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效果複審(reexamination of advertising effect) 是指vc對廣告宣傳過程中的實際效果進行的審核。通常可通過反饋資料的蒐集統計來進行。
主要方法:(1)記錄法,即將事先設計好的調查表發給一些固定的調查對象,對他們接觸的媒體類型、節目類型和接收時間進行調查,定期回收調查表,歸納統計數據,以掌握廣告客群對媒體的接受情況;(2)回憶測定法,即隨機選擇調查對象,讓其回憶在特定時間內所接受的節目,以及對某一特定廣告的殘留印象,通過調查對象對廣告的記憶程度來評價廣告的傳播效果;(3)即時監測法,即在廣告播發時,用電話等通訊工具或更先進的技術設備向選定的調查對象了解或監測他們對廣告節目的接受狀況;(4)回條法,即在報刊雜誌和商品包裝等印刷廣告上設一特定的回條,請廣告客群在閱讀廣告後將回條剪下寄回,由此來了解廣告的接受情況;(5)比較法,即在廣告宣傳前後,使用同類指標分別在相同的範圍內進行調查,根據前後調查資料的對比來說明廣告實施的效果;(6)銷售檢測法,即在一定範圍內,對產品廣告實施前後的銷售量進行統計和比較,以考察廣告實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