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1994年,根據國務院、廣東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要求,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意,廣州市在原有的“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基礎上,更名為“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簡稱廣州市婦兒工委。

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廣州市政府管理婦女兒童事務的協調議事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市)政府執行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整合社會資源,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婦兒工委辦公室設在市婦聯,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 外文名:Guangzhou Women and Children's Working Committee
  • 成立時間:1993年8月~1994年
  • 機構性質:管理婦女兒童事務的協調議事機構
  • 機構宗旨:督促政府保障婦女兒童權益
  • 機構位置:廣州市婦聯
工委會簡介,基本職能,工作概況,成員單位,

工委會簡介

在1990年以前,中國政府是沒有設立一個專門的婦女兒童工作機構的,但世界上已有許多國家在政府內設立專門的婦女兒童工作職能機構。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國政府對婦女兒童工作的領導,更好地協調解決一些婦女兒童工作需要政府和有關部門解決的問題,使婦女兒童工作能健康地、整體地推進,同時為了與國際接軌,迎接1995年在北京召開的第四次世界婦女代表大會,1990年2月,經李鵬總理的批准,我國成立了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將原有的“全國兒童少年工作協調委員會”合併到該機構。1993年8月又更名為“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全國各省市也相應成立了該機構。1994年,根據國務院、廣東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要求,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意,廣州市在原有的“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基礎上,更名為“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簡稱廣州市婦兒工委。
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廣州市政府管理婦女兒童事務的協調議事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市)政府執行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整合社會資源,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婦兒工委辦公室設在市婦聯,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基本職能

--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
--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
--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為開展婦女兒童工作、發展婦女兒童事業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
--指導、督促和檢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工作概況

廣州市婦兒工委成立以來,認真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兒童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一是協助市政府制定和頒布《廣州市婦女發展規劃(2001―2010年)》和《廣州市兒童發展規劃(2001-2010年)》,為婦女兒童發展提供政策依據和保障。二是協調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強化職能,制定措施,認真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著力解決婦女健康、兒童教育、農村婦幼衛生和改水改廁等重點難點問題,改善婦女兒童的生存發展條件。三是建立健全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監測評估機制,成立監測評估機構,制定監測評估指標體系和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市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工作。四是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婦女兒童事業、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支持婦女兒童發展的良好氛圍,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為婦女兒童服務的水平和能力。五是召開會議,協調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重視婦女兒童工作,解決婦女兒童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推進婦女兒童事業不斷發展。

成員單位

委員會共有33個成員單位,分別是:市政府辦公廳、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統計局、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經貿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市農業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計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體育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城管支隊、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殘聯。委員會委員由33個成員單位領導組成。
成員單位職責:
市府辦公廳: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參與政府有關條文的制定中,注重協調相關工作與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關係,及時反饋、傳遞婦女兒童工作信息,推進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順利實施。
市委組織部:認真貫徹落實培養選拔女幹部政策,切實加強女幹部隊伍和女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做好發展女黨員工作,強化女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努力提高女幹部的整體素質,大力選拔使用女幹部,促進各類女性人才的健康成長和合理配置。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婦女兒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中長期規劃;在擬訂規劃、制定政策過程中,注重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與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關係,維護婦女兒童的權益;增加對婦女兒童事業的投入,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的持續發展。
市教育局:保障所有兒童受教育權利;在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及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就業中堅持男女平等原則;紮實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親職教育水平,發展特殊教育、女子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實用技術培訓,提高婦女的教育水平;尊重女教師,關心和保障女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市公安局: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侵害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解救受害的婦女兒童,懲治賣淫嫖娼等違法活動;制止家庭暴力行為。
市衛生局:認真貫徹實施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婦女兒童規劃有關衛生指標;普及婦幼保健、生殖健康以及疾病預防等衛生科學知識;改善婦幼保健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服務能力;依法為婦女兒童提供保健服務,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幼兒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市統計局:負責《廣州市婦女發展規劃》、《廣州市兒童發展規劃》的監測統計工作,提供有關婦女兒童方面的統計數字;加強婦女兒童發展綜合統計工作,建立婦女兒童狀況監測體系,建立和完善分性別統計資料庫,為婦女兒童事業發展提供決策性依據。
市委宣傳部:加強輿論導向指導,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兒童優先原則,營造有利於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輿論氛圍;宣傳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湧現出的先進婦女典型,樹立優秀婦女形象;促進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新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係的構建。
市委政法委:協調政法部門共同做好婦女兒童維權工作;推動有關部門解決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重大案件。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認真貫徹實施有利於婦女發展的地方性產業政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婦女就業。
市民政局:負責屬於社會救濟對象的婦女兒童的權益保護和生活救助的管理工作;做好孤兒、棄嬰的收養、治療、康復、教育工作和流浪兒童以及特殊困難的殘疾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做好屬於“三無對象”(無法定撫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和“五保戶”的孤老婦女的供養工作。
市司法局:加強有關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好女性罪犯和勞教人員及未成年罪犯和教養人員的教育改造工作;組織做好婦女、兒童遭受人身傷害時的司法鑑定工作;建立法律援助體系,為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服務。
市財政局:根據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市財力,提供必要的經費,並監督檢查經費的使用情況。
市人事局:促進各類婦女人才的成長和合理配置;在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高校畢業生就業中,保障男女平等原則的落實。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保障女性在就業、培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技工學校招生等方面與男性平等的權利;保障女職工勞動保護法規、政策的落實;禁止使用童工;組織下崗失業女職工的職業技術培訓,擴大婦女就業領域;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險制度。
市建委:注重協調城鎮建設與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關係提高婦女兒童生活工作環境質量,最佳化婦女兒童發展環境。
市農業局:做好農村婦女的農業技術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農村婦女的勞動技能;引導和鼓勵婦女興辦和參加生態農業建設、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建設等事業,充分發揮農村婦女在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中的作用。
市文化局:豐富婦女兒童文化生活;推進婦女兒童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宣傳婦女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業績和貢獻,展現當代女性風貌;嚴格管理文化市場,為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保護婦女實行計畫生育的權利;組織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普及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晚婚晚育、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的科學知識;開展計畫生育和生殖保健優質服務,保護育齡婦女身心健康;維護女嬰以及生育女嬰的婦女的合法權益;關愛女孩,開展救助貧困母親活動;繼續加強和完善基層計畫生育網路建設,努力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市環境保護局:加強環保知識的宣傳,提高廣大婦女兒童的環境意識;支持和鼓勵婦女兒童參加各種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其他有關活動;充分發揮婦女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
市城市規劃局:將婦女兒童事業納入我市城市發展規劃中,在擬定規劃、規定政策過程中,注重維護婦女兒童的權益,為婦女兒童事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市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局:宣傳黨和國家關於婦女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目標任務;宣傳婦女兒童工作以及廣大婦女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作出的貢獻;嚴格管理文化市場,為婦女兒童提供優秀的廣播影視作品,禁止在廣播影視中對婦女兒童形象的污辱性宣傳。
市體育局:豐富婦女兒童體育生活,努力提高婦女兒童身體素質,指導和鼓勵婦女兒童參加各種有益身心的體育活動,並積極爭取其活動場地的落實,為推進婦女兒童體育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市地方稅務局、市國家稅務局:依法治稅,認真履行各項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扶持特殊婦女群體參與社會經濟建設,為包括婦女在內的廣大納稅人創造一個公平、優質的納稅環境。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在進行社會、經濟、文化和市政等綜合管理中,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確保婦女兒童生命安全,最佳化婦女兒童生存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理涉及婦女兒童的民事案件,保障婦女兒童財產權、繼承權、撫養權、婚姻家庭中的有關權利等合法權益;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強迫婦女賣淫、重婚等侵害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刑事犯罪行為。
市人民檢察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對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犯罪依法提起公訴;對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民事裁判確有錯誤的,依法提出抗訴。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市總工會: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參與有關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女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團結動員女職工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功立業。
團市委:加強對全市少先隊工作的領導,健全少先隊各級工作機構,加強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組織形式多樣的活動,對未成年人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實踐能力培養;開展學習、生活、健康、安全、娛樂等多方面的服務,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市婦聯:推動婦女積極參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事業,推動婦女參與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婦女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貢獻;促進婦女全面提高自身素質,實現自身的進步與發展;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努力做好指導和推進親職教育工作,推動最佳化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的發展;承擔廣州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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