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新蘭

廖新蘭

廖新蘭,女,土家族,1954年10月生,重慶市石柱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72年1月畢業於石柱中學,1973年10月考入豐都師範學校,1975年7月畢業後在石柱縣燈盞學校任教。1982年1月選調到石柱縣檢察院。1996年2月選調到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歷任助理檢察員、檢察員、公訴處副處長、處長、檢察委員會委員,現任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廖新蘭
  • 國籍:中國
  • 民族:土家族
  • 出生地:重慶市石柱縣
  • 出生日期:1954年10月
  • 性別:女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個人作品,

人物生平

廖新蘭同志熱愛檢察事業,截止2010年4月,辦理各類案件789件1301人,其中疑難大案50%以上,且無一錯案。她成功主辦了黔江“12.31”黑惡勢力團伙犯罪等重大案件和冉陽強姦案、王子勝故意殺人案、馮政故意殺人案等疑難案件,新華網、重慶衛視《拍案說法》、《方圓法治》、《檢察日報》、《檢察風雲》《法律與生活》等媒體進行了專題報導。她發表了調研文章、通訊200多篇,出版了《透視罪惡》專著。她心繫困難民眾,幾年來共捐款20000餘元,用書稿費接濟困難民眾和資助失學兒童20多人,被感激地稱為“檢察官媽媽”。

主要成就

廖新蘭同志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華獻給了檢察事業,用自己的拼搏與付出譜寫了一曲無悔的奉獻之歌。她被授予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重慶市先進工作者、直轄十年檢察功臣、重慶市第二屆檢察系統先進個人、重慶市十佳女檢察官、四川省和重慶市優秀公訴人、黔江區十大女傑等榮譽稱號,連續多年被評為重慶市優秀公務員,榮立個人一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

個人作品

近年來,廖新蘭同志的主要論文有:《人力車載貨搭人走機動車道鋼圈變形翻車致搭車人死亡如何定性》,載《檢察實踐》2005年第3期。從司法實踐看法醫學文證審查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載《檢察實踐》2005年第1期。《網路時代的青少年安全問題》,載《青少年與法》2007年第2期。《公訴席上顯忠誠》,載《法律與監督》2007年第6期。《我們是共和國的檢察官(朗誦詩)》,載《法律與監督》2008年第1期。《網路時代的青少年安全問題探析》,載《重慶工商大學學報:西部論壇》2008年第S1期。《“打黑除惡”揚檢威——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公訴“彭水惡勢力團伙案件”紀實》,載《法律與監督》2008年第9期。《監理人員能否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載《中國檢察官》2009年第9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