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廣元市委 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委〔2010〕70號),設立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為廣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廣元市公務員局牌子。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總部地點:廣元市
  • 經營範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工作動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全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廣(回廣)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交流、培訓、辭退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十)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畫和標準,負責組織市級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十四)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組織實施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審核市級各部門(單位)的全市性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
(十五)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六)貫徹執行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七)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八)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九)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考核和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宣傳辦公室)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承擔重大課題調研、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等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工作;負責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及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代管帳務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核算以及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四)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
貫徹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廣就業管理政策;建立全市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五)人力資源市場科
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及藏區人員的調配工作。
(六)軍官轉業安置科
(廣元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指導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承擔市級和中央、省在廣有關單位軍轉幹部安置、選調、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廣元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
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以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在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下,擬訂全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意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
(八)公務員考錄職位管理科
貫徹執行公務員管理法律、法規,擬訂公務員管理的政策規定;承擔有關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有關審核、報批工作;貫徹執行並完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競爭上崗、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制度;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擬訂全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辦法;完善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辦法,承擔市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市政府部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日常管理及人員調配工作;承擔縣區及以下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工作;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貫徹執行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九)公務員培訓考核獎勵科
擬訂全市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市政府部門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和培訓機構建設;完善全市公務員培訓登記、考核、結果使用制度;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政策,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初步審核報請市政府批准的處分;貫徹執行公務員考核獎勵制度和懲戒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組織實施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審核市級各部門(單位)的全市性評選表彰的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承辦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獎勵事項;承擔市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獎勵實施方案審核工作。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承擔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
(十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廣元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廣元市外國專家管理辦公室、廣元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水平)考試的管理及資格證書的核准、審驗工作;負責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廣(回廣)工作或定居的有關政策;負責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在廣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的規劃、宣傳、安全、保密工作;承辦對有重要貢獻的外國專家的獎勵事宜;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國(境)外培訓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引智成果的總結、鑑定和推廣工作;承擔廣元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廣元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二)工資福利科
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工齡計算、離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負責市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獲獎提高退休費待遇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的津貼補貼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十三)農民工工作科
(廣元市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廣元市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四)勞動監察科(勞動關係科)
負責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督辦重大案件;指導縣區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勞動監察員培訓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勞動關係和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牽頭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和工資集體協商規則;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審核並發布地方勞動定額標準;承辦中央、省在廣單位工作人員、市級機關工勤人員和市屬企業職工流動工作;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備案工作;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
(十五)養老保險科
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含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員)、農村(含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負責擬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警預測制度;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核銷;負責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的審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十六)醫療保險科
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保險費率確定辦法以及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辦法;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
(十七)工傷保險科
(廣元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擬訂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指導、監督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作;承擔廣元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完善內控制度,組織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的評價;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參與擬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十九)調解仲裁管理科
(廣元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相關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承擔廣元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信訪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檢查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
(二十一)行政審批科
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
監察室
為廣元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檢組,負責派駐部門的行政監察職責。

工作動態

市人社局集中開展“機關效能,從我做起”機關效能建設專項活動
2013年8月9日,市人社局召開“慵懶散”專項治理警示教育活動動員大會。與會人員觀看了市紀委、市效能辦製作的《暗觀效能》紀實片,市人社局紀檢組長唐義平在會上就全系統開展“慵懶散”專項治理警示教育活動作了動員和部署。
據悉,去年以來,市人社局通過大力開展“慵懶散”專項治理活動、政風行風建設和機關效能建設,特別是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市委“六個帶頭”精神和“實現偉大中國夢,建設美麗和諧繁榮四川”主題教育活動,全局幹部職工工作作風有了很大的轉變,主動服務的意識明顯加強,服務效率明顯提高。
市人社局從即日起,將在全局範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機關效能,從我做起”為主題機關效能建設專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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