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布局規劃(2020—2035 年)

《廣州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布局規劃(2020—2035 年)》於2023年4月28日,在16屆36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規劃》提出至2025年,廣州新建區級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4處,補齊提升天河、黃埔、海珠三區設施,同時最佳化提升設施12處;至2035年,全市新增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共32處。屆時,廣州市將擁有46處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其中市級4處、區級42處,總建築面積達39.69萬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布局規劃(2020—2035 年)
  • 通過時間:2023年4月28日
  • 制定地區:廣州市 
發展歷程,內容解讀,

發展歷程

2023年4月28日,16屆36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布局規劃(2020—2035 年)》。

內容解讀

至2035年 廣州將布局46處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
近年來,廣州市婦女兒童事業紮實推進。據統計,2020年末,全市共有市級、區級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14處,其中市級4處、區級10處,總建築面積9.94萬平方米。除天河區、黃埔區暫未設有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外,其他各區均有一處以上。
根據廣州城市發展定位與婦女兒童事業發展要求,結合設施服務半徑、服務人口規劃要求,《規劃》提出,至2035年,廣州市計畫新增區級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32處。屆時,全市布局市級、區級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達46處,其中市級4處,區級42處,總建築面積39.69萬平方米,滿足2035年全市規劃服務人口對婦女兒童活動設施的需求。
從各區來看,至2035年,白雲區布局市級、區級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10處,越秀、番禺區各5處,天河、黃埔、花都區各4處,荔灣、海珠、南沙、增城區各3處,從化區2處。
近期新建4處設施 補齊提升天河、黃埔、海珠三區設施
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規劃》將規劃建設分為近期、中期、遠期。其中,近期規劃時限至2025年。根據《規劃》,到2025年,廣州計畫新建設施4處,最佳化提升設施12處。
近期計畫新建的4處設施,全部為區級設施,均位於廣州市急需補足婦女兒童服務的行政區內,其中,海珠區1處、天河區2處,黃埔區1處。目前,海珠區現有區級設施較小,天河區、黃埔區暫無區級設施,近期新建設施建成後,可以有效補充轄區內婦女兒童服務缺口。
近期計畫最佳化提升的12處設施,建築面積5.25萬平方米。其中,市級設施3處,分別為廣州市兒童活動中心(越秀)、廣州市婦女兒童發展中心(越秀區德政綜合樓)和廣州市婦女兒童發展中心(白雲區棠溪綜合樓),最佳化提升方式為整體統籌調配市級活動中心之間功能,提升功能多樣性;區級設施9處,最佳化提升方式為參考廣州市新兒童活動中心的服務方式和功能類型,提升現有區級設施的服務與功能。
構建四級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體系
《規劃》指出,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應選擇位置適中、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利於開展民眾性文化活動的地區,宜結合公園綠地布置。設施空間布點滿足區位較好、交通便捷、配套設施完善、景觀協調的要求。
《規劃》還提出構建“市級—區級—街道(鎮)級—社區(村)級”四級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設施)體系,通過明確市級、區級設施配置標準與街道(鎮)級、社區(村)級設施規劃指引,完善覆蓋城鄉的婦女兒童活動設施。
根據計畫,各街道(鎮)、居(村)委應設定至少1處婦女兒童之家,可結合常住人口分布和地理空間特徵,依託社區生活圈最佳化、增加設施。街道(鎮)級設施對應城市街道(鎮)管理服務範圍,與15分鐘生活圈相銜接。居(村)委級設施對應社區居委會管理服務範圍,與5-10分鐘出行範圍相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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