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品抽失是指由於生產原因造成廢品的報廢損失和修復費用。廢品損失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不可修復廢品所消耗的各項費用,另一部分為可修復廢品在修復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修復費用。廢品可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也可以在入庫後或銷售後發現。凡已經檢驗合格、倉庫驗收,由於保管不善、運輸不當等原因而發生損壞變質,不屬於廢品損失。
同時,如果產品質量不合格,但經檢驗部門鑑定,可以不經修復降等出售或使用,則應作為次品處理,屬於次品降價損失,也不屬於廢品損失。對於廢品損失的計算,凡是不可修復的廢品損失,以實際成本扣除殘值和過失人賠償後的淨損失,列入成本;凡是可修復的廢品損失,按返修過程中補領的原材料、零配件價值和支付的工資等,扣除過失人賠償後的淨損失,列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