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是2020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規定了與含製冷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相關的術語、定義、處理要求及檔案記錄與保存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含製冷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
- 外文名:Requirements of treatment for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Part 2: Electrical appliances containing refrigerants
- 標準號:GB/T 38099.2-2019
- 發布日期:2019-10-18
- 實施日期:2020-05-01
- 標準類別:環保
- 中國標準分類號:Z01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01
- 歸口單位:全國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正規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企業可以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種類達到14種,包括電冰櫃、空氣調節器、吸油煙機、洗衣機、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印表機、複印機、傳真機、電視機、監視器、微型計算機、移動通信手持機、電話單機。
中國國內對電冰櫃、空氣調節器等含製冷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並沒有統一的拆解處理標準,手工拆解和自動化破碎分選工藝並存,存在著手工拆解效率低和自動化破碎分選效率差、製冷劑處理處置不當破壞環境危及人身安全等問題。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20162494-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297(全國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TC297SC4(全國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回收利用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實施
2019年10月18日,國家標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5月1日,國家標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中國家用電器協會、上海新金橋環保有限公司、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海信(山東)冰櫃有限公司、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威立雅資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資源循環有限公司、美國環保協會。
主要起草人:史志呈、駱明非、宋鑫、萬春暉、楊敬增、楊義晨、鮑雨鋒、鄧毅、單明威、邵光達、李英順、王玲、孫秋山、張嘉沛、周曉東、秦玉飛。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處理要求 | 2 |
5檔案記錄和保存要求 | 5 |
附錄A(規範性附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基本要求 | 7 |
附錄B(資料性附錄)預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及裝置 | 11 |
附錄C(資料性附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常見的製冷劑和發泡劑 | 12 |
參考文獻 | 13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規定了與含製冷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相關的術語、定義、處理要求及檔案記錄與保存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含製冷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
註:常見的含製冷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一般指廢棄空氣調節器及廢棄家用電冰櫃。
引用檔案
GB 3836.1 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3495.1 消防安全標誌—第1部分:標誌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484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 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58 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GB 50140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 HJ/T 364廢塑膠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 HJ 527-2010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2部分:含製冷劑的電器》(GB/T 38099.2-2019)提出了含製冷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要求,有利於指導拆解處理企業開展規範的拆解處理活動,改進裝備技術條件,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環境風險。同時,該標準的制定也有利於財政部、環保部等主管部門在基金補貼方案制定、基金補貼審核、日常監管、污染控制方面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