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徵求意見稿)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公開徵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對《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徵求意見稿》將每年八月第一周定為反餐飲浪費宣傳周,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現消費者明顯過量點餐時,應主動進行提醒勸告,不設定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定最低消費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徵求意見稿)
  • 發布單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反餐飲浪費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方針,遵循政府引導、部門監管、行業自律、單位主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徵求意見稿》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將反餐飲浪費納入社區居民公約、村規民約,協助做好反餐飲浪費工作。企業、社會組織等應當將反餐飲浪費納入管理規約、社團守則等,引導成員自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
制止餐飲浪費離不開行業自律,《徵求意見稿》規定,餐飲行業協會應當制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行業自律公約,開展本行業制止餐飲浪費的培訓和指導,將反餐飲浪費納入行業先進評選指標體系,引導餐飲企業發展節約型餐飲。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範人物、社會公眾人物應當帶頭倡導健康文明節儉的餐飲消費方式,在反餐飲浪費中發揮表率作用。公職人員在組織婚喪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飲浪費,情節嚴重的,將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分。
點餐明顯過量
服務員要提醒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餐飲服務經營者義務,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反餐飲浪費制度,積極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根據消費者需求可以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組合等不同規格符合節約要求的餐品;
(二)在餐廳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節約食物、文明用餐、杜絕浪費等宣傳標識標牌,在選單上標示食材分量,在套餐上註明建議用餐人數;
(三)對服務員進行點菜培訓,根據消費者用餐需求在訂餐、點餐、加餐等環節提醒適度點餐,不誤導、誘導消費者過量點餐;
(四)發現消費者明顯過量點餐的,主動進行提醒勸告;
(五)在消費者用餐後提示消費者打包剩餘飯菜,配備衛生環保的餐盒、餐袋等工具,提供打包服務;
(六)明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不設定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定最低消費額。
《徵求意見稿》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未張貼節約用餐標識標牌、誤導誘導消費者過度點餐或者拒絕提供打包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餐飲服務經營者設定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定最低消費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未制止“吃播”浪費
網路平台將受懲處
“採用校外配餐供餐的學校,應當提供半份和整份兩種規格的套餐選擇。”《徵求意見稿》規定,半份套餐價格在整份套餐的基礎上進行成本核減後確定,兩種規格套餐的主食均應保證供應。
按《徵求意見稿》,單位食堂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餐飲浪費嚴重的,由相關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有相關主管部門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對於“網路吃播”,《徵求意見稿》規定,網路直播平台應當制定平台服務協定,採用必要措施加強美食直播內容審核,及時制止網路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的行為。美食網路直播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傳播健康文明餐飲文化,不得從事假吃、催吐、獵奇等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的直播行為。網路直播平台未及時制止網路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行為的,由網際網路信息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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