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介紹
1933年3月10日,中國幣制開始廢用銀兩,改用
銀元。
銀兩是我國歷來通行的貨幣單位。近代,銀元廣泛流通,形成銀兩銀元並行流通的局面。1917年雖有倡廢兩改元之議,迄未實現。3月10日,國民政府財政部發布《廢兩改元令》,規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契約票據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銀幣,不得再用銀兩。原定以銀兩收付者,在上海應以銀兩7錢1分5厘折合銀幣1元的標準以銀幣收付。上海以外應按4月5日申匯行市,先行折合規元,再以規元7錢1分5厘折合銀幣1元的標準收付。持有銀兩者,可由中央造幣廠代鑄銀幣,或在中央、中國、交通3銀行兌換銀幣。
民國時期,
北洋政府雖然頒布了《國幣條例》,實行
銀本位,銀元也逐漸趨向統一,但銀兩制度並沒有被廢除,銀兩銀元並行流通的局面沒有改變。銀兩銀元並行,給商品交易和貨幣流通帶來很大的不便。
主張兩元並用的主要是
錢莊。錢莊長期利用銀兩和銀元並用局面從中漁利。主張廢兩改元的主要是
銀行家。
1932年,國民黨政府組織了一個廢兩改元的研究會。研究會認為,使用銀兩的習慣過久,要廢除銀兩,必須分步驟地逐步推行;上海是全國的經濟金融中心,如上海行得通,則推行各地、當較容易。國民黨政府財政部採納了這個建議,遂分兩步實施,先上海,後全國,實行廢兩改元。
1933年3月1日,
財政部發布《廢兩改元令》,稱“本部為準備廢兩,先從上海實施。特規定上海市面通用銀兩與銀本位幣1元或舊有1元銀幣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規元7錢1分5厘合銀幣1元為一定之換算率”,並自本3月10日起施行。3月8日,又公布《銀本位幣鑄造條例》,規定銀本位幣定名為元,重量為26.6971克,成色為銀88%,銅12%,即合純銀23.493448克。在發布上述命令和條例時,中央造幣廠從3月起開鑄新銀幣。新銀幣正面孫中山半身頭像,背面為帆船圖案。
背景
中國首家銀行
1897年5月27日,中國人自己辦的第一家銀行——
中國通商銀行在上海
外灘6號正式開業,不久即仿西方銀行制度,發行面值一兩、五兩、拾兩、廿伍兩、伍拾兩、壹佰兩;一元、伍元、拾元、廿伍元、伍拾元、壹佰元等紙鈔。之後,中國又有大清戶部銀行(中國銀行的前身)、浙興銀行、
交通銀行、
四明銀行、
中南銀行等12家總行設在上海的銀行獲得發行紙鈔權。不過,這些紙鈔都是兌換券,不是法定貨幣,白銀和銀元才是真正的通貨。
經濟危機
上世紀20年代後期,世界連續多年發生經濟危機,美國也受衝擊而發生嚴重通貨膨脹。1933年新當選的
羅斯福總統決定採取美元貶值的手段來保護美國利益,並計畫以“金三銀一”的比例,用13億美元向世界收購金銀,作為國庫儲備,於是引起世界銀價上漲,而銀本位制根深蒂固的中國首當其衝。當時,將白銀運到美國可獲20%的利潤,於是在華的商行大量套購白銀出口。南京政府為了應對白銀外流,立即通過增收白銀出口稅7%的提案,但所增加的稅率仍趕不上世界銀價上漲的幅度,不久又公布“廢兩改元”法,即取消銀兩作為通貨流通,一律以銀元作為流通貨幣。但是,中國的銀元價仍低於世界銀價,商家又套購銀元出口。
通貨不足
通貨不足給中國經濟帶來災難,上海的銀行、錢莊為保護自己,就緊縮放貸款,而企業得不到銀行的支持,資金周轉失靈,商家則被迫以“大拍賣”、“大減價”的方式傾銷商品,回籠資金,據1935年統計,上海受此影響而倒閉的工商企業1065家,銀行、錢莊因無法收還已倒閉企業的資本,也跟著倒閉——這次事件史稱“白銀風潮”。
為了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南京政府又通過新的貨幣法案——由政府授權中央、中國、交通等六家銀行發行法定貨幣——“法幣”,取消白銀、銀元為流通貨幣,法幣一元等於原銀元一元,合白銀23.493448克;同時取消已獲準發行紙鈔銀行發行的紙鈔,即規定“法幣”為中國惟一的法定貨幣。
經過
歷史
中國歷史上在民國以前是以白銀的兩作為貨幣單位的。再向前追溯漢朝以前是以銅質的制錢為貨幣單位,這一直沿用到民國初年。隨著時代的發展,到了明清時代銀兩作為主幣,制錢成為了輔幣。清朝末年,銀兩作為主幣,已顯十分不便,宣統二年(1910年)
清政府頒布了《幣制則例》,政府鑄造銀元,成為合法貨幣。未及正式發行流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勝利,辛亥革命成功。1912年元月1日,中華民國宣告建立。3月南京臨時政府公布了《幣制綱要》,規定以銀元為貨幣單位。
第一部《印花稅法》
北京政府成立後制定了民國第一部《印花稅法》,於1912年10月21日頒布。於1912年11月著手印訂印花稅票,由於種種原因印花稅票未能如期印就,被迫推遲到次年,1913年3月1日發行了民國第一套印花稅票——長城圖,民國印花稅自此開徵。
長城圖印花稅票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元五種。這是中國第一套以銀元為本位幣的印花稅票。
1914年2月,北京政府公布了《國幣條例》,仍定銀元為合法貨幣單位,銀兩並未廢止。
1925年9月1日,北京政府發行的印花稅票——嘉禾圖,也是以銀元為貨幣單位的
印花稅票,面值有1分、2分、1角三種。
《國幣條例草案》
1928年10月10日,在南京國民政府正式成立後,制定了《國幣條例草案》,確定了本位幣仍是銀元。這個時期發行的印花稅票——地圖旗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圓五種,便是以銀元為幣制的。由於這一時期銀兩、銀元共用,便出現了以銀兩計價,帖有銀元面值印花稅票的實用單據。
南京政府成立之初,就擬定統一貨幣,廢除銀兩制。1933年3月1日,國民政府發布《廢兩改元令》。1933年4月5日,財政部頒發《關於廢兩改用銀本幣的布告》規定:自4月6日起,“一律改用銀元,不得再用銀兩”從此完全廢止了銀兩流通,結束了中國近千年的銀兩制。這便是民國貨幣史上的“廢兩改元”。
1934年11月1日,新制的印花稅票一寶塔圖發行,面值有1分、2分、1角、2角、5角、1元。這便是“廢兩改元”後的第一套以銀元為本位幣的印花稅票。
1935年由於國外大量收購白銀,導致了中國的銀元危機。國民政府為挽救經濟,11月3日宣布實施《緊急安定貨幣金融辦法》,11月4日實施《法幣規定》,銀元作為合法的中國貨幣從此歷史結束。
此後,再印製的寶塔圖印花稅票,便是以法幣作為幣制的。在寶塔圖之後,又相繼穿插發行了人像圖(1938)、中山像(1941)、復興關圖(1943)、球旗圖(1946.5)、聯運圖(1946.5)等多種圖案的法幣面值的印花稅票。
從早期法幣面值的寶塔圖印花稅票最大額為1元,後期最大額為20元;人像圖、復興關圖印花稅票早期最大額為1元,後期最大額為400元;即可看出隨著時間的推移法幣在不斷貶值,稅額在不斷提高。
法幣貶值
由於連年戰爭(抗日戰爭、
國內戰爭),當時中國經濟嚴重衰退。法幣發行失控,造成物價飛漲、通貨膨脹,後期發行的聯運圖印花稅票已達50萬元面額的天文數字。法幣劇烈貶值,經濟已近崩潰。1948年8月19日,政府發布總統令:改革幣制實施金圓券,以
金圓券為本位幣。為了適應幣制改革,於10月1日起發行了農工建設圖案(農工圖)的金圓面值的印花稅票。
農工圖最早發行的面額是1分、5分、1角、2角、5角和大型5元、10元。金圓券發行不到一年時間,重蹈法幣覆轍。後期印製的農工圖印花稅票已達到100元、300元、500元面額。
1949年7月,被迫再次改革幣制,改以銀元為本位制,並發行銀元券與銀元等價流通。以銀元為本位幣的印花稅票,只見加蓋票,正規票未及發行,國民黨政權便被推翻,中華民國歷史結束。
意義
這次貨幣改革結束了中國幾千年的銀本位制,結束了中國貨幣混亂的局面。不過,好戲還在後頭。紙幣可以隨意印刷、發行,但必須有度——遵守經濟規律和規範。1946年後,蔣介石政權為彌補財政、軍費不足而濫發紙幣,使風雨飄搖的“蔣家王朝”雪上加霜,最終倒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