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應樂(?-2022年7月8日),故意殺人罪犯。
2020年7月14日,廖應樂因感情糾葛及經濟糾紛,持尖刀朝被害人韋某珍腹部捅刺並多次切割韋某珍、廖某鴻(被害人,歿年8歲)、廖某春(被害人,歿年12歲)頸部,致三人死亡。2022年7月8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故意殺人犯廖應樂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廖應樂
- 逝世日期:2022年7月8日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廖應樂是故意殺人罪犯。
人物事件
2020年7月14日,被告人廖應樂因感情糾葛及經濟糾紛,持尖刀朝被害人韋某珍腹部捅刺並多次切割韋某珍、廖某鴻(被害人,歿年8歲)、廖某春(被害人,歿年12歲)頸部,致三人死亡。
2020年7月17日,鐘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廖應樂批准逮捕。
2020年9月30日,賀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廖應樂向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廖應樂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導致三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12月21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廖應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廖應樂不服,提出抗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裁定核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廖應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對廖應樂執行死刑的命令。
2022年7月8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故意殺人犯廖應樂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