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時期美、英兩國放棄在中國的治外法權的事件。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正式對日本及德、意宣戰,同美、英、蘇諸國結成盟邦,而中國與英美等國的不平等條約的存在,不僅於《大西洋憲章》和《二十六國聯合宣言》精神不符,而且由於中國沿海地區被日軍占領,不平等條約已失去實際意義,因此,中國再次向美、英兩國提出取消不平等條約。美國鑒於中國是抗擊日本侵略的主要力量,在國內外輿論壓力下,於1942年8月決定即時放棄在華特權,並將此意及美方擬就的簡明條約草案通知英國。9月8日,英國正式復告美國,亦認為廢除在華治外法權之時機已到。於是,10月9日美、英兩國政府分別通知中國政府,聲明願即時放棄在華治外法權及其他有關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廢除治外法權
- 外文名:Abolish exterritoriality
- 所屬:抗日戰爭時期
- 對象:美、英兩國
- 時間:194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