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廉政特區
- 提出者:任建明
- 目的:反腐
- 階段:三個
簡介,釋意,
簡介
任建明表示,“廉政特區”完全可以在5到10年的時間內取得成功。試驗可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準備階段,用時半年,總結反腐經驗,打造一個獨立、享有充分授權、有資源保障的反腐敗機構;其次是集中查處階段,用時1年到1年半。以最短的時間、最小的代價清理歷史上積累下來的腐敗問題,同時推出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和“有條件部分特赦”的政策。
關於“特赦”,任建明表示,首先是劃定3個月的“財產申報公示”的時間界線,3個月之後,開始根據民眾舉報、反貪部門查處的情況開展“有條件部分特赦”,其中要考慮案件情節、認罪態度等。符合政策的予以特赦,其貪腐所攫取財富全部充公,但免除其刑事、行政責任。
之後是綜合治理階段,用時3年到3年半,進行反腐敗制度改革。包括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公務人員薪酬待遇及其配套制度(職務消費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政府信息公開與透明制度、輿論監督制度等。並在巨觀上建立分權制約制度,實現民主、法治等。
“如果這項試驗能夠成功,就真的為中國找到了一條反腐敗成功的路子。然後再把這些成功樣板的經驗向內地的其他地區、其他層級政府推廣。”
任建明表示,在“特區”的選擇上,要保證它首先是一級政府。考慮到政治上的複雜性、風險性、可推廣的價值,“特區”不應該建在省級行政區和鄉鎮,而應在副省級市、地級市、縣中分別選數個同時進行試驗,以求得成果經驗。同時,該區域也應該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改革的意願。他表示,最早提出建設“廉潔城市”的深圳、杭州、廣州其實都有這樣的優勢。
釋意
信用保障號碼制度:全國建立起一個統一的信用網路系統,每個人從生到死的信用信息都記錄在案。同時,還要建立“金融實名制”,方便監控其每個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