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啟迅,曾任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20年1月,廖啟迅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2019年03月,任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9年7月,任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2020年1月,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廖啟迅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啟迅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廖啟迅在擔任十四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作調動、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