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保商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廣州市保商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廣州市保商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授權,能夠提供國內外全方位智慧財產權服務的專業機構。主營業務有:代理廣州公司註冊、廣州工商註冊、廣州工商註冊代理、中國商標註冊、中國專利註冊、著作權註冊、廣州代理記賬、廣州商標註冊、廣州專利註冊、廣州刻章備案、廣州大額增資、廣州代理記賬、廣州刻章備案、代辦特種行業許可證【包括刻字業、旅業、餐飲業、菸酒業、產品檢測認證資質證、新產品鑑定立項、國家/省/市科技獎申報、馳名/著名商標認定申報】、寫字樓物業出租管理、淘寶商城審核續約、註冊地址掛靠。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廣州市保商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外文名稱:GuangZhou BaoShangLi Trademark agency Co.,LTD
  • 總部地點:中國廣東省廣州市
  • 成立時間:2010年8月10日
  • 經營範圍:商標註冊,工商註冊,代理記賬
  • 公司性質:有限公司
  • 公司口號:保證雙贏、思利及人
  • 年營業額:100萬
  • 員工數:50
  • 註冊商標:保商利
  • 公司分部:北京市,廣州市白雲區
  • 業務延伸:中國,香港,美國,英國,德國,日本
公司簡介,出處,引申義,業務涵蓋,商標註冊,專利申請,

公司簡介

保商利(中國)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屬廣州市保商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旗下網站。是一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授權,能夠提供國內外全方位智慧財產權服務的專業機構。主營業務有:代理廣州公司註冊、廣州商標註冊、廣州專利註冊、網站建設、seo最佳化等。其特點是注重最大限度保障商家利益;提供獨到的貼心服務;自有一套令您感興趣的操作方法並能提供可靠的審批背景渠道;保證雙贏、思利及人、竭誠為各合作公司、企業提供專業、規範、準確、及時、到位、滿意的配套服務。
廣州工商註冊公司地理位置
公司里的員工有從基層做起的,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非常了解實際情況和客戶的要求;有從國外院校留學歸來的,擁有堅實的理論和學術背景;更有在專業領域擁有專長的。公司通過常規服務伴隨客戶的成長與發展,通過專項服務持續深入地為客戶提供超值服務。公司的大多數專業人員具有十年以上的智慧財產權從業經驗。公司不僅為中國申請人提供優質的專業服務,其專業人員還具備豐富的涉外智慧財產權代理經驗,能為國外的客戶提供從權利申請到權利保護的全程服務。

出處

光緒三十年12月15日,俄艦“亞斯古爾特”號水手在外灘無故殺害中國平民周生有。訊息傳開,上海人民一致要求嚴懲兇手,曾鑄立即召集各省寓滬紳董,決議停止使用華俄道勝銀行所發行的鈔票,並致電外務部、商部,要求照會沙俄駐華公使,令駐滬領事交出罪犯。翌年5月,為反對美國颳起的排華風潮,抗議美國虐待華工,以曾鑄領銜的上海商會向全國21埠通電,要求各省協力抵制。曾鑄還提出“伸國權”、“保商利”的口號和抵制美貨的5項具體措施。

引申義

2010年8月由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居民黃先生、在讀大學生黃同學提出新創意“在新時期中央創新精神指導下,根據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保護商標及專利的專用權並為企業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專利權、商標註冊專用權而成立註冊了全稱為廣州市保商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業務涵蓋

廣州市保商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授權,能夠提供國內外全方位智慧財產權服務的專業機構。主營業務有:代理廣州公司註冊、廣州工商註冊、廣州工商註冊代理、中國商標註冊中國專利註冊、著作權註冊、廣州代理記賬、廣州商標註冊、廣州專利註冊、廣州刻章備案、廣州大額增資、廣州代理記賬、廣州刻章備案、代辦特種行業許可證【包括刻字業、旅業、餐飲業、菸酒業、產品檢測認證資質證、新產品鑑定立項、國家/省/市科技獎申報、馳名/著名商標認定申報】、寫字樓物業出租管理、淘寶商城審核續約、註冊地址掛靠代管等。其特點是注重最大限度保障商家利益;提供獨到的貼心服務;自有一套令您感興趣的操作方法並能提供可靠的審批背景渠道;保證雙贏、思利及人、竭誠為各合作公司、企業提供專業、規範、準確、及時、到位、滿意的配套服務。

商標註冊

商標註冊是一種商標法律程式。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後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商標註冊申請的核准或駁回沒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請日起兩年左右初審公告該商標(駁回的話時間稍早),初審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如無對該商標的異議,商標局審定公告該商標,再下發商標註冊證,該商標至此獲得核准。商標審查的時間段隨時會根據商標局內部審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變化。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1、商標查詢
標查詢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註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註冊的必經程式,查詢的範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商標局資料庫的註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並且不含處於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僅作為參考,並不是商標局核准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說明: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於商標法律禁注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註冊是否能被核准;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商標局資料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標準和經驗來做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並不能代表商標局的審查意見;4)對於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它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5)委託人在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中由於字型、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分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①商標形式審查(3—4個月),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於我國商標註冊採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後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商標局受到商標申請書對於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請書發放受理通知書。②商標實質審查( 12 個月),商標實質審查是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在此期間,在該商標未獲準註冊以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註註冊標記(如:“註冊商標”、“®”等),可以標記 “TM”。另外,在未核准註冊以前,帶有該商標的商品及包裝物,或商標標識不宜一次製作過多,以防因註冊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初審公告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發放註冊證。
“保商利”公司註冊流程:
廣州工商辦理需要那些資料
(1).廣州工商辦理的基本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廣州公司需要的證件和資料
1、自備擬設立公司的名稱3至5個,一般以市名開頭,如廣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2、擬註冊的資本金,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的最低註冊資金為3萬元人民幣;股東出資比例,兩個股東最少股份占有不能少於總額的10%。
3、擬設立公司的經營範圍。
4、租賃好場地,(如沒寫字樓可提供寫字樓資源),必須是寫字樓或商用樓,要到房管局辦理備案手續,向房東索取房產證複印件,以備辦理稅務登記用。
5、提供股東的身份證、計生證及相片。最少一名法人代表、一名股東,3萬的註冊資金有限公司需要2個股東。外地人需計生證,廣州市戶口不需要提供計生證。法人需要提供大一寸相片五張,小一寸四張,股東小一寸四張,黑白、彩色均可。

專利申請

準備專利申請提案:
專利基本知識的掌握:通過選修校選課來實現。
按三種不同類型的專利分別準備提案:
發 明: 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 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 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套用的新設計。
專利申請檔案:
說明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發明專利請求書、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
專利申請檔案的提交: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或辦理其他手續的,可以將申請檔案或其他檔案直接遞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申請受理視窗或專利局的任何一個專利代辦處,也可以郵寄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或專利局的專利代辦處。在提交檔案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檔案或辦理各種手續的檔案,應當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申請檔案均應一式兩份,手續性檔案可以一式一份。
(2)一張表格只能用於一件專利申請。例如:一張發明專利請求書只能填寫一件發明,一張意見陳述書只能就一件專利申請陳述意見。不得將幾件申請的陳述意見或幾件發明填寫在一張意見陳述書或一張發明專利請求書上。
(3)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各種檔案申請人都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檔案填寫的一致性,並可以此作為答覆審查意見時的參照。
(4)申請檔案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不要用包裹郵寄申請檔案。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者專利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檔案”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x x專利代辦處收”的字樣。申請檔案不應使用快遞公司遞交,使用快遞公司遞交申請檔案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以及各專利代辦處實際收到日確定申請日。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申請檔案或其他檔案。郵寄時,申請人應當請郵局工作人員蓋清郵戳日,並應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
(5)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受理專利申請時不接收樣品、樣本或模型。在審查程式中,中請人應審查員要求提交樣品或模型時,如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視窗當面提交的應當出示審查意見通知書;郵寄的應當在郵件上寫明“應審查員x x x(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樣。
(6)在我國境內沒有長期居所、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單位,以及在國外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中國人申請專利時,應當委託國務院授權國家知識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上述申請人不得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郵寄或遞交申請檔案。
港、澳、台地區的單位或個人申請專利的,也應按規定分別委託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或國內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不得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郵寄或遞交申請檔案。
申請費的交納與減緩:
費用減緩請求書
專利法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實施細則如下:
1.1繳納申請費的方式
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都可以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專利代辦處面交。通過郵寄方式申請專利的申請人,在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寄出的受理通知書及繳費通知書或費減審批通知書後,按要求可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付申請費。
目前,銀行採用電子劃撥,郵局採用電子匯兌方式,這就要求繳費人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的費用名稱可以使用簡稱,如申請費可寫為“申”,實質審查費可寫為“實審”。而且匯款人必須向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提出在匯款附言欄中將上述繳費信息予以錄入,通過郵局匯款的,還必須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人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
申請人無論使用何種方式繳費,繳費時未寫明申請號及費用名稱的,或者寫錯的,均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
1.2繳納申請費的時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者專利代辦處面交申請檔案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以後,當時繳納申請費。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郵寄申請檔案的,應當在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受理通知書以後再繳納申請費。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2個月。逾期未繳納申請費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受理通知書一般在申請人寄出申請檔案後1個月左右可以寄達申請人,所以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繳納申請費。
1.3繳費日期的確定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面交申請費或其他費用的,面交日即為繳費日。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匯付費用的,若匯付方式符合上述1.1中規定的,以銀行或郵局的實際匯出日為繳費日。但是,自匯出日至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日超過15天的,除郵局、銀行出具證明、提供證據的以外,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日為繳費日。
1.4中請費的數額
發明專利申請費除基本申請費以外還包括檔案公布印刷費50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需繳納公布印刷費。
專利申請說明書包括附圖在內超過30頁的,從第31頁起應當按照每頁50元繳納申請費附加費,超過300頁的從第301頁起每頁繳納附加費100元。
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書的要求超過10項的,從第11項起每項應當繳納申請附加費150元。
說明書附加費和權利要求附加費也是申請費的一部分,所以繳納說明書附加費和權利要求附加費的期限和要求以及逾期處理是與申請費相同的。不同的是申請費可以請求減緩,而附加費是不能給予減緩的。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還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後2個月內,按照要求的優先權項數繳納優先權要求費,優先權要求費每項80元,逾期未繳納的優先權要求費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1.5繳費差錯的改正
通過郵局或者銀行匯付各種專利費用的,在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出的收費收據後,應當及時核對收據上開列的專利申請號、費用名稱、金額和匯出日期。發現有差錯的,應當在7天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陳述意見,說明出錯原因和正確的數據。陳述意見時應當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的統一表格(意見陳述書)。若差錯責任在申請人的,以提出意見陳述書的日期為繳費日,責任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申請人應提供證據並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實)以費用實際匯出日為繳費日。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面交費用的,應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出收據後馬上核對收據上開列的全部項目,發現有誤的,應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立即更正。
1.6未繳納或未繳足申請費的後果
申請人從申請日起2個月之內未繳納或未繳足申請費(包括檔案印刷費、說明書及權利要求附加費)的,其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
申請人雖然繳納了申請費,但手續不當,如:繳費單上所列項目不全或有差錯,被掛賬或者退款的,均視為未繳費,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處理。
1.7 申請費及其他費用的減緩
申請專利繳費確有困難的,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減緩申請費、審查費、維持費、複審費以及授予專利權當年起3年的年費。其他各種費用不能減緩(包括與申請費一起繳納的公布費和附加費)。
在提出申請的同時請求減緩的,請求被批准後可以一併減緩上述5種費用。在申請之後請求減緩的只能請求減緩除申請費以外的尚未開始交納的其他4種費用。除申請費以外,減緩其他費用應當在該費用應當繳納的期限屆滿前2個月以前提出。
請求減緩的,應當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費用減緩請求書。個人應填明年收人,多個申請人時填明每個人的年收入,必要時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要求提供證明。
單位請求減緩的,應當寫明理由(企業還應寫明盈虧情況)並附具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申請費、發明審查費和授權當年起3年的年費的減緩比例是:職務發明為70%,非職務發明為85%;發明維持費和複審費的減緩比例是:職務發明為60%,非職務發明為80%。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發明創造取得經濟效益或者有其他收入後,應當補繳減緩的費用。
1.8 退款
申請人多繳、錯繳或者重繳專利費用的,在繳費之日起1年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的,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實後應當退款。超過1年以後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
申請人申請的同時還繳納了某種程式的費用,但事實上該程式未啟動的,也可以請求退款。例如,申請人繳納實質審查請求費以後,在實質審查程式啟動之前已經撤回申請或申請被視為撤回的,可以請求退回實審費。但是,因為繳納申請費不足,申請被視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還已經繳納的部分申請費。因為申請程式已經從受理開始,申請被受理後也獲得了作為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基礎的權利以及其他權利,而且申請程式也在申請被視為撤回時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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