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鍔,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江州區群力林場場長。
2023年11月,經崇左市江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廖鍔開除黨籍處分;由崇左市江州區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廖鍔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江州區群力林場場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22日,據江州區紀檢監察訊息,崇左市江州區群力林場原場長廖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崇左市江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廣西崇左市江州區紀委監委對江州區群力林場原場長廖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廖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和吃請;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靠林場吃林場”,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獨斷專權,搞“一言堂”,不執行組織議事制度,違規處理公務;生活腐化墮落,長期與婚外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係;膽大妄為,利用職務便利向他人索要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目無法紀,違規處置國有資產,造成國家損失。
廖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崇左市江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廖鍔開除黨籍處分;由崇左市江州區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