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9日,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廣州市健康科普資源庫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健康科普資源庫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廣州市健康科普資源庫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局,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各醫院,委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健康廣東行動建設要求,加快推進健康廣州建設,充分發揮健康科普資源的作用,規範健康科普資源庫工作,我委制定了《廣州市健康科普資源庫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9月9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廣州市健康科普資源庫的管理,提高我市健康科普資源共建共享水平和使用效能,為公眾提供優質健康科普資源服務,落實健康廣州行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述的健康科普資源是指用於個人學習提升、開展健康科普傳播的資源,包括文字、圖片、圖表、音頻、視頻等各類健康科普信息。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為廣州地區的醫療衛生機構、醫學類教學科研單位及從事醫療衛生或醫學類教學科研工作的個人等創作的健康科普入庫作品。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廣州市衛生健康委成立健康科普資源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宣傳工作的委領導擔任組長,委機關相關處室、市衛生健康宣教中心、市疾控中心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健康科普資源庫建設規劃、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
第五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委宣傳處),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市衛生健康宣傳教育中心負責健康科普資源的收集、交流和資源庫的管理與維護等工作。
第三章 建設原則
第六條 科學原則。健康科普作品內容要正確,表達要準確,有可靠的科學證據,符合現代醫學進展與共識。
第七條 規範原則。健康科普作品格式要適合大眾傳媒特點和規律,符合跨平台傳播需求,易於被客群轉發與分享。
第八條共享原則。通過最大化的共享健康科普資源,免費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質健康科普服務。
第九條分類原則。按資源庫管理、發展和實際利用需求,將資源庫作品分級分類,實施科學管理。
第十條合法原則。不得提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可能存在爭議的作品,確保入庫的作品合法合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權益。
第四章 作品入庫程式與管理
第十一條鼓勵各機構、社會團體及個人等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健康科普作品。
第十二條 作品入庫分為“報送、審核、公示、入庫”四個步驟。
(一)報送。採用個人自薦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通過賬號或接口等方式提交作品,並同時提交著作權人關於作品使用、引用、傳播的授權同意書。
(二)審核。單位推薦的已公開發布的作品,由供稿單位審核並對內容的科學性真實性負責;單位推薦未公開發布的作品和個人自薦作品,由相關領域專家審核。
(三)公示。預入庫作品公示三天,未收到異議則視為入庫前公示通過,收到異議則重新組織專家審核。
(四)入庫。對入庫的作品提供唯一編碼和錄用證明。
第十三條入庫作品在指定的開放平台進行發布,為社會公眾提供公益服務。
第十四條 建立入庫作品激勵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通報入庫作品情況,對提供作品較多、點擊率、使用率較高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獎勵表彰。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作品提供單位或個人有正當理由,享有撤回入庫作品的權利。
第十六條市衛生健康委對入庫作品享有使用權,但僅限於公益用途。
第十七條 嚴禁剽竊、盜用他人作品。由作品著作權引發的相關糾紛問題,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者應遵守開放平台使用要求,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使用者申請並經管理方審核同意,可通過接口調用等方式獲取和使用資源庫的資源。
第二十條使用者使用資源庫作品僅限用於個人學習及公益用途。如利用資源庫作品形成論文、報告、產品、套用服務等成果的,應當註明引用來源;改編作品的,需徵得作品著作權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使用者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獲取非法收益,否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 鼓勵各區、市屬三級以上醫院、市級公衛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和專業特色建立科普資源庫;各區、市屬三級以上醫院、市級公衛機構要積極參與市健康科普資源庫(平台)的建設,通過接口或賬號等方式實現與市健康科普資源庫的融通,每年向市健康科普資源庫提供不少於4件入庫作品。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廣州市健康科普資源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