)
主 任 委員: 林志澄
副主任委員: 林朗天 張君華
秘 書 長: 麥 任
調整後籌備委員會(1951.12—1952.8)
主 任 委員: 林志澄
副主任委員: 林朗天 梁尚立 潘永剛
秘 書 長: 蕭泛波(代)
第一屆執行委員會(1952.8—1955.3)
主 任 委員: 黃長水
副主任委員: 林朗天 梁尚立 潘永剛
秘 書 長: 蕭泛波
第二屆執行委員會(1955.3—1957.4)
主 任 委員: 黃長水
副主任委員: 郭少溪 王 達 梁尚立 陳祖沛 梁 海 黃永安
秘 書 長: 蕭泛波
第二屆新的執行委員會(1957.4—1958.6)
主 任 委員: 黃長水
副主任委員: 林志澄 陳秋安 郭少溪 王 達 梁尚立 梁 海 黃永安 刁紹芬 陳國泉
秘 書 長: 勞元熙(代)
第三屆執行委員會(1958.6—1960.10)
主 任 委員: 陳秋安
副主任委員: 梁尚立 崔 傑 蕭泛波 許敬盧 陳國梁 曹冠英 周寶芬
秘 書 長: 張仕騫
第四屆執行委員會(1960.10—1962.11)
主 任 委員: 陳秋安
副主任委員: 梁尚立 蕭泛波 許敬盧 曹冠英 周寶芬 陳漢滔 彭少梅(女)
秘 書 長:張仕騫
第五屆執行委員會(1962.11—1964.12)
主 任 委員:陳秋安
副主任委員:梁尚立 蕭泛波 曹冠英 方文瑜 周寶芬 陳漢滔
彭少梅(女) 朱英南
秘 書 長:方文瑜(兼)
第六屆執行委員會(1964.12—1980.1)
主 任 委員:梁尚立
副主任委員: 蕭泛波 徐民綱 曹冠英 方文瑜 周寶芬 陳漢滔
李友文 彭少梅(女) 朱英南
秘 書 長:韓立基
第七屆執行委員會(1980.1—1984.3)
主 任 委員:梁尚立
副主任委員:方文瑜 周寶芬 徐民綱 李文燊 梁 海 黃永安
朱英南 韓立基 劉文亮 黎幸宜(女) 黃 杕
秘 書 長:韓立基(兼)
第八屆執行委員會(1984.3—1989.1)
主 任 委員:梁尚立(1987年7月6日任名譽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方文瑜(1987年7月6日任主任委員)
周寶芬 韓立基 李文燊 麥振紀 劉文亮
黃永安 黎幸宜(女) 黃 杕 蘇 傑 關炳如
何楷淦
秘 書 長:王兆裕
第九屆執行委員會(1989.1—1993.4)
會 長:方文瑜
副 會 長:周寶芬 韓立基 李文燊 麥振紀 蘇 傑
黃意萍(女) 梁國豪 沈南山 陳偉南 何 炳
董煥瓊(女) 古和基 伍培新
秘 書 長:沈南山(兼)
第十屆執行委員會(1993.4—1997.6)
會 長:古和基
副會長:周寶芬 李文燊 沈南山 謝仲余 伍培新
王 梁 過沛南 黃意萍(女)陳偉南 梁國豪
黃 華 羅俊松 何 炳 方小文(女) 何全保
黃國強 符家耀 李紅志(女) 黃振業
秘書長:羅俊松(兼) 賴寶華
第十一屆執行委員會(1997.6—2002.1)
會 長:古和基
副會長:李紅志(女)謝仲余 王 梁 過沛南 黃 華
黃國強 符家耀 方小文(女)黃振業 楊大海
賴寶華 劉建中 麥定根 吳立勝 潘偉明
黃文仔 邵建明 嚴銳忠
秘書長:賴寶華(兼)
第十二屆執行委員會(2002.1—2006.12)
會 長:蘇志剛
副會長:李紅志(女)吳其英 黃國強 謝春潮 吳永洋
黃健敏 黃文仔 鄭李錦芬(女)楊大海 謝仲余
方小文(女)邵建明 嚴銳忠 賀丹青 劉 偉
戴德豐 曾智雄 吳立勝 崔煜林 霍應波 劉維嘉 陳凱旋
秘書長:劉定銳
第十三屆執行委員會(2006.12—2011.9)
會 長:蘇志剛
副會長:謝春潮 吳永洋 黃健敏 劉定銳 陳 驥 黃文仔 邵建明 賀丹青 戴德豐 曾智雄 崔煜林 霍應波 陳凱旋 林廣明 秦鑒洪 袁志敏 趙偉平 鐘課枝 譚伯業
秘書長:王聰才
第十四屆執行委員會(2011.9—)
主 席:袁志敏
第一副主席:張鏡初
副主席: 陳 立 劉定銳 於莉莉(女) 尹宏亮 黃文仔 邵建明 陳凱旋 林廣明 秦鑒洪 鐘課枝(女) 王永輝 陳奕標 周幫華 葉燦江 朱海軍 岑釗雄 張偉平 李思聰 曾智明 賴淦鋒 廖僖芸 廖榕就 薛 華
秘書長: 王聰才

聯合會章程


總則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商界組成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
本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按照章程開展工作。
本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圍繞經濟建設中心,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會員,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本會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相統一的特徵。充分發揮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過程中的協調作用,在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本會按照充分尊重、廣泛聯繫、加強團結、熱情幫助、積極引導的工作方針,教育會員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組織會員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為促進祖國統一,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第一章職能與任務
第一條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
第二條密切與會員的聯繫,暢通反映意見建議的渠道,表彰宣傳他們中的先進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
第三條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引導會員共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自覺地把自身企業的發展與國家的發展結合起來,把個人富裕與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結合起來,把遵循市場法則與發揚社會主義道德結合起來,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當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熱心公益事業,投身光彩事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支持企業黨建工作和工會建設。
第四條引導會員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強能源資源節約,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建立和諧勞動關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範經營、照章納稅,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第五條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
第六條為會員提供培訓、融資、科技、法律、信息諮詢等服務,提供對內、對外經貿交流服務,提供公共關係溝通協調服務,幫助會員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七條增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人士的聯繫,開展促進經貿合作和促進祖國統一的工作;增進與國外工商社團的交往,為國家擴大對外開放、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服務。
第八條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增強凝聚力。
第九條依法加強會產管理。
第十條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
第二章會員
第十一條凡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的企業、團體和個人,可以申請加入本會。
(一)各類企業入會申請經批准後,為本會企業會員。
企業會員的主體是非公有制企業,其中包括私營企業、民營科技企業、港澳台僑投資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介服務機構等。
(二)具有法人資格的工商社團和其他有關社會組織,入會申請經批准後,為本會團體會員。
(三)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和經營者,個體工商戶等,入會申請經批准後,為本會個人會員;
與本會工作有聯繫的有關人士、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工商界人士,可以申請或被邀請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與本會建立工作聯繫的單位,可以通過協商,選派代表作為個人會員參加本會;
原工商業者均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十二條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
各級工商業聯合會可根據本章程規定與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會員入會條件及辦理入、退會手續的辦法,並報上一級工商業聯合會備案。
第十三條會員如違反本會章程或觸犯刑律,本會組織可決定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第十四條地方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的會員,同時也是上級工商業聯合會的會員。
第十五條本會會員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會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向本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
(三)參加本會的活動;
(四)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
(五)請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本會會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關心支持本會工作;
(五)接受本會監督;
(六)辦理本會委託的事項。
第三章組織
第十七條本會按國家行政區劃設定組織: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為全國組織;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商業聯合會,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直轄市的區)工商業聯合會,縣級市(縣、旗、省轄市的區)工商業聯合會為地方組織;在街道、社區、鄉鎮等設定的工商業聯合會組織為基層組織。
第十八條工商業聯合會可按行業設立同業公會或行業商會等行業組織,同級工商業聯合會是其業務主管單位。
第十九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上級工商業聯合會對下級工商業聯合會具有指導關係。
第二十條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各級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它的職權是:
(一)討論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
(二)聽取和審議執行委員會的報告;
(三)選舉執行委員會;
(四)決定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還負有修改章程的職責。
第二十一條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的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各級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由執行委員會召集。大會期間由選舉產生的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二十二條各級工商業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按照協商推選方式產生,根據需要也可以特邀部分代表。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分配辦法,由執行委員會或授權常務委員會決定。
第二十三條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的執行委員會,在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閉會期間,是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的最高領導機關,其職權是:
(一)貫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四)選舉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
執行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
下一屆執行委員會委員名額分配、產生辦法由上一屆執行委員會或授權常務委員會決定。
第二十四條各級執行委員會的委員要承擔委員的責任,履行委員的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發揮參政議政作用,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建言獻策;
(三)熱愛工商業聯合會的工作,出席執行委員會會議,參加組織的重要活動;
(四)執行工商業聯合會的各項決議;
(五)廣泛聯繫會員,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
(六)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組成,每屆任期與執行委員會相同,在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執行委員會職權:
(一)貫徹實施執行委員會的決議;
(二)討論研究本會方針任務;
(三)對執行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年召開二次。
下一屆常務委員會委員名額分配、產生辦法由上一屆執行委員會或授權常務委員會決定。
縣級市(縣、旗、省轄市的區)工商業聯合會及工商業聯合會的基層組織,視情況決定是否設定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主席主持會務,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會議,研究決定重要事項。
副主席分為專職副主席和兼職副主席。專職副主席連續任職原則上不超過兩屆。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兼職副主席原則上不連續任職,地方工商業聯合會兼職副主席連續任職原則上不超過兩屆。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業聯合會可設第一副主席和常務副主席。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業聯合會常務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常務委員會通過。常務副主席協助主席主持會務。
每屆執行委員會產生的領導機構和領導人,在下屆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經常工作,直到下屆執行委員會產生新的領導機構和領導人為止。
第二十七條地方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秘書長由本級執行委員會選舉產生,是本級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的組成人員。
第二十八條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的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可在屆中進行調整。調整的人員由常務委員會通過,提交執行委員會確認。
地方各級工商業聯合會換屆時應向上一級工商業聯合會報告籌備情況,選舉結果報上一級工商業聯合會備案。
第二十九條各級工商業聯合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工作部門和專門委員會。
第三十條地方新設工商業聯合會時,應報請同級黨委批准,並報上級工商業聯合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又稱中國民間商會,地方工商業聯合會也是當地民間商會組織。
會長由工商業聯合會主席兼任,副會長原則上由工商業聯合會專職副主席、上一屆工商業聯合會部分兼職副主席和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兼(擔)任,會長、副會長由工商業聯合會執行委員會選舉產生。
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中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原則上不連續任職,地方民間商會組織的副會長連續任職原則上不超過兩屆。
第四章工作人員
第五章會徽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為各級工商業聯合會(民間商會)的統一章程,經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國務院備案。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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