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確保重陽節登高活動安全的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確保重陽節登高活動安全的通告
  • 外文名:The not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on ensuring the safety of the Chongyang Festival
  • 發布單位:廣州市
  • 發布文號:穗府〔2003〕57號
  • 發布日期:2003-09-27
  • 生效日期:2003-09-27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為確保重陽節白雲山登高活動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為避免人流過度擁擠,10月3日18時至10月5日7時,禁止全市各單位組織集體登白雲山。
二、10月3日8時至10月5日7時,除執行任務的車輛外,其他車輛禁止上白雲山。上山執行任務的車輛憑重陽指揮部發放的車證,按規定的路線行駛和規定地點停放。
三、重陽節期間,為了安全,上白雲山的遊客只允許攀登摩星嶺、山頂廣場,其他山峰不得攀登,並要按指定的路線登山遊覽。禁止攀爬無路可走的山坡;要遵守秩序,不要爭先恐後;不要在人多擁擠狹窄的地方聚集;不得滯留在道路兩旁和進出口;要看管好攜帶的兒童和財物。
四、遊客要遵紀守法,文明禮貌,互讓互愛;要講究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便溺或亂丟果皮雜物;要愛護公物,不得損毀公共設施,不得攀折樹木或踐踏花草。
五、嚴禁攜帶槍枝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品上山;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氫氣球、香燭、燈籠、螢光棒、打火機、火柴、報紙等易燃易爆物品登山。
六、嚴禁登山時追逐打鬧、起鬨、滋事、鬥毆;不得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七、除白雲山管理局轄內的固定商店和餐飲點可在核定的場內營業外,其他商販一律不得進入風景區和上山路口擺賣。一經發現,即予取締。營業的商店和餐飲點要切實保證食品衛生和質量,搞好周邊環境衛生。要嚴格執行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提高物價和收費標準。
八、提高警惕,嚴防山火和各種破壞、搗亂事件發生。發現破壞搗亂者,應立即向公安執勤人員報告,或將其交由公安執勤人員處理。如發生意外事故,要聽從工作人員指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妥善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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