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利興

廖利興

廖利興,男,漢族,1968年10月出生,廣東省饒平縣人,函授本科學歷,1993年12月參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9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廖利興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10月
  • 出生地:廣東饒平
個人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個人履歷

1988.10—1993.12 在潮州市饒平縣三饒水電所工作;
1993.12—1997.09 聘用潮州市饒平縣水電局三饒水電所幹部;
1997.09—1999.08 任潮州市饒平縣三饒鎮供電所所長;
1999.08—2003.05 任潮州市饒平縣三饒鎮水電所所長(其間:1998.09—2001.07參加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
大專學習);
2003.05—2005.07 任潮州市饒平縣三饒鎮副鎮長;
2005.07—2006.12 任潮州市饒平縣三饒鎮黨委副書記;
2006.12—2007.05 任潮州市饒平縣三饒鎮黨委副書記,提名鎮長候選人;
2007.05—2012.02 任潮州市饒平縣三饒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2007.08—2009.12 參加中央黨校法律專業本科學習);
2012.02—2012.06 任潮州市饒平縣新豐鎮黨委書記,提名鎮人大主席候選人;
2012.06—2016.08 任潮州市饒平縣新豐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6.08—2018.02 潮州市饒平縣政府副縣長人選、新豐鎮黨委書記;
2018.02—2018.03 潮州市饒平縣政府副縣長人選、黨組成員、新豐鎮黨委書記;
2018.03—2019.05 潮州市饒平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新豐鎮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5月,據潮州市紀委監委訊息:潮州市饒平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廖利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日前,經潮州市市委批准,潮州市紀委監委對潮州市饒平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廖利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廖利興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亦官亦商,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濫發津補貼、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超標準、超範圍接待並藉機大吃大喝;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默許他人為其家鄉宗祠捐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超計畫生育,虛設工程項目、虛增工程量套取財政資金;利用職務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犯罪。
廖利興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違法並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潮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潮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廖利興開除黨籍處分;由潮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潮州市饒平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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