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局白雲分局

廣州市工商局白雲分局

機構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轄區實際組織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工商局白雲分局
  • 所在地:廣東廣州
  • 職能機構:工商局
  • 主要工作:組織監督工作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二)核准各類市場主體資格,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規範市場競爭和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對轄區內各類市場的監督與行政執法活動。
(四)監督管理轄區內各類市場,查處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中的走私販私行為、假冒偽劣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五)監督管理轄區內經濟契約和法律、法規授權管理的其他契約,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案件,管理動產抵押的登記,監督拍賣行為。
(六)對轄區內註冊商標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和管理商標印製。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七)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對在轄區登記企業的廣告經營資格進行初審,查處轄區內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八)監督管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引導其健康發展;參與有關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的制訂和規劃,保護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發展的合法權益。
(九)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十)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一)承辦市工商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工商局白雲分局設1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分局的政務工作;負責分局公文處理、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行政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調研、政務信息、保密、信訪、督辦、統計、接待、基建、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和後勤保障等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財產、裝備配備和信息化建設的管理工作。
(二)財務科
負責制定分局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及措施;負責匯總、編報分局財務收支預決算;負責分局收支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登記管理工作。
(三)法規科
負責分局行政執法的協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分局立案查處的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分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分局的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培訓及普法工作。
(四)註冊科
負責轄區內的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經濟組織的登記註冊、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工作;負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的初審工作;負責企業註冊登記檔案資料的管理。
(五)企業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管理科(合署辦公)
負責對轄區內的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經濟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及年檢;負責對轄區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及年檢;負責查處違反註冊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六)市場規範管理科、牲畜屠宰管理科(合署辦公)
按許可權對轄區各類市場進行登記註冊和年檢工作,按許可權對轄區內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轄區內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管理;組織協調對市場進行的專項整治行動;指導和協調對轄區內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經營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實施《廣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條例》;負責本區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區牲畜定點屠宰廠(場)進行監督管理。
(七)契約管理科(掛廣州市白雲區契約糾紛調解中心牌子)
組織實施《契約法》;負責指導轄區內契約的訂立並監督其履行;調解契約糾紛;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對拍賣企業實施的拍賣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查處利用契約進行欺詐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針對利用契約進行違法違章的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和開展以“守契約、重信用”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建立企業信用活動;指導契約管理協會工作。
(八)商標廣告管理科
組織實施《商標法》、《廣告法》;對商標侵權、假冒和非法印製商標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實施與保護商標專用權有關的專項整治行動;指導和監督企業正確使用商標;按許可權對在轄區內的招牌廣告進行登記管理;查處轄區內各類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九)經濟檢查科
組織監督檢查本轄區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開展查處壟斷等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非法傳銷、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的專項行動;負責對案件查辦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督查督辦;負責對分局立案查處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工作。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查處假冒偽劣食品和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和食品安全有關的專項整治行動;指導食品安全流動監測工作;指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指導本區消費者委員會辦事機構工作。
(十一)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負責起草黨務綜合性檔案;負責黨委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分局理論學習、組織建設、黨員管理、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黨務信息等工作;負責幹部錄用、考核、任免、調配、機構編制、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工資、福利、獎懲和職工管理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指導工商所的規範化建設;領導本分局工、青、婦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監察科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實施黨風黨紀、廉政教育;負責執法監察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及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檢舉控告,查處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三)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組織安排離退休人員的學習和文化生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