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為貫徹中央、省委鄉村振興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廣安市出台《廣安市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管理辦法》,切實加強鄉村振興五年過渡期駐村幫扶力量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
- 發布單位:廣安市政府
內容介紹
《辦法》共十章四十條,從管理責任、工作職責、管理服務、考核評價、激勵措施、保障措施、人文關懷、激勵約束等方面為駐村幫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完善持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制度,確保選得優、下得去、融得進、幹得好。
為派強用好第一書記、工作隊,持續助力鄉村振興,《辦法》還在原駐村幫扶工作制度中新增了監督管理的內容。《辦法》明確了市縣鄉和派員單位四方責任,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選派調整、監督管理、服務保障工作,分別明確11條選派管理服務追責問責情形。
具體說來,《辦法》要求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全脫產駐村,黨組織關係轉到村上,履行“建強村黨組織、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為民辦事服務”4項新的職責任務,落實每月例會、半年匯報等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抽調、借調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承擔職責任務以外的工作。
在激勵保障和人文關懷方面,《辦法》嚴格落實生活補助、工作補貼等各項待遇,打開晉升晉級“綠色通道”,提出提拔使用、交流重用、職級晉升、崗位競聘、公務員遴選“五個優先”,要求企業人員返崗後應恢復其原任職務或按不低於其原任職務層級(次)妥善安排。全面落實探親假、育兒假、年休假等相關規定,建立過渡期幫扶幹部風險保障金,每年安排不低於300萬元,對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駐村期間發生意外死亡、傷害的給予一次性補助。
建立約束問責和容錯糾錯機制,《辦法》明確駐村幹部被召回的,3年內不得評先評優;屬重點培養對象的,不再列入培養名單,3年內不得提拔重用,派出單位及主要負責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符合《廣安市幹事創業容錯糾錯暫行辦法》明確的容錯條件和情形的,依據相關規定從輕處理和免除相關責任;駐村期間涉嫌違紀違法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