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閩台漁輪避風港管理處是廈門市海洋和漁業局直屬單位。
(一)具體負責水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的管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二)審批在規定的水產品交易場所外批發水產品;查處違反規定、未經批准私自在其他交易場所批發水產品的行為。
(三)採集、發布水產品市場供求信息,提供服務平台。
(四)按規定徵收水產品交易管理費,受稅務、財政部門委託,代征水產品有關稅費。
(五)對交易的水產品質量進行抽樣檢測,發現有毒、有害、腐爛、灌水、變質和法律、法規規定不準上市交易的水產品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受理民眾對水產品質量的投訴。
(六)負責港池、航道、航標、碼頭、道路等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負責港區防颱風、防風暴潮、人員疏散等各種應急救助工作。
(八)負責港區內的治安、安全、防火和岸堤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九)負責漁業船舶進出港運營秩序和公務船舶停泊秩序的管理。
(十)負責漁業船舶進港靠駁、港區各種基礎設施、消防設施(消防船艇)、執法管理樓等各種公共設施管理和衛生保潔。
(十一)按照行業管理規定和物價收費許可內容徵收相關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