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核查登記專項工作方案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召開“加強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工作”情況通報會。廣州市來穗局局長陳紹康通報,《廣州市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核查登記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穗府36號文”)旨在摸清“人屋”(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底數,研判來穗人員的基本現實需求,使來穗人員共享廣州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據他介紹,截至今年10月,現有統計數據顯示,廣州來穗人員713.39萬,漏報率約28%,“此次摸查主要是為了弄清楚這28%的漏報人員情況”。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召開“加強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工作”情況通報會。廣州市來穗局局長陳紹康通報,《廣州市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核查登記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穗府36號文”)旨在摸清“人屋”(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底數,研判來穗人員的基本現實需求,使來穗人員共享廣州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據他介紹,截至今年10月,現有統計數據顯示,廣州來穗人員713.39萬,漏報率約28%,“此次摸查主要是為了弄清楚這28%的漏報人員情況”。
在穗全日制院校學生納入登記範圍
此次核查的登記重點包括五種類型人群:1、居住在出租屋內的來穗人員;2、借住、寄住、直接受僱等方式居住在居民房屋中的來穗人員;3、在用人單位就業和居住的來穗人員;4、建築工地的來穗人員;5、時租日租房、旅業賓館和其他場所的來穗人員。同時將駐穗部隊(武警)大院、中央(省)駐穗單位大院的來穗人員和在穗全日制院校就讀學生也納入登記範圍,確保數據核查等級覆蓋全、底數清、情況明、數據實。
來穗過夜就該辦理居住登記
就醫、出差、旅遊、探親的來穗人員如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館業住宿且已辦理旅遊業住宿登記的來穗人員不需要再重複居住登記。
未在酒店、旅館辦理住宿登記,只要來穗過夜就該辦理居住登記。
逾期未改正最高可罰款3萬元
來穗人員3個工作日內不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出租屋主(包括以借住、寄住、直接受僱等方式容留來穗人員居住的屋主)在3個工作日內不報送來穗人員基本信息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兩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有自用集體宿舍的用人單位3個工作日內不報送所雇用的來穗人員信息,由街鎮來穗人員管理服務機構責令其改正,經教育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按每安排居住1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但罰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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