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在職責範圍內,研究決定街道黨的建設、
公共服務、
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街道黨工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黨組織建設,統籌推進區域化黨建和“兩新”組織黨建、社區黨建工作,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面推進轄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加強基層宣傳思想、
意識形態和
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落實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貫徹執行衛生健康、養老助殘、社會救助、住房保障、就業服務、基層統計、文化體育、退役軍人事務、港澳台僑事務和民族宗教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四)統籌負責轄區公共管理與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轄區城市管理、
生態環境保護、城市更新、物業管理、平安建設、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管理、消防安全、
應急管理、法律服務、法治宣傳等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以及安全生產執法職能,行使法律法規明確或區政府依法委託的行政執法權。
(六)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發揮社區黨組織在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自治組織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推進社會主義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做好組織民眾、凝聚民眾、服務民眾工作,發揮居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
(七)動員轄區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
居民委員會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轄區各種社會力量為街道社區發展服務。
(八)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加強對居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教育和管理,提高他們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九)全面加強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統籌推進
鄉村振興戰略,不斷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指導、監督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加強資產、資金、資源管理。
(十)加強對以本街道、社區為主要工作及服務對象的各行政管理、執法和服務機構的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評議,將評議情況反饋其上級黨組織,對其負責人的考核、獎懲和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興華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設下列8個黨政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人大工委辦公室):承擔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綜合協調、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對口幫扶、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負責預決算、政府採購等工作。指導和監督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負責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及財務監管等工作,承擔人大街道工委日常工作。承擔政協委員聯絡等各項工作,組織協助委員履職及其他涉及政協的工作。統籌組織辦理人大建議議案、政協提案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宣傳思想、統一戰線、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區域化黨建、“兩新”組織黨建、社區黨建、村集體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民族宗教事務、黨代表聯絡服務、工資福利、內部審計、老幹部工作。協助做好港澳台僑事務工作。
(三)紀檢監察辦公室:為街道紀工委(區監委派出興華街道監察組)的辦事機構,承擔紀工委(區監委派出興華街道監察組)日常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對黨員及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黨風黨紀教育,對黨員、幹部、職工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管理許可權對所轄地區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查處街屬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紀案件,查處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及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查處所轄地區監察對象輕微違規違法行為。受理黨員幹部、職工的控告和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抓好村改制公司(社區)監察站建設等工作。
(四)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負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黨群服務以及新時代文明實踐等工作,承擔公共服務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轄區社會管理職能,指導居民委員會依法建設和開展自治工作。統籌規劃街道社區公共服務,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各類人群提供服務,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等工作。負責街道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基層統計相關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資、企業服務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擁軍優屬、兵役和民兵事務、退役軍人事務、就業服務、社會組織、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捐助、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公共衛生服務、義務獻血、殯葬等工作。
(五)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維護穩定、人民調解等工作,承擔綜合治理委員會日常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來穗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社區戒毒、刑滿釋放人員幫教、邪教防範、法治宣傳、掃黃打非、網路安全、打假、勞動用工監控、法律服務等工作、組織協調轄區機團單位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基礎工作。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承擔本街道“令行禁止、有呼必應”綜合指揮調度平台的管理工作。負責格線員隊伍的管理、培訓和考核。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副處級):負責統籌協調依法行政、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日常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以及安全生產執法職能,行使法律法規等明確或區政府依法委託的行政執法權,負責相關日常巡查、綜合檢查、違法行為查處、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指揮、監督各執法主體開展轄區聯合執法和綜合整治活動。協助和配合區直有關部門或其他街道開展聯合執法、聯動執法工作。下設綜合行政執法隊一分隊、二分隊,分隊長由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副主任兼任。
(七)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衛生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以及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相關工作。根據管理許可權依法履行轄區安全生產、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森林防火、消防工作、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綜合減災、自然災害救助等職能。負責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推進應急平台對接,組織協調各類應急救援工作,匯總上報各類應急事件信息。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預案演練,推進轄區應急避難設施建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森林防火、人民防空、防震抗震等宣傳教育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一指揮協調轄區各類應急隊伍,接受上級應急指令調動,負責本街道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街道總值班室工作。
(八)城市管理辦公室:負責轄區城市綜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維護、生態環境保護、人居環境整治、自然資源管理等工作。負責推進城市更新,承擔轄區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等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愛國衛生運動、除害防病、垃圾分類等工作,督促轄區機團單位落實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承擔“河長制”具體工作、負責轄區環境整治提升,創建文明示範街區、組織、協調和整合各類行政資源和專業資源共同推進社區管理,對公共設施、市政設施、交通管理、房屋管理、市容市貌、園林綠化、河道、規劃土地、生態環境保護等涉及專業管理類事務,督促和配合職能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宅基地審批和管理。指導和監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資產交易,協助做好農業農村領域各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管轄區物管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工作,依法依規監督、指導、協助業主委員會的籌備組建工作。
現任領導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黨工委書記:周舟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黃東成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三級調研員:薛耀忠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郭文彪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陳喜桐、羅飛雁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監察組組長:楊瓊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黨工委委員、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主任:占小衡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興華街道辦事處二級調研員:黎建華、巢紅衛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