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特殊教育教學常規指導意見(試行)

特殊教育是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我市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管理,規範教學行為,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本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特殊教育教學常規指導意見(試行)
  • 發文單位:福建省廈門市教育局
  • 發布日期:2008-6-26
  • 執行日期:2008-7-27
福建省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特殊教育教學常規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文單位:福建省廈門市教育局
文 號:廈教局綜〔2008〕17號
發布日期:2008-6-26
執行日期:2008-7-27
各區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學校:
現將《廈門市特殊教育教學常規指導意見(試行)》印發你們,請參照本意見,結合各區教育局(校)實際,制定相關工作規定,進一步規範我市特殊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廈門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廈門市特殊教育教學常規指導意見(試行)
一、教學組織
(一)學校應以校長為核心,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教學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學校教研網路,不斷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教學管理系統,全面計畫、組織、指揮、調控、檢查、總結和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特殊教育學校的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學工作,依據《殘疾人教育條例》、《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等法律法規實施辦學行為,採用多種辦學形式建立具有學前教育、九年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的特殊教育體系,確保特殊兒童少年受教育的年限、程度不低於全市平均水平。
(三)特殊教育學校的校長要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管理水平,引領教師務實、開拓、創新地開展工作,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制訂學校的教學管理制度,為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利保證。實行民主管理,保障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
①組織制訂學校各項教學獎懲制度,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學經驗。促進學校教學改革實驗的深入發展。
②組織制訂學校教師發展性評價方案,內容應包括職業道德、學科知識、教學能力、文化素養、參與和共事能力、教學工作的計畫性與分析反思能力等,全面體現教師專業發展要求。
③組織制訂個別化教育計畫,用計畫規範指導教師科學實施個別化教育,提高學生的基礎知識、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
2.抓好教師隊伍建設,創建教師專業化成長之路。
①重視教師的培訓、培養,應按照“面向全體,分層實施”原則,根據學校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構建具有針對性的校本培訓體系,有計畫地培養教學骨幹和青年教師,做到目標明確,思路清晰,有制度保障,使學校各個學科都有水平較高、民眾公認的學科帶頭人。
②創造條件,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形式的教育教學培訓、研修、學習和交流活動。50%以上的專任教師“一專多能”,能適應兩門以上學科和年段“小循環”教學工作,能指導學生開展綜合實踐活動中四個指定領域的活動。
3.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①嚴格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課程計畫,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教學近遠期發展規劃、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②做好招生工作,確保滿足本市各年齡段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入學要求。各校招生應在各級政府支持下,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意見執行,具體招生方案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實行。
③依據教學常規要求,制定具體的教學工作質量標準。依照學校的教學計畫和教學工作質量標準,對教師備課、上課、作業布置與批改、輔導、檢測等工作提出明確的行為指標和量化要求,對學校整體教學工作和教師教學情況進行檢查。
④以教育科研為先導,紮根教育教學科研一線。要按照上級規定兼課、參與聽課、評課和指導教育科研工作。校長每學期至少舉辦1次全校性較高水平的教育理論專題學習或報告會,寫出1篇以上心得體會;每個月至少參加2次教學研討或課題研討。
⑤重視殘疾學生的教育診斷和康復工作。要定期召開教育診斷會,形成教育診斷報告書,提供最合適的教育方案以促進殘疾學生的發展。要建立特殊兒童早期教育干預與康復指導中心,切實做好學校特殊兒童早期教育干預與康復工作。
⑥加強對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的指導,不定期指派教師到普通學校、社區去指導隨班就讀老師、殘疾學生家長做好康復訓練指導。
4.校長要遵循殘疾學生的自身特點,重視和加強教學支援體系建設,使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普遍得到教育、康復、職業培訓,創設有利於師生髮展需要的寬鬆和諧的支持性環境,提供師生最少限制環境。
5.在設計和實施特殊教育服務的過程中,學校必須加強與殘疾學生及其家長合作,考慮家長的意見和願望,在合適的時候還要考慮學生本人的意見和願望。
(四)教導處(教務處)承擔學校教學計畫的組織實施、教學工作的指導檢查等管理任務。部門負責人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協助校長制定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學工作計畫,編好課程表和教師任課安排表,開齊開足課程。
2.協助校長抓好教學檢查。
①每學期初審查各學科教學計畫,學期中或學期末檢查教師備課、作業批改和導優輔差以及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制訂落實情況,並根據情況予以調控。
②經常下班級聽課,參加教研活動,調查、掌握教師教學以及學生學習情況,做好調查研究記錄,為分析和改進教學提供依據。
③做好教學質量監控,利用隨機抽樣或單元、期末抽測等手段,分析教學狀況,總結並改進教學工作。
3.加強教學策略研究。
①個別化教學。要依據教育診斷報告書,制定個別化教學計畫。
②主輔教師制。要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和管理,防止無準備的分工和協作。
③資源教室教學。要加強資源教師的培養,利用資源教室組織好教學工作。
4.做好教學檔案和教學業務檔案工作。要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做好檔案工作,不得更改、損壞、遺失各種檔案資料,對師生檔案材料要嚴格保密制度。要建立教師的業務檔案,真實反映出每位教師成長的足跡。
(五)教科室是學校教育教學科研的管理機構,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 緊密結合教育、康復、職業技能訓練等工作,編列科研經費,抓好課題管理。經常對課題進行檢查、督促,做好課題過程性資料的整理歸檔。
2. 加強特殊教育教材的編寫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學用具及其他輔助用品的研製和開發。
3.每學年要協同教導處開展一次教師論文或教學案例交流活動及比賽評審工作,每學期至少編輯3期《教研簡訊》。
4.負責校本培訓,開展諸如集體備課、教學反思、教學案例分析、聽課評課、專題講座等研究活動,並做好教師教學論文集、教學案例或反思集、教案集等彙編工作,注意完整保存校本教研活動過程的記錄材料。
5.配合教導處定期開展家長培訓工作,家校結合,有效提高學生的康復訓練效果。採用集中培訓和個別指導相結合的方式,有針對性地對家長進行專業化的培訓指導。家長康復訓練專業知識講座,每學期一次以上。
6.特別重視殘疾學生的康復研究。殘疾兒童少年人人享有康復是國家康復計畫的重要目標,學校要加強殘疾學生的康復訓練研究。對於自閉症學生的康復,要在鞏固行為訓練法研究的同時,重點應抓好結構化教育等實驗研究工作。
7. 每學年要做好教師公開課、課題研究、論文發表等情況的匯總統計工作。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優秀科研成果進行獎勵,並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學經驗。
8.加強對外交流和協作。組織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定期舉辦報告會、論壇及講座等。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對外交流活動。
(六)教研組是學校教學研究的基層組織,教研組長是學科教學研究和日常教學工作的組織領導者,是教導(教務)主任管理學科教學工作的參謀與助手,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要求,制定教研組工作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
2.具體負責教研組日常教學研究工作。組織教師學習教育基本理論,參與教研課題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組織、指導教師學習課程標準,鑽研教材,研究學生,研究教法和學法,進行集體備課、教學分析與診斷,通過互相聽課評課、組內觀摩公開課等形式,各自取長補短,共同提高。每兩周至少組織1次教研活動,認真做好活動記錄,積累過程性資料。
3.協助教導(教務)主任做好各項教學檢查、教學質量監控與考核工作。利用課堂診斷、抽樣檢測等形式,及時了解、掌握本學科教師的教學計畫落實情況和教學常規執行情況,了解教與學存在的問題,及時總結並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進、完善教學工作。
二、教學實施
(一)課程設定
課程設定應體現義務教育的基本性質,體現先進的特殊教育思想,符合特殊教育的基本規律和特點,遵循特教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既著眼於學生適應生活、適應社會的基本需求,又體現學生個別化發展需要,為殘疾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要根據教育部《聾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培智學校課程設定實驗方案》開足、開齊、開好各門課程。
(二)課程實施
1.學校必須使用國家統一編寫的教材。無統編教材的,學校應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可使用其他省市教材審定委員會批准使用的教材。
2. 學校確有需要使用的實驗教材、鄉土教材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學校編寫的校本教材要綜合考慮本校所處的地區特點和辦校風格,要注重學生的親身經歷與體驗,創設生活化的教學情境。
3.科學合理制訂校歷表、周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學生每日在校用於教學活動時間,不得超過課程計畫規定的課時。學生(住宿生除外)在校時間總量不超過6小時。接受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學生,用於勞動實習的時間,每天不超過3小時;畢業年級集中生產實習每天不超過6小時,並要嚴格控制勞動強度。
4.嚴格按照市教育局頒布的校歷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不得組織特教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典、演出等活動,參加其他社會活動不應影響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正常工作。學校原則上不安排停課。
5.要利用各種有效的教育資源,創設有利於學生髮展的生態環境,逐步從發展性課程、適應性課程,走向生態導向課程。
6.重視特教學生的品德教育、體育、藝術、心理、衛生、康復訓練、生活技能、勞動技能及職業教育、課外活動等工作,結合實際、注重實效,有效促進特教學生健康發展。
7.重視個別化教育。應根據學生不同的殘疾類型、程度,確定不同的培養目標,選用不同的課程。應將課堂教學與個別教育訓練相結合,針對學生的個體需要安排一定時間的個別訓練,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補救教學,滿足不同學生的發展需求。
(三)教學支援
1.特殊教育學校應當具備適合殘疾人學習、康復、生活特點的場所和設施。校園、校舍建設應執行國家頒布的《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教學儀器必須嚴格按國家教委[教備儀(1992)8號]檔案關於特殊教育學校儀器配備目錄標準配齊。同時可參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改委辦公廳(教發廳函[2008]21號)關於印發《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教學、康復訓練一起設備配置指導目錄》的通知”要求配齊其基本目錄和參考目錄的設備設施。
2.各特殊教育學校應當創造條件,開展康復訓練活動。配備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儀器設備、專用檢測設備和康復設備等。聾校必須配備聽覺功能、言語功能、語言功能檢測處理系統,聽覺干預、言語康復和音樂治療設施。培智學校及輔讀班必須配備言語測量評估、語言評估干預、言語康復、認知干預和心理康復設備。
3.有與教學規模相適應的閱覽室、圖書室。生均藏書40冊以上(不包含教學參考書),其中師均特殊教育專業書籍藏書不少於2本;各種刊物不少於30種,其中特殊教育專業刊物不少於3種;年更新書籍每人每年不少於2本。建立健全圖書資料借閱制度和閱覽室開放制度,滿足師生借閱需要。
4.因地制宜,積極建設學校體育、藝術、科技活動和職業技能培訓場所。
5.加強信息技術設備以及軟體的配備,充分利用各種信息課程資源,大力加強信息技術在教學實踐中的套用,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服務。
(四)教師工作規範
教師工作規範總要求:對殘疾學生有愛心,獻身特教有誠心,教學工作有耐心、細心、恆心,要以特教理論為指導,掌握特教教法及規律,實施“個性化教育”。
1.計畫和總結
能從研究教材特點,分析學生基本情況入手,明確學科教學目標和重難點,制訂學科學期教學計畫。學期教學計畫一般應包括學期教學目標、學生情況分析、教學時間的框算和單元教學時間分配,以及提高教學質量的具體措施。學期教學計畫應在開學初寫好,交教導(教務)處存檔。
學期末,應根據平時學生髮展情況,組織考試或考查,並做好質量分析,形成期末工作總結。期末工作總結要體現計畫是否落實及學生個別化教育的情況等。期末工作總結應一式二份,教導(教務)處和個人各存一份。
2.備課
①提前一周備好課,精心做好每一課時的教學設計。教學設計內容包括教學目標、教學重點難點、教學方法和過程、板書設計、教(學)具使用、課堂練習、課後作業、教後反思等。
②教案書寫一般分為詳案和簡案。詳案要根據課時教學目標確定每個教學環節的要求,寫清每個教學步驟。簡案要能根據課時教學目標,體現教學的基本過程,重點突出解決重難點的教學設計。
3.上課
①教學目標明確。緊扣教學目標,正確處理重點、難點,講授準確、清楚、明白,力爭當堂內容當堂完成。
②方法科學有效。採取多種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挖掘學習潛力,在學習文化科學知識的同時,應注重發揮學生的各種潛能,揚長避短,進行教育。積極開展特殊學生的身心康復訓練,努力促進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的融合,學校教育和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的結合。
③知識傳授正確。講課要使用國語,特殊情況下可根據學生具體特點靈活運用各種教學語言、手段,教學語言要規範、精練、準確、生動、具有啟發性,關注不同學生的差異,分層要求,分別指導,要注意照顧學生的個別需要,讓每一位學生都能在課堂學習或實踐中體驗到成功的快樂,增強學習信心和興趣。
④教學行為規範。教師應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講課語言健康、規範,條理清楚,語速適當,板書工整。能正確熟練地使用教學儀器、訓練器材和設備,科學合理地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及安排實驗活動程式。對學生應堅持正面教育,注意保護學生的自信心、自尊心,不得諷刺挖苦、粗暴壓服,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上課時不得無故離開教室,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做到按時上下課。
⑤課後反思及時。一般每一單元或活動主題完成後,要針對教學效果、個人體會及存在問題,不拘形式、不限字數進行簡要總結,每學期至少有30%的教案有課後反思,每學年至少撰寫1篇字數1500左右的較高質量的教學後記進行交流。
4.作業與批改
①能根據學生實際有針對性的給學生布置鞏固知識、發展技能和康復訓練等方面的作業。
②及時批改作業。批改符號要統一、規範並標明批改日期;對學習困難或自理能力較差的學生的作業必須有重點地進行面批面改。依照作業不同目標要求採取等級、簡要評語等多種評價形式給予評定。
③及時做好作業講評,分析問題原因,提出改正意見。
5.聽課
①所有教師平均每學年校(或學區)內聽課總量不少於38節(要有聽課筆記及評價記錄)。
②校長和分管教學副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5節,非分管校領導要積極支持教學工作,平均每學期聽課總量不少於20節(要有聽課筆記和聽課意見),教導(教務)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
③分管輔讀班的校領導平均每學期至少要聽10節輔讀班的課。
6.輔導
輔導的主要任務包括:提高學生的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幫助學生解決生活、學習和作業中的疑難問題,幫助學生進一步理解、消化課程內容,為缺課的學生補課等。輔導要堅持“注重差異,分類指導”、“以個別輔導、分散輔導為主”等原則。
7.教科研
①每位教師每學年至少上校級公開課1節,並能就公開課寫教學後記或教學反思;要參加一個課題的研究,每學年撰寫有關教育教學論文學期或教學經驗總結1篇;參加各類專題講座每學年達5次以上。
②各級骨幹教師和教科室主任在市(區)級報刊或會議上發表或交流論文1篇,每周至少參加1次教研組活動,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全校性教學研究、交流、展示或研討活動。
③校級領導每月至少參加2次教研組活動,每學年至少開1次業務講座。
8.個別化教育
①每位教師要從殘障學生的個別差異和個體發展的特殊需要出發,有針對性地為每個學生制定教育計畫(包括文化認知、思想教育、生活技能、康復矯正等),彈性處理教育因素,選擇合適的課程和多層次的教育內容,選配多樣化的教育方法,進行多種形式的評價,促使每一位特殊學生在適合的環境中求得最佳發展。
②培智學校及輔讀班教師要對所授課班級學生進行教育診斷,確定學生現有發展水平,制定學生的短期和長期發展目標,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進行評價和調整個別化教育計畫。
③聾校教師對所授課班級中後進生進行教育診斷,確定後進生現有發展水平,制定後進生的短期和長期發展目標,要科學合理安排課堂教學結構,具體落實後進生個別化教育內容,並在實施中不斷調整和評價。
9.家訪。加強與家長的聯繫,定期召開家長會議,舉辦教學開放日或教學開放周等活動,加強教師與家長之間的信息交流。要建立家訪制度,班主任和科任教師都要重視家訪工作,除日常聯繫外,每學年對每位學生至少上門家訪1次,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反思教學行為,改進教育教學方法。
三、教學評價
(一)學生髮展評價
1.評價學生要以《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為指導,以課程設定實驗方案為基本依據,通過多種形式評價教育教學質量,尤其要重視教學過程的評價。學校不得僅以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評價教育教學質量和教師工作。要發揮評價的激勵、反饋、調整和改進功能。
2.構建多元課程評價體系,以有助於學生個體充分發展為前提。
發揮評價的診斷、激勵、導向等作用,建立多元、科學的評價體系,採用多樣化的評價方法,促進學生在不同層面上的發展。
評價內容應根據培養目標與學生實際,整體設計社會性與情感、認知、語言、自理、運動等多方面的評價內容,全面反映學生的學習經歷和成長軌跡。
評價要關注個體差異與發展潛能。要使用無歧視的鑑定和評估方法,承認並尊重學生在生理、認知、個性特點等方面的個體差異,注重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的提高,以發展的眼光看待被評價對象。
①聽力障礙學生,1~6年級學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兩科,其它學科通過考察確定成績;7~9年級學生學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職業教育三科,其它學科通過考察確定成績;高中階段學生學期末考試科目根據文理科高考科目來確定,其它學科通過考察確定成績。考試由學校命題,難易程度和數量要適度,注意減輕學生負擔。
②對智力殘疾學生學業評價以檔案袋等評價方式為主,要運用觀察、記錄、交談等方法,全面體現個別化教育的過程。
(二)教師發展評價
對教師的評價應有利於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要重視對教師教育行為、態度和工作質量的評價。不僅要評價教師的課堂教學、德育工作、組織課外活動、開展康復活動等教育教學水平與能力以及教育的實際效果,而且要對師生關係、家長工作進行評價,教師的專業知識、教研能力、完成其他工作任務等各個方面均應成教師評價的內容。
①職業道德的考評。應把特教任課教師的師德行風建設作為特教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教師的敬業、愛崗、奉獻精神,體現教師對殘疾學生的愛心。鼓勵教師積極上進,樂於奉獻,具有健康心態和團結合作的團隊精神。
②專業發展水平的考評。主要從教師專業素養、教育教學能力、交流反思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考評,根據教師的教研專題性發言、案例自我剖析、個別化教學、資源教室教學、評課、說課、撰寫教科研論文以及教科研成果等綜合評價教師的專業能力。
③教學行為和教學效果考評。教學行為考評主要對教師備課、個別化教學、作業布置及評改、輔導、考試(考查)等一系列教學常規工作以及提高學生的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等方面進行考評。教學效果的考評主要通過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考查(即對學生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考查)來評估教師教學工作的績效。
2.適當組織由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家長共同參與的聽課、評課、議課及教學反思等活動,對教師的教學效果進行綜合性評價。
3.在教師發展評價中,各區、校可根據實際由教代會組織制定綜合考評細則,以最大限度鼓勵所有教師積極投入教育、教學和研究工作中,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4.教師發展評價應重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檢查與指導相結合,把評價的立足點放在反饋、指導、改進、提高上,堅持評價的正面導向。
各區教育局(校)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各普通教育學校附設特教輔讀班參照本意見執行。
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一個月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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