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二)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工作。對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業進行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等活動。
(三)組織推進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領域的公共服務,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歸口管理、策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管理和保護等有關工作;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文物管理,組織實施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和普及工作。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四)管理文化市場,督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對本市範圍內進行的電影、電視劇的拍攝、製作進行協調、監管;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以及境外落地電視頻道,監管、指導娛樂行業、監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和安全播出。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五)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廣播影視劇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圖書資料和文物博物專門人才的培訓和管理,指導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巨觀政策和統籌規劃,對本市廣播電視傳送網、專用網、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指導廣播電視網的分級建設和開發套用工作,保證
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對本市廣播電視頻道、頻率、功率等技術參數進行規劃。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七)協助上級審核鄉鎮以上(含鄉鎮)廣播電視播出(含轉播)機構和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它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廣播影視節目的評獎活動。
(八)核准書報刊批發單位及批發、零售市場,會同上級有關部門核准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
(九)監督管理本市新聞出版活動,負責印刷企業的設立預審和年審。組織審讀各類出版物,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出版物市場,制定本市出版物管理措施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印刷業,負責音府姜祝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複印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負責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有關
涉外著作權關係,加強對著作權的保護工作,負責著作權行政執法,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協調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進出口貿易;協調管理書報刊的印刷、圖書發行,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指導管理本市新聞出版行業和娛樂行業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文化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管理協調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電文、會務、機要、檔案、督辦、協調、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和後勤工作,承擔信息、接待、戀辨安全、保密、綜治、維穩、信訪、統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等工作,監督、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機項旋只關下屬單位消防工作,維護內部治安秩序。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福利、紀檢、監察、計生、婦女、關心下一代工作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直屬才槳虹坑單位的崗位職責考核、獎懲工作;協同有關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推動本系統體制改革。
(二)文化藝術股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規劃、指導、督促和雄棕喇協調城鄉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糊記阿獄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民眾文藝創作;管理、協調全市文化信息捉櫻轎資源共享工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傳承、利用和保護等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和村級文化室的設施和業務建設;負責辦理民辦類非企業單位(文化)登記的審查工作和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合理利用等工作,宣傳和督促有關文物法規的貫徹執行;審核辦理文物保護單位、考古發掘、保護維修項目上報業務;參與歷史文化鎮(村)的申報評選工作;監督文物事業專項經費的使用;指導市博物館業務建設。
綜合管理藝術事業,擬訂和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藝術創作、藝術生產、藝術教育以及藝術團體的業務建設以及體制改革;負責社會
藝術考級活動的監管和報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和基層社區民眾性文藝活動;管理對外和港澳台地區文化交流工作,辦理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的有關審批、報批手續。
擬定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相關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為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管理文化產業交流活動;推動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參與、協調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政策法規宣傳;負責指導局屬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文化產業發展和體制改革的研究、指導和協調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涉法問題的處理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聽證等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股(加掛市文化市場管理、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調查研究文化市場動態,指導監督各鎮(街道)文化市場的管理、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草擬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報批;負責對歌舞娛樂場所、演出場所、遊戲、遊藝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報批;辦理藝術表演團體、經紀機構的審核、報批和市外、境外藝術團體、個人來廉的營業性演出的審核、審批業務;指導文化市場各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四)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股
負責對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督促檢查廣播電視電影宣傳計畫,對市廣播電視台重大宣傳活動進行協調和檢查,指導各鎮(街道)廣播電視電影宣傳工作,組織廣播電視電影各類評獎活動,檢查督促播出單位宣傳紀律的執行,處理違反黨和國家的宣傳政策、規定和宣傳導向等重大問題。
制定全市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鎮(街道)廣電事業發展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電影事業建設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及指導工作;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核、報批及節目的管理;統一管理協調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設立、終止廣播電視台及變更台名、台標、節目設定範圍或節目套數和跨地區經營的審核;負責對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的審核;負責對廣播電影電視製作單位和經營單位的審核;組織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工作;對在本市範圍內進行的電影、電視劇拍攝、製作進行協調監管。負責協調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的年報和各項統計工作。
(五)新聞出版管理股
負責全市圖書、報紙、刊物、音像電子、網際網路出版和記者站等新聞出版單位的管理工作。制訂全市圖書、報紙、音像電子、網際網路出版和記者站等新聞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承辦審核報批圖書、報紙、刊物、音像電子、網際網路出版和記者站等新聞出版單位的設立、登記、變更和註銷工作;指導新聞出版單位體制改革;監督出版物質量,協調出版物出版;組織對本市出版的報刊和有關出版物的審讀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負責全市的著作權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本市著作權工作站和
著作權集體管理及代理機構的工作;監督本市法定許可作品的作用工作;管理本市著作權國家享有的作品,開展著作權管理對外交流活動;承辦本市著作權契約審核、著作權登記等方面的工作;指導本行業相關社團組織的業務的工作。
負責全市印刷企業、音像、列印、複製場所和出版物發行單位的設立、審核、報批、管理工作。制訂全市印刷企業、音像、列印複製場所和出版物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協調中國小教材、重點出版物的印刷複製和發行工作;審核辦理境外複製加工的原、輔材料進口和境外出版物的進口、捐贈工作;指導本行業相關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承辦轄區內經行政許可的營業性文化企業、場所經營許可證的年審年檢、注(吊)銷手續。
領導班子
胡錫富:(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
黎李白:(黨組書記、副局長)負責黨組工作,分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掃黃打非、行業協會工作;
廖 富:(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文化藝術股、新聞出版管理股、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粵劇團、文化產業工作,聯繫鎮(街)文化站工作;
鐘偉東:(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人事、財會、工青婦、老乾、計生、辦公室、文化市場管理股、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股、電影公司、廉江劇院、文化服務公司和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工作,監管文化市場安全生產、消防工作;
陳土先:(副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管理協調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電文、會務、機要、檔案、督辦、協調、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和後勤工作,承擔信息、接待、安全、保密、綜治、維穩、信訪、統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等工作,監督、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機關下屬單位消防工作,維護內部治安秩序。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福利、紀檢、監察、計生、婦女、關心下一代工作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崗位職責考核、獎懲工作;協同有關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推動本系統體制改革。
(二)文化藝術股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規劃、指導、督促和協調城鄉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民眾文藝創作;管理、協調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傳承、利用和保護等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和村級文化室的設施和業務建設;負責辦理民辦類非企業單位(文化)登記的審查工作和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合理利用等工作,宣傳和督促有關文物法規的貫徹執行;審核辦理文物保護單位、考古發掘、保護維修項目上報業務;參與歷史文化鎮(村)的申報評選工作;監督文物事業專項經費的使用;指導市博物館業務建設。
綜合管理藝術事業,擬訂和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藝術創作、藝術生產、藝術教育以及藝術團體的業務建設以及體制改革;負責社會
藝術考級活動的監管和報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和基層社區民眾性文藝活動;管理對外和港澳台地區文化交流工作,辦理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的有關審批、報批手續。
擬定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相關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為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管理文化產業交流活動;推動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參與、協調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政策法規宣傳;負責指導局屬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文化產業發展和體制改革的研究、指導和協調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涉法問題的處理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聽證等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股(加掛市文化市場管理、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調查研究文化市場動態,指導監督各鎮(街道)文化市場的管理、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草擬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報批;負責對歌舞娛樂場所、演出場所、遊戲、遊藝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報批;辦理藝術表演團體、經紀機構的審核、報批和市外、境外藝術團體、個人來廉的營業性演出的審核、審批業務;指導文化市場各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四)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股
負責對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督促檢查廣播電視電影宣傳計畫,對市廣播電視台重大宣傳活動進行協調和檢查,指導各鎮(街道)廣播電視電影宣傳工作,組織廣播電視電影各類評獎活動,檢查督促播出單位宣傳紀律的執行,處理違反黨和國家的宣傳政策、規定和宣傳導向等重大問題。
制定全市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鎮(街道)廣電事業發展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電影事業建設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及指導工作;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核、報批及節目的管理;統一管理協調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設立、終止廣播電視台及變更台名、台標、節目設定範圍或節目套數和跨地區經營的審核;負責對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的審核;負責對廣播電影電視製作單位和經營單位的審核;組織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工作;對在本市範圍內進行的電影、電視劇拍攝、製作進行協調監管。負責協調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的年報和各項統計工作。
(五)新聞出版管理股
負責全市圖書、報紙、刊物、音像電子、網際網路出版和記者站等新聞出版單位的管理工作。制訂全市圖書、報紙、音像電子、網際網路出版和記者站等新聞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承辦審核報批圖書、報紙、刊物、音像電子、網際網路出版和記者站等新聞出版單位的設立、登記、變更和註銷工作;指導新聞出版單位體制改革;監督出版物質量,協調出版物出版;組織對本市出版的報刊和有關出版物的審讀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負責全市的著作權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本市著作權工作站和
著作權集體管理及代理機構的工作;監督本市法定許可作品的作用工作;管理本市著作權國家享有的作品,開展著作權管理對外交流活動;承辦本市著作權契約審核、著作權登記等方面的工作;指導本行業相關社團組織的業務的工作。
負責全市印刷企業、音像、列印、複製場所和出版物發行單位的設立、審核、報批、管理工作。制訂全市印刷企業、音像、列印複製場所和出版物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協調中國小教材、重點出版物的印刷複製和發行工作;審核辦理境外複製加工的原、輔材料進口和境外出版物的進口、捐贈工作;指導本行業相關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承辦轄區內經行政許可的營業性文化企業、場所經營許可證的年審年檢、注(吊)銷手續。
領導班子
胡錫富:(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
黎李白:(黨組書記、副局長)負責黨組工作,分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掃黃打非、行業協會工作;
廖 富:(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文化藝術股、新聞出版管理股、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粵劇團、文化產業工作,聯繫鎮(街)文化站工作;
鐘偉東:(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人事、財會、工青婦、老乾、計生、辦公室、文化市場管理股、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股、電影公司、廉江劇院、文化服務公司和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工作,監管文化市場安全生產、消防工作;
陳土先:(副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