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編制。
本年報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附表)七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物價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類型:報告
- 部門:廈門市物價局
- 地區:廈門市
基本概述,主要內容,
基本概述
根據《條例》及廈門市有關規定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積極推進工作開展。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主要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局長親自抓,分管副局長具體抓,給予具體工作指導,並協調處理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重要問題。辦公室牽頭,各處室各司其職的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同時,我局還建立了信息採集與發布更新流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受理依申請公開職責、考評與責任追究機制等,推動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
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措施,以廈門市物價局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為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接受諮詢、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主要載體。在我局辦公場所設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櫃檯,受理當面申請。配備人員處理日常工作,保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順利開展。
(二)積極拓展信息公開的渠道和形式。加強廈門市物價局入口網站建設,以此作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最主要的渠道,2009年我局又對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界面和功能進行了完善,對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梳理。同時廣泛利用其他便民渠道和形式推進信息公開,包括數位電視信息廣場中的“數字物價”欄目,“物價掌上通”手機wap網站,辦公場所觸控螢幕,以及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方便社會民眾查閱政府信息。
(三)加強建設和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運轉。2009年我局對2002年來的檔案進一步細緻梳理,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補漏工作,並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的及時更新;認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諮詢、答覆情況的統計工作,及時報送季度統計數據,按規範編制並及時報送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覆工作。
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廈門市物價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9條,其中全文電子化數量達100%。
主要類別包括物價部門機構職能和辦事指南信息15條,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1條,價格工作規劃、計畫2條,各類價格管理、監督、服務信息206條。
主要公開形式是廈門市物價局入口網站上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同時可在局辦公地點設定的信息查詢觸控螢幕、廈門市檔案館查詢廈門市物價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1.申請情況
2009年度廈門市物價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件,當面申請10件,網上提交申請2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價格舉報案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公共事業價費政策、物業管理收費標準、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價格類規範性檔案。
2. 申請處理情況
廈門市物價局2009年度12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經全部答覆。“同意公開”的為9件,“同意部分公開”為1件,“其它答覆”為2件。“其他答覆”的情況:一件為申請內容不明確,無法找到該信息;另一件為申請的信息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依照有關檔案規定,自2008年以來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暫不收費。2009年我局未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收費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09年度我局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未收到各類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9年廈門市物價局在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梳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但在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最佳化信息服務,加強人員培訓和宣傳工作方面還可以改進:
1.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重點,研究推進政府信息依法、規範公開的有效措施,加強政策解讀、工作推進情況等非公文類、動態性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
2.最佳化服務,方便社會查詢、使用政府信息。把認識統一到“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上來,以民眾對價格服務的需求為導向,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抓內容細化,不斷豐富非公文類信息公開,注意保證信息的完整性、系統性。對入口網站進行改版,完善網上政府信息公開的查詢、諮詢、受理申請等功能。
3.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和宣傳力度。
加強對領導幹部和政府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培訓,提升公開意識;通過各種宣傳形式,保障社會公眾行使知情權,切實擴大客群面,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了解程度,減少民眾把投訴、諮詢、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混淆的情況,提高工作效率。