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根據中共廣元市委、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元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組織實施〈廣元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廣委〔2014〕21號),設立廣元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簡稱市旅遊發展委),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元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 所屬部門:廣元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廣元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統籌協調涉及旅遊產業發展相關行業和部門的綜合協調職責。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旅遊發展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訂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制訂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旅遊專項規劃、旅遊跨區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評審縣區旅遊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對本市旅遊規划進行監督管理。
(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旅遊資源開發、重大旅遊項目規劃建設、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等工作。
(四)制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廣元整體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五)負責全市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旅遊投訴處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負責旅行社設立核准、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審核、旅行社自組境外旅遊團隊旅遊簽證審核和導遊從業人員資格審核。
(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改革工作,指導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新業態的規劃和開發以及招商引資工作。
(八)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九)制訂旅遊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旅遊發展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績效管理、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黨組和行政決議、決定的督辦;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旅遊政務信息工作;承擔廣元市文旅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綜合協調科
貫徹和研究旅遊發展方針、政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重大問題;監督旅遊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擬訂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統籌協調涉及旅遊產業發展的相關行業和部門。
(三)規劃發展科
擬訂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旅遊重大項目規劃編制和審核工作;組織評審旅遊規劃;組織開展旅遊資源普查、規劃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旅遊區域合作工作;指導和推動紅色旅遊工作;承擔財政性旅遊資金的申報、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編制旅遊重大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假日旅遊工作;承擔旅遊招商引資和旅遊商品開發工作;承擔廣元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四)市場行銷科
擬訂旅遊宣傳促銷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旅遊市場分析、研究、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旅遊交易與交流合作,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和旅遊外事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活動宣傳;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實施智慧旅遊項目;負責廣元旅遊信息網、廣元旅遊諮詢網等新媒體的管理和維護;負責新聞發布和媒體聯絡工作。
(五)質量規範管理科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旅遊市場秩序;指導實施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行社設立核准、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審核、旅行社自組境外旅遊團隊旅遊簽證審核;指導開展旅遊從業人員有關職業資格、等級、能力考試和考核鑑定工作;協同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安全和旅遊應急工作。
(六)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制訂旅遊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旅遊智力引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檢組,負責派駐部門的行政監察職責。

人員編制

廣元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機關黨委和紀檢組按市委規定設定;機關黨委書記和紀檢組組長按市委規定配備。

其他事項

(一)廣元市劍門關蜀道文化旅遊管理委員會。廣元市劍門關蜀道文化旅遊管理委員會(簡稱市蜀道管委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由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代管。主要職責為: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行業標準,承擔旅遊景區行銷宣傳、救援幫助等工作。下設內設機構4個,即資源保護科、市場行銷科、信息科、應急救援科。核定事業編制12名,設主任1名(由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兼任),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市蜀道管委會除上述重新確定的機構編制事項外,原確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一律不再保留。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