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仲裁委員會

廊坊仲裁委員會

廊坊仲裁委員會(英文“LANGFANG ARBITRATIONCOMMISSION”,縮寫LFAC)於2012年5月31日在廊坊成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設立以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高效地解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常設仲裁機構。

廊坊仲裁委員會將始終堅持政府支持、自主管理、獨立裁決的基本原則,平心持正、容德致公的仲裁信仰,秉承沉穩、理智、精準、效率的工作理念。用專業化標準選拔培養德才兼備的精英人才,按照國際標準制定仲裁規則,不斷創新各種制度,促進仲裁業務蓬勃發展。

專家斷案、一裁終局、意思自治、不公開審理、國際範圍的承認和執行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廊坊仲裁委員會
  • 外文名:LANGFANG  ARBITRATIONCOMMISSION
  • 縮寫:LFAC
  • 成立時間:2012年5月31日
成立,交流,培訓,會徽,

成立

廊坊仲裁委員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經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司法行政部門登記、國務院法制辦備案成立的,是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準司法機構。隨著廊坊經濟快速發展,各項經貿活動日益活躍,需要依法仲裁的經濟關係日益增多。仲裁是訴訟之外解決民事、商事爭議必要而有效的途徑,在市場經濟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2013年1月14日,廊坊仲裁委員會正式成立。成立廊坊仲裁委員會,結束了廊坊市沒有仲裁解決民商糾紛的歷史,開創了解決民商糾紛的又一渠道。廊坊市仲裁委員會主要負責仲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案件,成立時有101名仲裁員。仲裁委員會制定了章程、仲裁規則、仲裁程式、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仲裁員守則和保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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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國際交流研討會
2013年6月26日,“廊坊仲裁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發展研討會”在廊坊市人民政府六樓會議室順利召開。
廊坊仲裁委員會
本次會議邀請英國御用大律師,英國皇家仲裁協會仲裁員,北京金融仲裁與ADR中心顧問,中國貿促會調解小組調解員羅伯特·羅德斯先生參加本次會議。廊坊仲裁委員會30餘名仲裁員和部分國有大型企業、涉外企業的法律負責人、律師事務所律師等總計40餘人參加。會議就英國商事仲裁制度及ADR發展狀況進行了深入探討,為我市仲裁工作蓬勃發展提供了新的契機。
業務交流研討會
廊坊仲裁委員會於2013年7月4日召開“仲裁業務經驗交流研討會”。廊坊仲裁委與衡水仲裁委員會考察團就仲裁委的日常工作、業務開展、機構建設等方面進行交流探討,加強與各地仲裁委的交流與合作,相互借鑑業務經驗,建立長期溝通平台。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討會
廊坊仲裁委員會於2013年7月28日召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暨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與套用研討會”。紐西蘭Short&Partner律師事務所(碩德律師事務所)、Richard G Chen律師(陳剛律師)、J Macdonald律師(約翰·麥克唐納律師)分別就“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紐西蘭仲裁法律制度”等問題發表演講,並與參會人員進行交流、探討。

培訓

仲裁員培訓活動
河北廊坊仲裁委員會定2012年11月組織了第一期仲裁培訓,培訓在廊坊市政府西三樓會議室進行。培訓活動特別邀請北京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外交學院、中央財經大學、湖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美國派普丹大學法學院施特勞斯爭議解決中心高級顧問團成員、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亞太地區仲裁組織副主席王紅松女士授課。來自廊坊律師界、院校、企事業單位報名仲裁員的人員和廊坊市政府法制辦人員總計五十餘人參加了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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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培訓活動
2013年4月27日,廊坊市召開全市金融系統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培訓會。目的是貫徹廊坊市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精神,為我市金融機構創造良好的發展條件,提升我市金融業發展水平和金融形象,維護我市良好的金融秩序,發揮仲裁解決糾紛的優勢作用。並於2013年3月7日,下發《關於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切實提高對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重要性的認識,並對標準(格式)契約、契約示範文本進行全面清理修訂規範仲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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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徽

廊坊仲裁委員會會徽傳五層信息和涵義:

(一)會徽選用藍色作為主體圖案的基準顏色。藍色象徵純淨、永恆,讓人聯想到海洋、天空、宇宙,表現出冷靜、理智、安詳與廣闊。會徽選用藍色為主色,寓意廊坊仲裁委員會將實現沉穩、理智、精準、效率的莊嚴承諾。
(二)會徽主體為內外兩個同心圓環,圓環上沿註明廊坊仲裁委員會,下沿為廊坊仲裁委員會英文全稱“LANGFA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以同心圓作為會徽主體圖案的表現形式,象徵廊坊仲裁委員會全體向心和諧、精進有恆。
(三)會徽中心為漢字“正”,上半部分似英文字母 “F”,下半部似英文字母“L”,象徵“廊坊”;上半部又似英文字母 “Z”,下半部似英文字母“C”,象徵“仲裁”。
(四)會徽中“正”字,字型設計採用中國西漢馬王堆帛書風格,講究古茂,字勢流美具有濃重深熟的文化底蘊,其書風古樸、動合自然,筆墨飽滿流暢,“正”字採用浮雕式修飾嵌入會徽中心,上半部蒼勁有力,寓意廊坊仲裁委員會正明公道,下半部圓潤靈動,寓意廊坊仲裁委員會獨立靈活,整體嚴肅又充滿朝氣。同時,“正”字從一,從止,寓意一裁止爭。其又常作計數標準,體現廊坊仲裁委員會程式嚴謹、高效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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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字有公正廉明、方直不曲之意,會徽取“正”字置於中心,象徵廊坊仲裁委員會將格律全體成員平心持正、誠省謙謹、容德致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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