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街遺址

廟街遺址

古名:原城,夏代都城,河南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主要用於研究中國夏文化的分布及內涵特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廟街遺址
  • 出土地點:河南省濟源市廟街村西
  • 所屬年代:龍山至戰國時期
基本情況,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

基本情況

廟街遺址位於河南濟源市廟街村西,面積約75萬平方米。夏少康及其子帝杼周武王之弟原叔曾在此建都城,故名原城。
1959年,河南省文物工作隊與濟源縣文化館對原城遺址進行試掘。在遺址西部開挖探溝兩條,一為東西向,一為南北向,均長10米寬3米,發現文化層厚約1~3米。按土質土色將文化層劃為四層:第一層為耕作擾亂層。泥質灰陶居多,夾砂陶灰陶次之。形器有鬲、 、碗、豆、盤以及繩紋板瓦、筒瓦、瓦當等。石器均為磨製,有刮削器、石斧、石鐮、石箭頭、石球等。骨器有鋸齒鐮、蚌鐮、尖狀器等。分屬龍山文化至漢代多個時期。第二層為戰國文化層。出土了大量形器,有 瓮、盆、豆、紡輪、陶片等。紋飾以繩紋為主,方格紋少量。另外還有石鏟、石戈、石箭頭、骨箭頭等。第三層為商代文化層。夾砂灰陶和泥質灰陶並存。形器有鼎、鬲、豆、瓮、罐、盆、杯等。紋飾以繩紋居多,刻畫紋、方格紋次之。石器有刀、鐮、箭頭。骨器有鏟、鋸、箭頭等。第四層為龍山文化層,年代最早,距今約四千年。出土物有盆、鼎、壺、甑、豆、碗、環、瓮等陶器。尖狀器有刀、鋸、鐮等石器和鏟、鐮、箭頭等骨器。另外還有夏文化罕見的卜骨、陶祖。
廟街遺址
1978年和1994年,省、市考古工作隊又相繼對廟街遺址作了進一步發掘,出土物分屬商周時期和龍山文化時期。出土文物證實,早在四千年前,濟源一帶農業已進入農耕階段,普遍使用石刀、石鐮、蚌刀等收割工具:陶器製作普遍使用輪制技術,陶器質地堅硬耐用;箭除了狩獵之用外,主要用於戰爭;卜骨的出土,表明那時已出現了專職巫師,他們應屬於貴族階層。陶祖則是原始社會群體生殖崇拜的見證原城遺址是濟源惟一有史書記載且有夏文化遺存的夏代都城,對研究中國夏文化的分布及內涵特徵有重要價值。196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廟街遺址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廟街遺址,位於濟源市區西北約2公里的廟街村,東起濟瀆廟,西至火車站西,南自小劉莊,北到李莊,面積約63萬平方米,屬龍山至戰國時期的文化遺存。該遺址四周略高於地面,文化層厚約1—4米,自上而下,分為四層,第一層為耕土層,以下依次為戰國時期遺存,商代遺存,龍山晚期遺存。該遺址內涵豐富,出土有大量的陶、石、骨等類器物。其中,龍山時期的卜骨、陶祖和半地穴房基遺址以及西周時期的貴族車馬坑等遺址,具有極其重要的研究價值。
《竹書紀年》載:“少康歸於夏邑,十八年遷原”、“帝杼居原,自原遷於老丘”。《史記.趙世家.正義》引《括地誌》云:“原城在懷州濟源西北二里”,清《濟源縣誌》載:“原城,在縣西北四里”。根據廟街遺址的位置,對照文獻及考古資料推測,該遺址應為夏代中期的“原城”,故又稱 “原城遺址”。對研究探討夏文化提供了重要的線索。

保護範圍

東至濟瀆廟西圍牆外皮,西至濟克公路西沿再外擴50米,南自濟瀆廟外濟水拐彎處向南50米,向北至605米。

建設控制地帶

自保護範圍邊界線四周各向外擴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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